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北部区域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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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北部区域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要求,防范和减少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让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及时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并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特此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北部区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 (略) 克什克腾旗热水塘街道南岸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34.47亩,总建筑面积*.45平方米,框架结构,设计床位246张,由自理老年生活用房、介护老年生活用房、综合服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组成,其中自理老年生活用房及介护老年生活用房均为地上四层,综合服务用房为地上二层。建设时间为2023年4月-2024年10月。本项目总投资4435.*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财政配套。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调查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主管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主管单位: (略) 民政局

受 理 人:李海洋受理电话:*

稳评单位:赤峰大林 (略)

联 系 人:张昊 联系电话:0476-*

四、公告期限:自公布之日起7工作日。

(略) 民政局

2022年9月22日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要求,防范和减少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让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及时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并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特此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北部区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 (略) 克什克腾旗热水塘街道南岸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34.47亩,总建筑面积*.45平方米,框架结构,设计床位246张,由自理老年生活用房、介护老年生活用房、综合服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组成,其中自理老年生活用房及介护老年生活用房均为地上四层,综合服务用房为地上二层。建设时间为2023年4月-2024年10月。本项目总投资4435.*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略) 财政配套。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调查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主管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主管单位: (略) 民政局

受 理 人:李海洋受理电话:*

稳评单位:赤峰大林 (略)

联 系 人:张昊 联系电话:0476-*

四、公告期限:自公布之日起7工作日。

(略) 民政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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