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部门]关于征求《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面向部门]关于征求《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濉溪县住房 (略) (县人防办):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升测绘服务和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建议。

请于7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略) ,逾期未反馈意见, (略) 同意本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朱莉敏 李想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1年7月13日

濉自然资函〔2021〕 (略)




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升测绘服务和行政审批效率,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略) )、 (略) 《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 (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 (略) )、淮北市自然 (略) “关于印发《淮北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淮自然资规函〔2020〕 (略)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以下简称“多测合一”)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土地、规划、住建、人防 (略) 需的全流程测绘服务整合为一个项目包,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测绘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每个阶段优化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或多家测绘服务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多测合一”的内容包括项目准备阶段的土地勘测定界、地形图测量、宗地图测量、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项目实施阶段的规划定位放线与验线复核、房产面积预测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测量、用地复核测量、人防核实测量、不动产实测等。

“多测合一”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的市场竞争原则。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重复提交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和补充测绘。

第三条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多测合一”工作,不包含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略) 分测量的工程建设项目不纳入“多测合一”范围。

第四条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多测合一”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多测合一”工作机制,推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多测合一”;

2.负责“多测合一”技术标准的统一、宣贯和监督落实;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设“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

4.建设“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

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业信用管理。

第五条所有承担我县“多测合一”业务的测绘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测绘地理信 (略) 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当包含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量。其中工程测量应当具有符合项目测量要求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等专业子项,不动产测绘应当具有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专业子项;

2.具有测绘资质的法人单位(在本县有 (略) );

3.在以往测绘服务过程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未发生因出具虚假测量 (略) 会不良影响等行为。

“多测合一”服务机构须对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测量单位提出申请,由县测绘地 (略) 门建立“多测合一”中介机构名录库并在濉溪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第六条县测绘地 (略) 门与住建、 (略) 门定期对入库测绘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成果质量、成果汇交等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通过约谈、限期整改、剔除名录库等方式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 “多测合一”实施流程

1.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按照自主选择的原则,在“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中选择具备承揽本项目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签订“多测合一”合同。按规定需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由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事先组织招标。

“多测合一”项目应签订项目合同,统一使用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颁布的测绘服务合同范本。

2.测绘服务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测绘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和实际投入的技术人员、设备仪器情况承接“多测合一”项目,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受委托测绘服务机构,应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需向县住房和城乡建 (略) 门咨询房产测绘成果资料的内容与形式。

3.受委托测绘服务机构根据“多测合一”合同载明的测绘任务和时间要求,统一执行国家测绘规范、标准。分类编制“多测合一”成果报告。

4.测绘服务机构对其完成的“多测合一”成果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

5. (略) 质检后,测绘服务 (略) 门要求提交“多测合一”成果。

第八条成果要求

成果类型坐标系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严格执行《工程测量规范》(GB 点击查看>> -2007)、《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3)、《房产测量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00)、《地籍测绘规范》(CH5002-1994)、《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点击查看>> -2009)、 (略)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 (略) )等测绘标准依据以及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测绘规定,确保测绘服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

成果内容建设项目地形图、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宗地图;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及附图、规划定位放线测量报告、房产面积预测成果报告及附图;建设项目用地核实测量报告、建设项目用地状况附图、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及附图、房产测量成果报告及附图、人防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及附图。

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根据需要建立县级“多测合一”成果信息库。 (略) 门在行政审批中采用符合国家、省相关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定的“多测合一”成果和成果报告文本,实现“多测合一” (略) 门间的共享互认,具体包括:

(一)项目选址、用地审批、供地等阶段测绘成果;

(二)工程建设审批测绘成果;

(三)工程施工阶段测绘成果;

(四)竣工验收阶段测绘成果;

(五)其他可以共享服务的测绘成果。

“多测合一”成果,作为项目选址、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房产管理等工作的依据;除有证据表明存在错误或相 (略) 门同意修补测外,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测绘和重复提交测绘成果。

第十条 (略) 门要严格执行成果共享规定,对符合国家规范和规定样本要求的测绘成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拒用。

第十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应当加强对“多测合一”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多测合一”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不定期专项检查, (略) 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多测合一”成果受控。

测绘服务机构应切实履行配合义务,完 (略) 需的各项材料。

第十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多测合一”项目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约谈、通报、查处等形式,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县住房和城乡建 (略) 门在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测绘项目不按规范开展测绘作业,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建议将涉事测绘服务机构剔除“多测合一”中介服务名录库。

第十本方案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为二年,如上级发布新的政策、规定,以上级发布政策、规定为准。

