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里县冠山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内容-000014349/2022-3576861
关于《龙里县冠山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内容-000014349/2022-3576861
一、前言
为满足龙里县冠山工业园(以下简称“规划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在《龙里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2017年修改)、《龙里县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指导下,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为该片区开发建设提供立法依据,特编制《龙里县冠山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按照《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龙里县冠山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及规划指标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单位: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龙里县 (略) 、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27日(不少于30个自然日)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龙里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结束。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4-*
二、规划范围
位于龙里县中部。西靠冠山街道西城社区,北至冠山街道播基村石保坡,东接西联村,南临贵广高铁线,龙里县冠山工业园规划范围面积为3645.37 公顷,其中龙里县冠山工业园区核心区域面积1168.02公顷, (略) 建设用地面积约974.40公顷 。
三、主要内容
(一)功能定位
秉承绿色低碳、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将龙里县冠山工业园建设成为重点发展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发展中成药、医疗器械、健康护理用品等大健康医药等产业功能为一体的高新园区。
(二)规划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3645.37 公顷,其中龙里县冠山工业园区核心区域面积1168.02公顷, (略) 建设用地面积约974.40公顷 ,规划人口规模约2.*人。
(三)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核引领,一轴四片,三 (略) 空间结构。
一核:基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打造的区域综合服务核心;
一轴:依托现状建设大道打造高新区主要发展轴;
四片:包括西部主导产业新型板块、东部特色产业综合板块、南部优势产业发展板块和外部生态保育板块;
三廊:连接各个园区之间的生态保育廊道;
三点:以居住区为支撑的三个社区服务点,包括西片服务节点、东片服务节点、南片配套节点;
(四)土地使用控制
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林用地。(各类用地指标见附表)
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内形成“一环三横五纵” (略) 结构:“一环”即园区内部 (略) (略) —— (略) ——工业大道;“三横”即东西向干道体系双龙大道— (略) 、建设大道— (略) 、 (略) ;“五纵”即南北向干道体系;工业大道、高新大道、 (略) 、 (略) 、 (略) 。
(六)公共服务体系
规划区结合现有的发展条件,城市功能的发展需求, (略) 居住区规划标准,形成1个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3个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生活体系,为居民提供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
(七)绿地系统
绿地系统主要以自然山脉为天然生态廊道;公园绿地为景观节点。规划慢速游憩体验带。同时通过预留廊道和自然生态廊道,道路两侧及工业周围防护联系起来,创造区域内完整的绿色廊道,强化园区景观风貌。规划形成“一心三廊五脉”交融的生态格局。
(八)地块控制规划
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其中位置调整范围为相邻地块;城市设计中的其他控制内容。
附表:规划用地构成表
龙里县冠山工业园用地汇总表 |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公顷) | 核心区外用地面积 (公顷) | 核心区用地面积(公顷) | |||||||||||
其中:核心区用地面积 (公顷) | (略) 建设用地比例 (%) | 人均用地指标 (㎡/人) | |||||||||||||
Z | H | 建设用地 | 1149.10 | 174.70 | 974.40 | —— | |||||||||
H1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1071.29 | 113.22 | 958.07 | ——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1017.14 | 75.40 | 941.74 | 100.00 | ||||||||||
R | 居住用地 | 21.80 | 6.34 | 15.46 | 1.64 | 6.18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6.49 | 1.18 | 9.31 | 1.01 | 2.12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2.67 | 0.25 | 2.42 | 0.26 | ||||||||||
教育科研用地 | 3.82 | 0.93 | 2.89 | 0.31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9.08 | 1.62 | 7.46 | 0.79 | ||||||||||
M | 工业用地 | 826.45 | 9.22 | 813.23 | 86.35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6.42 | 1.23 | 5.19 | 0.55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99.76 | 42.67 | 57.09 | 6.06 | 22.84 | |||||||||
其中 | 道路用地 | 97.09 | 40.68 | 56.41 | 6.43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20.65 | 13.11 | 7.54 | 0.80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6.49 | 0.03 | 26.46 | 2.81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2.99 | 0.03 | 2.96 | 0.31 | 1.18 | |||||||||
H14 | 村庄建设用地 | 54.15 | 37.82 | 16.31 | —— | ||||||||||
H2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30.81 | 30.81 | —— | —— | ||||||||||
H4 | 特殊用地 | 9.42 | 9.42 | —— | —— | ||||||||||
H5 | 采矿用地 | 21.25 | 21.25 | —— | —— | ||||||||||
E | 非建设用地 | 2496.27 | 2302.65 | 193.62 | —— | ||||||||||
E1 | 水域 | 38.19 | 33.02 | 5.17 | —— | ||||||||||
E2 | 农林用地 | 2458.08 | * | 188.45 | —— | ||||||||||
城乡用地 | 3645.37 | 2477.33 | 1168.02 | —— |
附图1、空间区位分析图
附图2、空间结构分析图
附图3、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4、道路系统规划图
附图5、四线控制图
一、前言
