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义群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6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关于《亳州市义群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6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谯环表〔2022〕85号
关于《 (略) 义群 (略) 年加工*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生产线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义群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义群 (略) 年加工*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谯城区魏岗镇工业功能区,皖鑫石材产业园内,利用现有闲置厂房改建,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储等,购置储料斗、配料机、搅拌机、墙板机、模具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7-*-07-02-*)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厂区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搅拌工序处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产生的粉尘集中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于周围建筑物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无组织粉尘通过生产车间密封,安装喷淋雾化降尘装置,设置封闭输送廊道,地面硬化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 (略) 。雨水 (略)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经化粪池 (略) (略) 排 (略) 谯城区魏岗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场所。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泥浆等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回用于生产线合理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废油桶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内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排放。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9月26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谯环表〔2022〕85号
关于《 (略) 义群 (略) 年加工*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生产线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义群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义群 (略) 年加工*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谯城区魏岗镇工业功能区,皖鑫石材产业园内,利用现有闲置厂房改建,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储等,购置储料斗、配料机、搅拌机、墙板机、模具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7-*-07-02-*)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厂区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搅拌工序处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产生的粉尘集中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于周围建筑物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无组织粉尘通过生产车间密封,安装喷淋雾化降尘装置,设置封闭输送廊道,地面硬化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 (略) 。雨水 (略)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设施经化粪池 (略) (略) 排 (略) 谯城区魏岗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四)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场所。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泥浆等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处置措施,回用于生产线合理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废油桶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在生产车间内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排放。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9月26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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