关于海曙区风棚碶泵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示
关于海曙区风棚碶泵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科〔2016〕6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海曙区水利局组织完成了风棚碶泵闸工程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示:
一、划界标准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根据水利工程所处的地质条件、工程结构、工程规模、安全需要和周边土地利用状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置界桩和公告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界桩和公告牌。下列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以下标准划定:大型泵站的管理范围为泵站上、下游河道各二百米至五百米,泵站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五十米至二百米的地带;堤防的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的三米至十米内的地带。中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二百米至五百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五十米至二百米的地带;中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一百米至二百五十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二十五米至一百米的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二十米内的地带;二、三级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起十米至二十米内的护堤地,四、五级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起五米至十米内的护堤地(险工地段可以适当放宽);堤防的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的三米至十米内的地带。
二、划界范围
风棚碶泵闸工程的管理范围为排涝闸左侧以外50m 处起,延伸至下游河道处,沿奉化江左岸连接段堤防背水坡脚外10m 延伸,至泵闸下游200m 处,再沿奉化江左岸连接段堤防背水坡脚外10m 延伸,再沿泵站右侧以外50m 延伸,沿景观绿化带边缘延伸,再沿南塘河迎水坡顶延伸,至泵闸上游200m处,再沿左岸景观绿化边缘线延伸,直至与泵闸左侧管理线相交。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m 内的地带。
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9月27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或致电反映。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4-*
地址: (略) 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略) 海曙区水利局
2022年9月27日
附:风棚碶泵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公示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科〔2016〕6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海曙区水利局组织完成了风棚碶泵闸工程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示:
一、划界标准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根据水利工程所处的地质条件、工程结构、工程规模、安全需要和周边土地利用状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置界桩和公告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界桩和公告牌。下列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以下标准划定:大型泵站的管理范围为泵站上、下游河道各二百米至五百米,泵站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五十米至二百米的地带;堤防的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的三米至十米内的地带。中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二百米至五百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五十米至二百米的地带;中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一百米至二百五十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二十五米至一百米的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二十米内的地带;二、三级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起十米至二十米内的护堤地,四、五级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身和背水坡脚起五米至十米内的护堤地(险工地段可以适当放宽);堤防的保护范围为护堤地以外的三米至十米内的地带。
二、划界范围
风棚碶泵闸工程的管理范围为排涝闸左侧以外50m 处起,延伸至下游河道处,沿奉化江左岸连接段堤防背水坡脚外10m 延伸,至泵闸下游200m 处,再沿奉化江左岸连接段堤防背水坡脚外10m 延伸,再沿泵站右侧以外50m 延伸,沿景观绿化带边缘延伸,再沿南塘河迎水坡顶延伸,至泵闸上游200m处,再沿左岸景观绿化边缘线延伸,直至与泵闸左侧管理线相交。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m 内的地带。
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9月27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或致电反映。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4-*
地址: (略) 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略) 海曙区水利局
2022年9月27日
附:风棚碶泵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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