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农〔2022〕127号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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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农〔2022〕127号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海农〔2022〕127号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无编号

各区农业农村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徐建成,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法治
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农法发〔2021〕11号)和《 (略) 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海法办发〔2022〕12号), (略) 农业农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 (略) ,紧扣“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建设更加和谐民主的法治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力量配置更加合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依法治理深入基层,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法治思想。深入学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 (略) 。把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等保护、公平竞争、疫情防控、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强化农业支持保护等问题,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突出学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围绕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能力,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化解纠纷,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突出学。
(二)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略) 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能力。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庙会、 (略) 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送法下乡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提升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学法用法意识。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涉农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略) 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五、创新普法新形式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将普法贯穿于立法程序的全过程。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在办公场所或 (略) 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管理服务过程中,同步开展法律指导、法律宣讲、法律告知等活动,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农业农村信访处理中加强法律宣传,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法规、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宣传农业行政处罚、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录制普法微视频,培育以案释法品牌,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
(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使法治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遵规守则的良好风尚。
(五)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司法部关于印发海南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398号)文件要求,落实《 (略)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增进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略) 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六)运用高新技术精准普法。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开展精准普法。利用“报、网、端、微、屏” (略) 等新媒体,特别是“智慧普法”、“中国普法”、“学习强国” (略) 资源,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扩大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七)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 (略) 。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全省)年度法治人物,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3纳入绩效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有效整合普法资源,积极构建普法协作机制,和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步形成清单管理、动态监测、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考核评议的管理模式,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积极组织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确保“八五”普法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队*建设。各单位要加强普法工作机构建设,优化普法工作队*结构,充实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力量。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队*、行业管理队*、矛盾纠纷调处队*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整合乡村普法资源,组织政治过硬、专业功底强、熟悉“三农”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业农村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对普法规划实施的支持保障。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 (略) ,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略)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印发


海农〔2022〕127号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无编号

各区农业农村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略) 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徐建成,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法治
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农法发〔2021〕11号)和《 (略) 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海法办发〔2022〕12号), (略) 农业农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 (略) ,紧扣“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建设更加和谐民主的法治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力量配置更加合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依法治理深入基层,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法治思想。深入学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 (略) 。把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等保护、公平竞争、疫情防控、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强化农业支持保护等问题,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突出学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围绕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能力,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化解纠纷,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突出学。
(二)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略) 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增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能力。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庙会、 (略) 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送法下乡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提升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学法用法意识。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涉农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略) 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五、创新普法新形式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全过程。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将普法贯穿于立法程序的全过程。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在办公场所或 (略) 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管理服务过程中,同步开展法律指导、法律宣讲、法律告知等活动,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农业农村信访处理中加强法律宣传,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法规、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宣传农业行政处罚、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录制普法微视频,培育以案释法品牌,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
(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使法治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遵规守则的良好风尚。
(五)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司法部关于印发海南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398号)文件要求,落实《 (略)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增进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略) 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六)运用高新技术精准普法。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开展精准普法。利用“报、网、端、微、屏” (略) 等新媒体,特别是“智慧普法”、“中国普法”、“学习强国” (略) 资源,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扩大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七)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 (略) 。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全省)年度法治人物,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3纳入绩效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有效整合普法资源,积极构建普法协作机制,和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步形成清单管理、动态监测、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考核评议的管理模式,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积极组织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确保“八五”普法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队*建设。各单位要加强普法工作机构建设,优化普法工作队*结构,充实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力量。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队*、行业管理队*、矛盾纠纷调处队*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整合乡村普法资源,组织政治过硬、专业功底强、熟悉“三农”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业农村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对普法规划实施的支持保障。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 (略) ,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略)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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