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正源(揭阳)新材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巨正源(揭阳)新材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巨正源(揭阳)新材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区莲花大道以东、 (略) 以北揭阳环保大楼,邮编:*
联系电话:0663-*
传 真:06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巨正源(揭阳)新材料基地项目 | 揭 (略) | (略)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 | 广东 (略) | 项目年产*吨/年聚*烯产品、4.*吨/年*烯酸产品、*吨/年*烯酸*酯产品、3.*吨/年正*醇产品、*吨/年异辛醇产品、38.*吨/年醋酸产品、*吨/年EVA产品、*吨/年醋酸*烯产品、*吨/年醋酸*酯产品、3.*吨/年异*醛产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烷脱氢装置、聚*烯装置、*烯酸及酯装置、*辛醇装置、EVA装置、醋酸及酯装置、醋酸*烯装置、合成气深冷分离装置(含PSA提氢装置)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其他配套工程220/35kV总降变电所、装卸码头、厂外输送管道、原料储备库不纳入本次环评范围。项目总占地面积83.86 hm2,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约15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42亿元。 |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烷脱氢装置配套加热炉燃烧产生的烟气和余热回收系统废气,各装置产生其他的工艺废气、尾气回收装置尾气、火炬燃烧废气等。加热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后通过6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余热回收系统废气采用SCR装置催化还原NOx+催化剂去除非*烷总烃后通过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装置产生其他的工艺废气采用三厢室的蓄热氧化系统通过8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尾气回收装置燃烧尾气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50m高的2个排气筒直接排放。火炬系统排放废气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相关标准,通过1根40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废液焚烧炉废气通过高温长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采用生物除臭处理后经由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中,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预处理场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罐/事故罐+油水分离器+序进式气浮+水解酸化+AO池+MBR池+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排放池”)后部分回用至循环水场,部分与中水回用系统浓盐水并排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循环冷却水和脱盐水经厂区中水回用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调节池+高效澄清器+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回用水池)后回用至循环水场;*烯酸装置、*烯酸*酯装置废液进入废液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按相关规范化要求临时存放,并委托有相应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 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
2022年9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巨正源(揭阳)新材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区莲花大道以东、 (略) 以北揭阳环保大楼,邮编:*
联系电话:0663-*
传 真:06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巨正源(揭阳)新材料基地项目 | 揭 (略) | (略)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内 | 广东 (略) | 项目年产*吨/年聚*烯产品、4.*吨/年*烯酸产品、*吨/年*烯酸*酯产品、3.*吨/年正*醇产品、*吨/年异辛醇产品、38.*吨/年醋酸产品、*吨/年EVA产品、*吨/年醋酸*烯产品、*吨/年醋酸*酯产品、3.*吨/年异*醛产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烷脱氢装置、聚*烯装置、*烯酸及酯装置、*辛醇装置、EVA装置、醋酸及酯装置、醋酸*烯装置、合成气深冷分离装置(含PSA提氢装置)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其他配套工程220/35kV总降变电所、装卸码头、厂外输送管道、原料储备库不纳入本次环评范围。项目总占地面积83.86 hm2,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约15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42亿元。 | 1、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烷脱氢装置配套加热炉燃烧产生的烟气和余热回收系统废气,各装置产生其他的工艺废气、尾气回收装置尾气、火炬燃烧废气等。加热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后通过6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余热回收系统废气采用SCR装置催化还原NOx+催化剂去除非*烷总烃后通过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装置产生其他的工艺废气采用三厢室的蓄热氧化系统通过8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尾气回收装置燃烧尾气通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50m高的2个排气筒直接排放。火炬系统排放废气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相关标准,通过1根40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废液焚烧炉废气通过高温长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采用生物除臭处理后经由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中,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预处理场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罐/事故罐+油水分离器+序进式气浮+水解酸化+AO池+MBR池+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排放池”)后部分回用至循环水场,部分与中水回用系统浓盐水并排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循环冷却水和脱盐水经厂区中水回用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调节池+高效澄清器+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回用水池)后回用至循环水场;*烯酸装置、*烯酸*酯装置废液进入废液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3、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按相关规范化要求临时存放,并委托有相应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 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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