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关于对河南兴多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肉制品、休闲食品建设项目、河南大汤师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调味品、食用动物油脂项目、河南祥亨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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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关于对河南兴多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肉制品、休闲食品建设项目、河南大汤师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调味品、食用动物油脂项目、河南祥亨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2日,我局对河 (略) 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肉制品、休闲食品建设项目、河 (略) 年产6000吨调味品、食用动物油脂项目、河 (略) 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3-*  

通讯地址:原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原环审〔2022〕22号

关于《河 (略) 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

(调味面制品)、肉制品、休闲食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 (略) 环评工程师赵怀丽主持编制的《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肉制品、休闲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废水经厂区内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外排废水须满足园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在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后方可外排。

2.废气: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厂界排放浓度0.5mg/m3);车间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进行处理,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车间异味及油烟排放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86吨/年;化学需氧量0.1568吨/年,氨氮0.0078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从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已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中支取,不新增区域总量指标。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绩效分级指标要求安装用电量在线等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原环审〔2022〕23号

(略) 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关于《河 (略)

年产6000吨调味品、食用动物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 (略) 环评工程师赵怀丽主持编制的《年产6000吨调味品、食用动物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废水经厂区内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外排废水须满足园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在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后方可外排。

2.废气: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厂界排放浓度0.5mg/m3);车间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进行处理,炒制工序油烟、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废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异味、油烟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须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相关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2578吨/年、二氧化硫0.018吨/年、氮氧化物0.084吨/年,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从原阳县 (略) 年产*块多孔砖黄河滩区“清四乱”拆除形成的削减量中替代;化学需氧量0.1748吨/年,氨氮0.0087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从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已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中支取,不新增区域总量指标。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按《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绩效分级指标要求安装用电量在线等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原环审〔2022〕24号

(略) 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关于《河 (略) 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

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周小峰主持编制的《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清洗废水经脱水细砂回收一体机处理后回用于石子清洗,不外排。

2.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4.该项目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按照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安装相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2022年9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2日,我局对河 (略) 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肉制品、休闲食品建设项目、河 (略) 年产6000吨调味品、食用动物油脂项目、河 (略) 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3-*  

通讯地址:原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原环审〔2022〕22号

关于《河 (略) 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

(调味面制品)、肉制品、休闲食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 (略) 环评工程师赵怀丽主持编制的《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肉制品、休闲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废水经厂区内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外排废水须满足园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在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后方可外排。

2.废气: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厂界排放浓度0.5mg/m3);车间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进行处理,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车间异味及油烟排放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相关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86吨/年;化学需氧量0.1568吨/年,氨氮0.0078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从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已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中支取,不新增区域总量指标。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绩效分级指标要求安装用电量在线等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原环审〔2022〕23号

(略) 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关于《河 (略)

年产6000吨调味品、食用动物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 (略) 环评工程师赵怀丽主持编制的《年产6000吨调味品、食用动物油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废水经厂区内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外排废水须满足园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废水在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行后方可外排。

2.废气:对各污染物产生环节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厂界排放浓度0.5mg/m3);车间安装空气净化系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进行处理,炒制工序油烟、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废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异味、油烟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须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相关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2578吨/年、二氧化硫0.018吨/年、氮氧化物0.084吨/年,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从原阳县 (略) 年产*块多孔砖黄河滩区“清四乱”拆除形成的削减量中替代;化学需氧量0.1748吨/年,氨氮0.0087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从中国·中部牛羊肉加工产业园集中污水处理站已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中支取,不新增区域总量指标。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按《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绩效分级指标要求安装用电量在线等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原环审〔2022〕24号

(略) 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关于《河 (略) 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

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周小峰主持编制的《年产*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在原阳县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清洗废水经脱水细砂回收一体机处理后回用于石子清洗,不外排。

2.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4.该项目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按照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商砼(沥青)搅拌站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安装相应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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