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公示
对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设工日期进行公示,接量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
二、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0〕17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调压站放空废气通过15m高放空立管引至高空排放,管道放空废气经8m长金属软管排放。
废水治理:调压站污水排入厂区排污池,由排污厂定期拉走。
噪声治理:调压站放空口加装消声器。
固体废弃物治理:清管废渣即产即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生态恢复:调压站内进行绿化,临时用地进行硬化、绿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献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3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中 (略) (略)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设工日期进行公示,接量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
二、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0〕17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调压站放空废气通过15m高放空立管引至高空排放,管道放空废气经8m长金属软管排放。
废水治理:调压站污水排入厂区排污池,由排污厂定期拉走。
噪声治理:调压站放空口加装消声器。
固体废弃物治理:清管废渣即产即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生态恢复:调压站内进行绿化,临时用地进行硬化、绿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献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3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中 (略) (略)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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