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初步评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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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初步评价结果公示

(略) “亩均论英雄”工作相关部署, (略) 范围内除电力、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民生环保公用事业企业外,所有工业企业及自然人工业户实施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类企业。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将在用能、用地、排污、融资、奖评、监管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现将初步评价结果为A类、B类、C类、D类的企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的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企业可向所在镇街经贸办(服务中心)申请核对,并提供营业执照、用地信息证明、纳税证明、用电信息等与异议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经所在镇街经贸办(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送至经信局307办公室。咨询电话:6562 8839。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核实情况表.docx

附件:初评企业名单.xlsx

(略) “亩均论英雄”工作相关部署, (略) 范围内除电力、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民生环保公用事业企业外,所有工业企业及自然人工业户实施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类企业。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将在用能、用地、排污、融资、奖评、监管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现将初步评价结果为A类、B类、C类、D类的企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的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企业可向所在镇街经贸办(服务中心)申请核对,并提供营业执照、用地信息证明、纳税证明、用电信息等与异议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经所在镇街经贸办(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送至经信局307办公室。咨询电话:6562 8839。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核实情况表.docx

附件:初评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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