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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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设工日期进行公示,接量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

二、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0〕17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调压站放空废气通过15m高放空立管引至高空排放,管道放空废气经8m长金属软管排放。

废水治理:调压站污水排入厂区排污池,由排污厂定期拉走。

噪声治理:调压站放空口加装消声器。

固体废弃物治理:清管废渣即产即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生态恢复:调压站内进行绿化,临时用地进行硬化、绿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献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3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中 (略) (略)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

附件1:竣工公示.docx14.3 KB, 下载次数0
,兰州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对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设工日期进行公示,接量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城镇燃气扩建工程(二期)

二、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三、环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0〕17号

四、主要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治理:调压站放空废气通过15m高放空立管引至高空排放,管道放空废气经8m长金属软管排放。

废水治理:调压站污水排入厂区排污池,由排污厂定期拉走。

噪声治理:调压站放空口加装消声器。

固体废弃物治理:清管废渣即产即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生态恢复:调压站内进行绿化,临时用地进行硬化、绿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献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3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中 (略) (略)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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