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广西全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2日,广西 (略) (略) 组织召开《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广西 (略) (略) 博白县博白镇城东工业园11 号C 地块,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00"14.65"、N22°16"57.16";项目所在地厂房北侧紧 (略) ,南侧紧邻鑫荣纺织厂,东侧与纸箱厂隔着一 (略) ,西侧隔 (略) 约70m 处为美佳门业。
广西 (略) 于2020年11月委托江西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月15日, (略) 博白生态环境局以《 (略) 博白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博环管字〔2021〕6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约600m2。最大暂存量为30吨,大部分的废铅蓄电池经分类后即清运至骆驼 (略) 进行处理,仅小部分暂存于储存车间内,转运周期一般为1天1次。本项目集中转运点建筑面积约420m2,除办公区、过道及环保设施间外全部作为贮存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内分3个分区贮存,分别为完整废铅蓄电池贮存区1和2、破损电池贮存区,并配有统一明显站立标识牌,项目运营期间,年收集、暂存废铅蓄电池*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8%)。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表2-6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践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 位置 | 环评及批复内容 |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一般固废 | 包装用的塑料薄膜 | 实际生产中不需要用塑料薄膜作为包装原料 | 否 |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
[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项目性质(原料、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未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与总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项目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化,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容器、运输车辆清洗,统一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洗;同时仓库地面采用扫帚清扫,不用水冲洗地面。故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液。
1生活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 4 人,项目内不设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系数按 0.05m3/d·人计,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 0.2m3/d(60t/a)。排水量取用水量的 80%,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16t/d(48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2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液
本项目酸雾吸收塔使用 NaOH 作为吸收液对破损废旧电池产生的酸雾进行吸收,酸雾吸收塔吸收液贮存量约为 5m3。随着酸雾吸收塔的不断运行,塔内吸收液将会产生 Na2SO4 等盐类物质以及一些颗粒物杂质,将会影响酸雾吸收塔的吸收效率,因此需要定期更换吸收液。
因本项目硫酸雾和铅尘废气只在电池破损的情况下产生,因此产生量很少。设计酸雾吸收塔吸收液约5年更换一次,则吸收废液产生量为 0.2m3/a。因此废液产生量较少,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大气污染物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破损产生的硫酸雾及铅尘。
一般情况下,收集来的废铅蓄电池密封性较好,且有专用车辆运至本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创伤,无废气产生。本项目重点考虑暂存过程中的外力撞击、电池老化破损等产生少量硫酸雾及铅尘。
1硫酸雾
本项目按废铅蓄电池最大储存量 30t 的 1%破损泄漏作为源强,电解液按电池重量的 10%,电解液总量为 0.03t。废铅蓄电池中电解液一般由硫酸和去离子水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硫酸:水为 8:2),假设相应电池电解液泄漏量为 50%,则发生泄漏时硫酸溶液的泄漏量为 12kg。
在发生上述事故时,电解液经仓库四周导流渠自流至应急池时,工作人员应
及时采用石灰对电解液进行中和。中和渣应及时收集至吨桶内(耐酸、防渗)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同时破损的废旧铅蓄电池应及时采用专业收集容器
(耐酸、防渗、密闭)后转移至破损区进行存放。
破损电池区的废气产生的其中 90%的硫酸雾经负压抽排风系统后(收集率约为 90%,总风量约为 5000m3/h)+ (略) +碱液喷淋装置(处理效率 80%) 后,由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经计算,本工程硫酸雾产生速率为 0.18kg/h,产生浓度为 36mg/m3,硫酸雾排放速率为 0.0324kg/h,排放浓度约为 6.48mg/m3。由此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45mg/m3,15m 排气筒排放速率为 1.5kg/h)。
假设一个月发生一次事故工况,即年事故工况总时长为 12h,经计算,本工程硫酸雾产生量约为 2.16kg/a,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量约为 0.389kg/a,无组织排放量为 0.216kg/a。
2铅尘
项目在非正常工况下,废铅蓄电池在厂区搬卸过程中如遇外力撞击、电池破损等将会产生铅尘。本项目主要考虑非正常工况下废铅蓄电池发生破损产生的铅尘,从泄漏到处理完毕用时 1h,泄漏次数为 1 次/月,则本项目泄漏时间为12h/a。由于废铅蓄电池中含铅物质主要为正负极板和附着于极板上的活性物质铅膏,能产生铅尘的物质主要为铅膏,铅膏约占铅总量的 30%。本项目按废铅蓄电池最大储存量 30t 的 5%破损泄漏作为源强,铅约占电池重量的 80%,铅膏泄漏 10%,铅尘产生量以 0.1‰计,非正常工况下则铅尘产生量为 0.0036kg/次,0.0432kg/a。
