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新康泰包装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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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新康泰包装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 (略)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2年9月27日起,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成立于2013年6月7日,是一家从事鞋盒等各类包装盒生产及销售的企业。 (略) 场需求,提升产品外观及质量,企业拟利用厂区现有空置车间,购置1台四色膜印机、2台覆膜机, (略) 新 (略) 改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增OPP薄膜印刷加工并将OPP薄膜复合至部分外箱包装及内盒上,以提升产品外观、性能。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只外箱包装、*只内盒。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本项目生产车间距离/m

UTM—X

UTM—Y

锦绣华城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二类区

北侧

23

74

横河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207

243

石碣门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侧

303

309

浦口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933

958

宋家埭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南侧

1094

1100

孙桥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1132

1111

桥岭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1355

1367

温州 (略) (略)

*

*

文化区

师生健康

西南侧

1710

1723

汇头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南侧

1498

1509

下厂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南侧

1734

1742

林泗垟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南侧

2000

2013

飞云镇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2067

2073

大池头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南侧

2216

2231

下周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南侧

2308

2315

沙园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南侧

2377

2388

万全镇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南侧

2460

2478

东山街道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北侧

2645

265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①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酸*酯、*酸*酯、非*烷总烃(NMHC)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叠加现状浓度后,*酸*酯、*酸*酯、非*烷总烃(NMHC)的小时浓度也能满足相应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③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声环境影响分析

采取措施后,通过噪声预测,四周厂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昼间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3)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印刷版、复膜胶包装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抹布、废墨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采用以上措施,可以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妥善分类处理完毕,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占地范围内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项目区域土壤现状环境质量良好。要求企业油墨仓库、膜印车间、危险废物仓库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本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①膜印废气:设置独立密闭膜印车间,密闭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由3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酸*酯、*酸*酯达《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相关限值。②复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减振、加强维护等

3、固废:危险废物:厂内建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单位委托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者出售综合利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略) (略) 改建项目 (略) 飞云街道横河村(企业原厂址内),新增OPP薄膜印刷、复合工艺,从事外箱包装及内盒制造加工。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只外箱包装、*只内盒。

本项目选址经相关部门同意;本项目选址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飞云新区单元(0577-RA-JN-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02-24)》,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工艺、装备符合清洁生产,主要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采用科学管理与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手段,对周围环境影响基本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将在工程《公参情况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com)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意见表详见附件1),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总联系方式:0577-*

评价单位:河海生态环境技术(浙江)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联系方式: 0577-*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搜索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略) (略) 改建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 (略) 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 (略)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2年9月27日起,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成立于2013年6月7日,是一家从事鞋盒等各类包装盒生产及销售的企业。 (略) 场需求,提升产品外观及质量,企业拟利用厂区现有空置车间,购置1台四色膜印机、2台覆膜机, (略) 新 (略) 改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增OPP薄膜印刷加工并将OPP薄膜复合至部分外箱包装及内盒上,以提升产品外观、性能。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只外箱包装、*只内盒。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本项目生产车间距离/m

UTM—X

UTM—Y

锦绣华城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二类区

北侧

23

74

横河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207

243

石碣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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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侧

303

309

浦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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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933

958

宋家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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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南侧

1094

1100

孙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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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1132

1111

桥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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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1355

1367

温州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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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区

师生健康

西南侧

1710

1723

汇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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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南侧

1498

1509

下厂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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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南侧

1734

1742

林泗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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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南侧

2000

2013

飞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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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北侧

2067

2073

大池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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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南侧

2216

2231

下周村

*

*

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南侧

2308

2315

沙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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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南侧

2377

2388

万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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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西南侧

2460

2478

东山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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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

人群健康

东北侧

2645

265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①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酸*酯、*酸*酯、非*烷总烃(NMHC)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叠加现状浓度后,*酸*酯、*酸*酯、非*烷总烃(NMHC)的小时浓度也能满足相应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③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声环境影响分析

采取措施后,通过噪声预测,四周厂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昼间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3)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印刷版、复膜胶包装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抹布、废墨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采用以上措施,可以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妥善分类处理完毕,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占地范围内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项目区域土壤现状环境质量良好。要求企业油墨仓库、膜印车间、危险废物仓库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本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①膜印废气:设置独立密闭膜印车间,密闭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由3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酸*酯、*酸*酯达《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相关限值。②复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减振、加强维护等

3、固废:危险废物:厂内建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单位委托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者出售综合利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略) (略) 改建项目 (略) 飞云街道横河村(企业原厂址内),新增OPP薄膜印刷、复合工艺,从事外箱包装及内盒制造加工。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产能不变仍为年产*只外箱包装、*只内盒。

本项目选址经相关部门同意;本项目选址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飞云新区单元(0577-RA-JN-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02-24)》,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工艺、装备符合清洁生产,主要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采用科学管理与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手段,对周围环境影响基本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将在工程《公参情况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com)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意见表详见附件1),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总联系方式:0577-*

评价单位:河海生态环境技术(浙江)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联系方式: 0577-*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搜索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略) (略) 改建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略) 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 (略) 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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