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浒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庆市直辖市江津区滨江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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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浒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庆市直辖市江津区滨江新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27

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浒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重庆江津三峡水环境 (略) 王丰
7307.2840
2022-10-01
新建
绿化工程面积*平方米,包括活动范围内的活动广场,停车场、景观亭、步行道、木栈道、广场铺装、景观树池、软质景观;其中金观山绿地工程一期用地约 9370 平方米、包含绿化及室外停车场、公厕及管理用房。
废气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易 扬撒的物料采取了覆盖措 施、材料堆放场地进行了 硬化处理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生化池臭气经专用管道引至绿化带或就近建筑屋顶 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措施后通 (略) 排放至双福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四周设排水沟 ,将施工中混凝土养护、 车辆、施工机械冲洗等废 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 回用,不外排;施工废水 主要来源于进出工地车辆 、施工设备等清洗产生的废水、基坑排水,主要污染物为 SS。车辆冲洗废水在施工场地内经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防尘洒水,不外排。临河挡墙施工在枯水期进行 ;选择环保效果好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可使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利用周边居民已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置,施工场地内不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
固废环保措施:
施工期:1)运渣车辆必须加盖,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可有效的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施工区 (略) 线沿途环境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2)项目土石方可挖填平衡,建筑垃圾运往当地合法渣场,不设置渣场,严禁随意倾倒。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减少施工人员传染病的发病率。4)运渣车辆通过居民点时限速禁鸣,夜间不安排运输。5)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钢材、钢板、木材等下角料进行分类回收,交废物回收站处理;产生的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及旧物拆除等建筑垃圾,采取集中堆放,定时清运的措施,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堆放场。运营期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收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1)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公示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项目业主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和采取的防治措施。2)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3)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同时将夜间作业项目、预计施工时间向江津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4)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施工单位应当在夜间施工前1日在施工现场公告附近居民。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择低噪声高效率的施工设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27

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浒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重庆江津三峡水环境 (略) 王丰
7307.2840
2022-10-01
新建
绿化工程面积*平方米,包括活动范围内的活动广场,停车场、景观亭、步行道、木栈道、广场铺装、景观树池、软质景观;其中金观山绿地工程一期用地约 9370 平方米、包含绿化及室外停车场、公厕及管理用房。
废气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易 扬撒的物料采取了覆盖措 施、材料堆放场地进行了 硬化处理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生化池臭气经专用管道引至绿化带或就近建筑屋顶 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措施后通 (略) 排放至双福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四周设排水沟 ,将施工中混凝土养护、 车辆、施工机械冲洗等废 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 回用,不外排;施工废水 主要来源于进出工地车辆 、施工设备等清洗产生的废水、基坑排水,主要污染物为 SS。车辆冲洗废水在施工场地内经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防尘洒水,不外排。临河挡墙施工在枯水期进行 ;选择环保效果好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可使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利用周边居民已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置,施工场地内不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
固废环保措施:
施工期:1)运渣车辆必须加盖,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可有效的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施工区 (略) 线沿途环境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2)项目土石方可挖填平衡,建筑垃圾运往当地合法渣场,不设置渣场,严禁随意倾倒。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减少施工人员传染病的发病率。4)运渣车辆通过居民点时限速禁鸣,夜间不安排运输。5)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钢材、钢板、木材等下角料进行分类回收,交废物回收站处理;产生的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及旧物拆除等建筑垃圾,采取集中堆放,定时清运的措施,送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堆放场。运营期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收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1)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期间在施工场所公示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间、项目业主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和采取的防治措施。2)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3)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同时将夜间作业项目、预计施工时间向江津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4)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于夜间施工前4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批。施工单位应当在夜间施工前1日在施工现场公告附近居民。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择低噪声高效率的施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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