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地农(种子)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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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地农(种子)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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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机关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阿地农种子罚*号行政处罚时间2022年5月23日行政处罚对象哈巴河县宝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行政处罚事由当事人哈巴河县宝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经营销售假种子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2年4月20日阿勒泰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哈巴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哈巴河县库勒拜乡农产品店巡查执法时发现哈巴河县宝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店内摆放着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11袋 江西信丰 本地瓜子种子,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要求哈巴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将11袋江西信丰 本地瓜子种子就地封存,该批种子是当事人刘柱亲戚放在该店内,以1公斤30元的价格准备代销,目前还没有销售。该批种子名称为: 江西信丰 本地瓜子种子,总11袋共计109.6公斤。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核实询问取证后当事人哈巴河县宝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柱对自己店内存放未经备案假种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1罚款*元*万零*佰元整。2没收 江西信丰 本地瓜子种子,总11袋共计109.6公斤。 公示日期2022年6月14日填表人: 执法机构负责人: 分管执法工作农业农村局领导: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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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机关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阿地农种子罚*号行政处罚时间2022年5月23日行政处罚对象哈巴河县宝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行政处罚事由当事人哈巴河县宝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经营销售假种子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2年4月20日阿勒泰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哈巴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哈巴河县库勒拜乡农产品店巡查执法时发现哈巴河县宝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店内摆放着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11袋 江西信丰 本地瓜子种子,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要求哈巴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将11袋江西信丰 本地瓜子种子就地封存,该批种子是当事人刘柱亲戚放在该店内,以1公斤30元的价格准备代销,目前还没有销售。该批种子名称为: 江西信丰 本地瓜子种子,总11袋共计109.6公斤。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核实询问取证后当事人哈巴河县宝顺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柱对自己店内存放未经备案假种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行政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七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1罚款*元*万零*佰元整。2没收 江西信丰 本地瓜子种子,总11袋共计109.6公斤。 公示日期2022年6月14日填表人: 执法机构负责人: 分管执法工作农业农村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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