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博辰微粉有限公司20万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莱州市博辰微粉有限公司20万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有关信息现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目环保设施

二、项目概况: (略) (略) *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 (略) 沙河镇留车村北762米,项目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投资*元建设*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利用铁矿生产后产出的水洗渣(经检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采用自动化磨粉,产出微粉,用作水泥制造原料。年生产铁矿渣微粉*吨。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原料仓储、矿渣粉磨、立磨外循环、矿粉成品输送、矿粉存储、散装产生的颗粒物;热风炉煤气燃烧废气和车辆运输动力起尘等。

(1)、原料输送粉尘(粉煤灰原料仓顶粉尘及投料粉尘)

本项目粉煤灰仓储和原料投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仓顶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2)、矿渣粉磨粉尘

本项目使用的立磨机为密封式,由于物料较细,会产生部分粉尘,矿渣粉磨粉尘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3)、立磨外循环粉尘

本项目立磨机在进行磨粉时,一部分含有铁质杂质的物料溢出磨盘后经外循环除铁器除铁屑,提升机、输送机等设备再送回立磨内粉磨,立磨外循环粉尘经外溢口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本项目全部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过车间内沉降后散逸到外环境的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成品仓输送粉尘(成品库库顶、成品粉输送)

本项目成品矿粉由空气斜槽、提升机进入成品仓过程会产生部分粉尘,成品仓输送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5)、成品散装粉尘

本项目矿渣粉通过卸料设备、汽车散装机进行装车外售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成品散装作业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过车间内沉降后散逸到外环境的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煤气燃烧废气

项目的热风炉采用煤气作为燃料,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煤气燃烧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7)、车辆运输动力起尘

项目在外购原材料、外售成品均采用汽车运输。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由于碾压卷带产生的 (略) 两侧一定范围内会产生污染。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原材料及成品运输的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及时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定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清扫、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粉尘降到最低,可忽略不计。

2、废水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企业采取对沉淀池、化粪池、车间地面采取水泥硬化处理,防止污水、雨水渗漏引起地下水污染,本项目污水不会渗入区域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运行过程中立磨机、提升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的工作噪音,企业通过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调试,定期进行维护;合理布置总平面,将主要的噪声源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对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并通过厂房墙体进行隔声;对车间实行密闭措施,工作时关闭车间大门;减小设备工作时所接受的最大冲裁力,降低其所引起的震动等降噪、减振措施后,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因此,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除铁选出的废金属,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全部收集后外售处置。车辆进出厂需进行冲洗,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上层清水回用,池底沉泥主要为泥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更换的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及合理利用,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联系人:于俊俊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有关信息现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目环保设施

二、项目概况: (略) (略) *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 (略) 沙河镇留车村北762米,项目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投资*元建设*吨/年微粉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利用铁矿生产后产出的水洗渣(经检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采用自动化磨粉,产出微粉,用作水泥制造原料。年生产铁矿渣微粉*吨。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原料仓储、矿渣粉磨、立磨外循环、矿粉成品输送、矿粉存储、散装产生的颗粒物;热风炉煤气燃烧废气和车辆运输动力起尘等。

(1)、原料输送粉尘(粉煤灰原料仓顶粉尘及投料粉尘)

本项目粉煤灰仓储和原料投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仓顶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2)、矿渣粉磨粉尘

本项目使用的立磨机为密封式,由于物料较细,会产生部分粉尘,矿渣粉磨粉尘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3)、立磨外循环粉尘

本项目立磨机在进行磨粉时,一部分含有铁质杂质的物料溢出磨盘后经外循环除铁器除铁屑,提升机、输送机等设备再送回立磨内粉磨,立磨外循环粉尘经外溢口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本项目全部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过车间内沉降后散逸到外环境的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成品仓输送粉尘(成品库库顶、成品粉输送)

本项目成品矿粉由空气斜槽、提升机进入成品仓过程会产生部分粉尘,成品仓输送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5)、成品散装粉尘

本项目矿渣粉通过卸料设备、汽车散装机进行装车外售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成品散装作业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过车间内沉降后散逸到外环境的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煤气燃烧废气

项目的热风炉采用煤气作为燃料,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煤气燃烧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7)、车辆运输动力起尘

项目在外购原材料、外售成品均采用汽车运输。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由于碾压卷带产生的 (略) 两侧一定范围内会产生污染。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原材料及成品运输的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及时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定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清扫、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粉尘降到最低,可忽略不计。

2、废水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企业采取对沉淀池、化粪池、车间地面采取水泥硬化处理,防止污水、雨水渗漏引起地下水污染,本项目污水不会渗入区域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运行过程中立磨机、提升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的工作噪音,企业通过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调试,定期进行维护;合理布置总平面,将主要的噪声源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对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并通过厂房墙体进行隔声;对车间实行密闭措施,工作时关闭车间大门;减小设备工作时所接受的最大冲裁力,降低其所引起的震动等降噪、减振措施后,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因此,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除铁选出的废金属,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全部收集后外售处置。车辆进出厂需进行冲洗,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上层清水回用,池底沉泥主要为泥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更换的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及合理利用,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联系人:于俊俊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