本项目产生的铅尘经负压抽排风系统后(收集率约为 90%,总风量约为 5000m3/h)通过 (略) 过滤,与硫酸雾一起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铅尘产生速率为 0.*kg/h( 0.*kg/a ),产生浓度为 0.144mg/m3 , 铅尘排放速率为 0.*kg/h(0.*kg/a),排放浓度为 0.0288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7mg/m3,排放速率为 0.004kg/h)。
经计算,本工程铅尘产生量约为 0.*kg/a , 铅尘排放量约为(0.*kg/a),无组织排放量为 0.*kg/a(0.*kg/h)。
由于铅尘密度较大,绝大部分沉降在厂房里面。沉降于厂房地面的铅尘及时用拖布清扫后暂存于防酸、防渗的塑料桶内, (略) 进行处置。剩余挥发的铅尘由厂房内抽排风系统+ (略) 处理后经厂房排气筒及换气口无组织排放。因此铅尘排放量极少,可忽略不计。
(3)噪声污染防治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叉车行驶、排风扇运行、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泄露电解液、废防护用具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按 0.5kg/d·人计,项目厂区工作人员 4 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kg/d(0.6t/a)。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废防护用具:项目员工操作时沾染了废酸的衣服、手套;员工沾染废酸液的衣服和手套,废物类别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 900-041-49),产生量约0.1t/a。
②事故泄露电解液:本项目基本不产生电解液。考虑到其他特殊情况,设定每月由于操作失误等按废铅蓄电池最大储存量 30t 的 5%破损泄漏作为源强,电解液按电池重量的 10%,电解液总量为 1.8t。本项目设置应急池对电池破损产生的泄漏电解液进行收集和暂存, (略) 对电解液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外排。项目建设容积为 1m3(2.6m×0.6m×0.7m)的应急池对电池意外破损产生的电解液通过仓库四周导流渠进行收集,应及时收集至密闭塑料箱内(耐酸、防渗)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容器、运输车辆清洗,统一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洗;同时仓库地面采用扫帚清扫,不用水冲洗地面。故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液。
(2)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破损产生的硫酸雾及铅尘。
一般情况下,收集来的废铅蓄电池密封性较好,且有专用车辆运至本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创伤,无废气产生。本项目重点考虑暂存过程中的外力撞击、电池老化破损等产生少量硫酸雾及铅尘。
(3)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叉车行驶、排风扇运行、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泄露电解液、废防护用具等。
泄露电解液及废防护用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表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广西 (略) 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整改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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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2日,广西 (略) (略) 组织召开《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广西 (略) (略) 博白县博白镇城东工业园11 号C 地块,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00"14.65"、N22°16"57.16";项目所在地厂房北侧紧 (略) ,南侧紧邻鑫荣纺织厂,东侧与纸箱厂隔着一 (略) ,西侧隔 (略) 约70m 处为美佳门业。
广西 (略) 于2020年11月委托江西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月15日, (略) 博白生态环境局以《 (略) 博白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博环管字〔2021〕6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约600m2。最大暂存量为30吨,大部分的废铅蓄电池经分类后即清运至骆驼 (略) 进行处理,仅小部分暂存于储存车间内,转运周期一般为1天1次。本项目集中转运点建筑面积约420m2,除办公区、过道及环保设施间外全部作为贮存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内分3个分区贮存,分别为完整废铅蓄电池贮存区1和2、破损电池贮存区,并配有统一明显站立标识牌,项目运营期间,年收集、暂存废铅蓄电池*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8%)。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表2-6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践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 位置 | 环评及批复内容 |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一般固废 | 包装用的塑料薄膜 | 实际生产中不需要用塑料薄膜作为包装原料 | 否 |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
[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项目性质(原料、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未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与总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项目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化,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容器、运输车辆清洗,统一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洗;同时仓库地面采用扫帚清扫,不用水冲洗地面。故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液。
1生活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 4 人,项目内不设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系数按 0.05m3/d·人计,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为 0.2m3/d(60t/a)。排水量取用水量的 80%,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16t/d(48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2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液