濉溪县住房 (略) (县人防办):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升测绘服务和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建议。

请于7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略) ,逾期未反馈意见, (略) 同意本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朱莉敏 李想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1年7月13日

濉自然资函〔2021〕 (略)




濉溪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升测绘服务和行政审批效率,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略) )、 (略) 《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 (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 (略) )、淮北市自然 (略) “关于印发《淮北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淮自然资规函〔2020〕 (略)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以下简称“多测合一”)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土地、规划、住建、人防 (略) 需的全流程测绘服务整合为一个项目包,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测绘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每个阶段优化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或多家测绘服务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多测合一”的内容包括项目准备阶段的土地勘测定界、地形图测量、宗地图测量、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项目实施阶段的规划定位放线与验线复核、房产面积预测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测量、用地复核测量、人防核实测量、不动产实测等。

“多测合一”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的市场竞争原则。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重复提交同一标的物的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以进行核实和补充测绘。

第三条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多测合一”工作,不包含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略) 分测量的工程建设项目不纳入“多测合一”范围。

第四条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多测合一”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多测合一”工作机制,推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多测合一”;

2.负责“多测合一”技术标准的统一、宣贯和监督落实;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设“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

4.建设“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

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业信用管理。

第五条所有承担我县“多测合一”业务的测绘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测绘地理信 (略) 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当包含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量。其中工程测量应当具有符合项目测量要求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等专业子项,不动产测绘应当具有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专业子项;

2.具有测绘资质的法人单位(在本县有 (略) );

3.在以往测绘服务过程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未发生因出具虚假测量 (略) 会不良影响等行为。

“多测合一”服务机构须对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测量单位提出申请,由县测绘地 (略) 门建立“多测合一”中介机构名录库并在濉溪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第六条县测绘地 (略) 门与住建、 (略) 门定期对入库测绘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成果质量、成果汇交等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通过约谈、限期整改、剔除名录库等方式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 “多测合一”实施流程

1.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按照自主选择的原则,在“多测合一”服务机构名录中选择具备承揽本项目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签订“多测合一”合同。按规定需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由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事先组织招标。

“多测合一”项目应签订项目合同,统一使用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颁布的测绘服务合同范本。

2.测绘服务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测绘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和实际投入的技术人员、设备仪器情况承接“多测合一”项目,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受委托测绘服务机构,应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需向县住房和城乡建 (略) 门咨询房产测绘成果资料的内容与形式。

3.受委托测绘服务机构根据“多测合一”合同载明的测绘任务和时间要求,统一执行国家测绘规范、标准。分类编制“多测合一”成果报告。

4.测绘服务机构对其完成的“多测合一”成果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

5. (略) 质检后,测绘服务 (略) 门要求提交“多测合一”成果。

第八条成果要求

成果类型坐标系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严格执行《工程测量规范》(GB 点击查看>> -2007)、《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3)、《房产测量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00)、《地籍测绘规范》(CH5002-1994)、《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点击查看>> -2009)、 (略)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 (略) )等测绘标准依据以及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测绘规定,确保测绘服务技术水平及成果质量。

成果内容建设项目地形图、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宗地图;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及附图、规划定位放线测量报告、房产面积预测成果报告及附图;建设项目用地核实测量报告、建设项目用地状况附图、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及附图、房产测量成果报告及附图、人防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及附图。

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根据需要建立县级“多测合一”成果信息库。 (略) 门在行政审批中采用符合国家、省相关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定的“多测合一”成果和成果报告文本,实现“多测合一” (略) 门间的共享互认,具体包括:

(一)项目选址、用地审批、供地等阶段测绘成果;

(二)工程建设审批测绘成果;

(三)工程施工阶段测绘成果;

(四)竣工验收阶段测绘成果;

(五)其他可以共享服务的测绘成果。

“多测合一”成果,作为项目选址、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房产管理等工作的依据;除有证据表明存在错误或相 (略) 门同意修补测外,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测绘和重复提交测绘成果。

第十条 (略) 门要严格执行成果共享规定,对符合国家规范和规定样本要求的测绘成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拒用。

第十自然资源和规 (略) 门应当加强对“多测合一”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多测合一”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不定期专项检查, (略) 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多测合一”成果受控。

测绘服务机构应切实履行配合义务,完 (略) 需的各项材料。

第十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多测合一”项目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约谈、通报、查处等形式,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县住房和城乡建 (略) 门在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测绘项目不按规范开展测绘作业,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建议将涉事测绘服务机构剔除“多测合一”中介服务名录库。

第十本方案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为二年,如上级发布新的政策、规定,以上级发布政策、规定为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