为满足龙里县冠山工业园(以下简称“规划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在《龙里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2017年修改)、《龙里县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指导下,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为该片区开发建设提供立法依据,特编制《龙里县冠山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按照《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龙里县冠山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及规划指标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公示单位: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龙里县 (略) 、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27日(不少于30个自然日)
反馈意见方式:
1、若您需要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龙里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结束。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4-*
二、规划范围
位于龙里县中部。西靠冠山街道西城社区,北至冠山街道播基村石保坡,东接西联村,南临贵广高铁线,龙里县冠山工业园规划范围面积为3645.37 公顷,其中龙里县冠山工业园区核心区域面积1168.02公顷, (略) 建设用地面积约974.40公顷 。
三、主要内容
(一)功能定位
秉承绿色低碳、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将龙里县冠山工业园建设成为重点发展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发展中成药、医疗器械、健康护理用品等大健康医药等产业功能为一体的高新园区。
(二)规划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3645.37 公顷,其中龙里县冠山工业园区核心区域面积1168.02公顷, (略) 建设用地面积约974.40公顷 ,规划人口规模约2.*人。
(三)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核引领,一轴四片,三 (略) 空间结构。
一核:基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打造的区域综合服务核心;
一轴:依托现状建设大道打造高新区主要发展轴;
四片:包括西部主导产业新型板块、东部特色产业综合板块、南部优势产业发展板块和外部生态保育板块;
三廊:连接各个园区之间的生态保育廊道;
三点:以居住区为支撑的三个社区服务点,包括西片服务节点、东片服务节点、南片配套节点;
(四)土地使用控制
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林用地。(各类用地指标见附表)
综合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内形成“一环三横五纵” (略) 结构:“一环”即园区内部 (略) (略) —— (略) ——工业大道;“三横”即东西向干道体系双龙大道— (略) 、建设大道— (略) 、 (略) ;“五纵”即南北向干道体系;工业大道、高新大道、 (略) 、 (略) 、 (略) 。
(六)公共服务体系
规划区结合现有的发展条件,城市功能的发展需求, (略) 居住区规划标准,形成1个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3个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生活体系,为居民提供完善的生活配套设施。
(七)绿地系统
绿地系统主要以自然山脉为天然生态廊道;公园绿地为景观节点。规划慢速游憩体验带。同时通过预留廊道和自然生态廊道,道路两侧及工业周围防护联系起来,创造区域内完整的绿色廊道,强化园区景观风貌。规划形成“一心三廊五脉”交融的生态格局。
(八)地块控制规划
以图则的方式明确各管控单元刚性与弹性管控内容。
刚性控制内容包括管理单元层面的主导功能、净用地面积、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下限、绿地与广场用地下限、居住建筑规模上限;“四线”;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和用地规模下限;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等级、数量、用地边界;建筑限高。
弹性控制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的用地边界与位置,可提交书面的论证依据和修改意见,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其中位置调整范围为相邻地块;城市设计中的其他控制内容。
附表:规划用地构成表
龙里县冠山工业园用地汇总表 |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公顷) | 核心区外用地面积 (公顷) | 核心区用地面积(公顷) | |||||||||||
其中:核心区用地面积 (公顷) | (略) 建设用地比例 (%) | 人均用地指标 (㎡/人) | |||||||||||||
Z | H | 建设用地 | 1149.10 | 174.70 | 974.40 | —— | |||||||||
H1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1071.29 | 113.22 | 958.07 | ——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1017.14 | 75.40 | 941.74 | 100.00 | ||||||||||
R | 居住用地 | 21.80 | 6.34 | 15.46 | 1.64 | 6.18 |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6.49 | 1.18 | 9.31 | 1.01 | 2.12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2.67 | 0.25 | 2.42 | 0.26 | ||||||||||
教育科研用地 | 3.82 | 0.93 | 2.89 | 0.31 |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9.08 | 1.62 | 7.46 | 0.79 | ||||||||||
M | 工业用地 | 826.45 | 9.22 | 813.23 | 86.35 |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6.42 | 1.23 | 5.19 | 0.55 |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99.76 | 42.67 | 57.09 | 6.06 | 22.84 | |||||||||
其中 | 道路用地 | 97.09 | 40.68 | 56.41 | 6.43 |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20.65 | 13.11 | 7.54 | 0.80 |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26.49 | 0.03 | 26.46 | 2.81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2.99 | 0.03 | 2.96 | 0.31 | 1.18 | |||||||||
H14 | 村庄建设用地 | 54.15 | 37.82 | 16.31 | —— | ||||||||||
H2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30.81 | 30.81 | —— | —— | ||||||||||
H4 | 特殊用地 | 9.42 | 9.42 | —— | —— | ||||||||||
H5 | 采矿用地 | 21.25 | 21.25 | —— | —— | ||||||||||
E | 非建设用地 | 2496.27 | 2302.65 | 193.62 | —— | ||||||||||
E1 | 水域 | 38.19 | 33.02 | 5.17 | —— | ||||||||||
E2 | 农林用地 | 2458.08 | * | 188.45 | —— | ||||||||||
城乡用地 | 3645.37 | 2477.33 | 1168.02 | —— |
附图1、空间区位分析图
附图2、空间结构分析图
附图3、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4、道路系统规划图
附图5、四线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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