本项目酸雾吸收塔使用 NaOH 作为吸收液对破损废旧电池产生的酸雾进行吸收,酸雾吸收塔吸收液贮存量约为 5m3。随着酸雾吸收塔的不断运行,塔内吸收液将会产生 Na2SO4 等盐类物质以及一些颗粒物杂质,将会影响酸雾吸收塔的吸收效率,因此需要定期更换吸收液。
因本项目硫酸雾和铅尘废气只在电池破损的情况下产生,因此产生量很少。设计酸雾吸收塔吸收液约5年更换一次,则吸收废液产生量为 0.2m3/a。因此废液产生量较少,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大气污染物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破损产生的硫酸雾及铅尘。
一般情况下,收集来的废铅蓄电池密封性较好,且有专用车辆运至本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创伤,无废气产生。本项目重点考虑暂存过程中的外力撞击、电池老化破损等产生少量硫酸雾及铅尘。
1硫酸雾
本项目按废铅蓄电池最大储存量 30t 的 1%破损泄漏作为源强,电解液按电池重量的 10%,电解液总量为 0.03t。废铅蓄电池中电解液一般由硫酸和去离子水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硫酸:水为 8:2),假设相应电池电解液泄漏量为 50%,则发生泄漏时硫酸溶液的泄漏量为 12kg。
在发生上述事故时,电解液经仓库四周导流渠自流至应急池时,工作人员应
及时采用石灰对电解液进行中和。中和渣应及时收集至吨桶内(耐酸、防渗)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同时破损的废旧铅蓄电池应及时采用专业收集容器
(耐酸、防渗、密闭)后转移至破损区进行存放。
破损电池区的废气产生的其中 90%的硫酸雾经负压抽排风系统后(收集率约为 90%,总风量约为 5000m3/h)+ (略) +碱液喷淋装置(处理效率 80%) 后,由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经计算,本工程硫酸雾产生速率为 0.18kg/h,产生浓度为 36mg/m3,硫酸雾排放速率为 0.0324kg/h,排放浓度约为 6.48mg/m3。由此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45mg/m3,15m 排气筒排放速率为 1.5kg/h)。
假设一个月发生一次事故工况,即年事故工况总时长为 12h,经计算,本工程硫酸雾产生量约为 2.16kg/a,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量约为 0.389kg/a,无组织排放量为 0.216kg/a。
2铅尘
项目在非正常工况下,废铅蓄电池在厂区搬卸过程中如遇外力撞击、电池破损等将会产生铅尘。本项目主要考虑非正常工况下废铅蓄电池发生破损产生的铅尘,从泄漏到处理完毕用时 1h,泄漏次数为 1 次/月,则本项目泄漏时间为12h/a。由于废铅蓄电池中含铅物质主要为正负极板和附着于极板上的活性物质铅膏,能产生铅尘的物质主要为铅膏,铅膏约占铅总量的 30%。本项目按废铅蓄电池最大储存量 30t 的 5%破损泄漏作为源强,铅约占电池重量的 80%,铅膏泄漏 10%,铅尘产生量以 0.1‰计,非正常工况下则铅尘产生量为 0.0036kg/次,0.0432kg/a。
本项目产生的铅尘经负压抽排风系统后(收集率约为 90%,总风量约为 5000m3/h)通过 (略) 过滤,与硫酸雾一起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铅尘产生速率为 0.*kg/h( 0.*kg/a ),产生浓度为 0.144mg/m3 , 铅尘排放速率为 0.*kg/h(0.*kg/a),排放浓度为 0.0288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7mg/m3,排放速率为 0.004kg/h)。
经计算,本工程铅尘产生量约为 0.*kg/a , 铅尘排放量约为(0.*kg/a),无组织排放量为 0.*kg/a(0.*kg/h)。
由于铅尘密度较大,绝大部分沉降在厂房里面。沉降于厂房地面的铅尘及时用拖布清扫后暂存于防酸、防渗的塑料桶内, (略) 进行处置。剩余挥发的铅尘由厂房内抽排风系统+ (略) 处理后经厂房排气筒及换气口无组织排放。因此铅尘排放量极少,可忽略不计。
(3)噪声污染防治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叉车行驶、排风扇运行、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泄露电解液、废防护用具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按 0.5kg/d·人计,项目厂区工作人员 4 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kg/d(0.6t/a)。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废防护用具:项目员工操作时沾染了废酸的衣服、手套;员工沾染废酸液的衣服和手套,废物类别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 900-041-49),产生量约0.1t/a。
②事故泄露电解液:本项目基本不产生电解液。考虑到其他特殊情况,设定每月由于操作失误等按废铅蓄电池最大储存量 30t 的 5%破损泄漏作为源强,电解液按电池重量的 10%,电解液总量为 1.8t。本项目设置应急池对电池破损产生的泄漏电解液进行收集和暂存, (略) 对电解液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外排。项目建设容积为 1m3(2.6m×0.6m×0.7m)的应急池对电池意外破损产生的电解液通过仓库四周导流渠进行收集,应及时收集至密闭塑料箱内(耐酸、防渗)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容器、运输车辆清洗,统一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洗;同时仓库地面采用扫帚清扫,不用水冲洗地面。故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液。
(2)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破损产生的硫酸雾及铅尘。
一般情况下,收集来的废铅蓄电池密封性较好,且有专用车辆运至本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创伤,无废气产生。本项目重点考虑暂存过程中的外力撞击、电池老化破损等产生少量硫酸雾及铅尘。
(3)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叉车行驶、排风扇运行、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泄露电解液、废防护用具等。
泄露电解液及废防护用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表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广西 (略) 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广西 (略) 废旧电池回收暂存新建项目整改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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