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钦北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钦北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 (略) 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发改价格〔2022〕34号)和区人民政府的批示精神,制定了《钦北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略) 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钦北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钦北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 (略) 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发改价格〔2022〕34号)和区人民政府的批示精神,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切实将减负降费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实自治区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系列工作部署,以及落实区人民政府对经济工作的要求,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打通降费减负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切 (略) 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重点任务
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重点在以下5大领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一)交通物流领域。重 (略) 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单位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水电气领域。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 (略) 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地方财经领域。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 (略) 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 (略) 场主体。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 (略) 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 (略) 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 (略) 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中介机构领域。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按时间节点划分为部署安排、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估4个阶段:
(一)部署安排阶段(2022年9月)。由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9月)。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会同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市级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方案制定我区配套方案,相应针对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金融等领域的相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通过钦州* (略) 及广 (略) 等接受社会各界对涉企违规收费的投诉举报,及时汇总问题清单,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已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进一步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整治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要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
区有关牵头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各区直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于9月1 (略) 对应牵头部门,同时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汇总后,形成我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9月22日前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联合检查阶段(2022年10月)。 (略) 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国家、自治区、市部署,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镇、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 (略) 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总结有关部门和各地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于10月24日前形成联合检查 (略) 市场监管局,同时报送区发展改革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会同区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根据自查自纠和联合检查情况,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汇总有关情况后,形成 (略)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强化问题导向,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二)严格整治纪律
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问题一抓到底,杜绝边查边犯,前查后犯等行为。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严肃查处。对联合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并作为2022年各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扣分依据,情节严重的上报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降费减负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情引导, (略) 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增强维权能力,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民政府。
(略) 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印发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 (略) 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发改价格〔2022〕34号)和区人民政府的批示精神,制定了《钦北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略) 钦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钦北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钦北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 (略) 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发改价格〔2022〕34号)和区人民政府的批示精神,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切实将减负降费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实自治区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系列工作部署,以及落实区人民政府对经济工作的要求,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打通降费减负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切 (略) 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二、重点任务
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重点在以下5大领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一)交通物流领域。重 (略) 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查处部分单位利用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严禁有关单位以疫情防控为名向交通物流企业实行强制摊派等,切实保障货运物流畅通高效。(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水电气领域。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红线内外接入、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护维修领域等价格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自定标准自设项目收取费用、对计量装置及强制检定违规收费等行为。重点 (略) 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用户重复分摊收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严禁供电价格上涨超过政策规定的最大允许上浮幅度。(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地方财经领域。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 (略) 场主体等问题,严禁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 (略) 场主体。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和下属单位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向市场主体强制或变相 (略) 场主体负担的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在已有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回头看”,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 (略) 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 (略) 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中介机构领域。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按时间节点划分为部署安排、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估4个阶段:
(一)部署安排阶段(2022年9月)。由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9月)。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会同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市级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方案制定我区配套方案,相应针对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金融等领域的相关收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通过钦州* (略) 及广 (略) 等接受社会各界对涉企违规收费的投诉举报,及时汇总问题清单,深入摸排投诉举报线索及相关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已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进一步纠正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整治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要通过企业调查、媒体报道、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收费主体自查自纠、主动规范整改。
区有关牵头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分析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各区直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于9月1 (略) 对应牵头部门,同时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汇总后,形成我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9月22日前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联合检查阶段(2022年10月)。 (略) 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国家、自治区、市部署,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镇、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检查。对实地抽查发现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 (略) 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总结有关部门和各地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于10月24日前形成联合检查 (略) 市场监管局,同时报送区发展改革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会同区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根据自查自纠和联合检查情况,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汇总有关情况后,形成 (略)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强化问题导向,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落实。
(二)严格整治纪律
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问题一抓到底,杜绝边查边犯,前查后犯等行为。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严肃查处。对联合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并作为2022年各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扣分依据,情节严重的上报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降费减负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情引导, (略) 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增强维权能力,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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