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龙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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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龙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2〕535号
阳城县龙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阳城县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阳城县 (略) 原庄水源井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阳龙湾供水〔20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涉及居民公共用水利益,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位于阳城县芹池镇原庄村, (略) 水资源管理 (略) 水资发〔2011〕12号文对该水源井进行了批复。2015年工程投入运行。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工程总取水量34.*m3/a,其中:生活取水量15.*m3/a,食品加工、牲畜及服务业生产取水量16.*m3/a,管网漏损水量2.*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利用现有1眼水源井开采岩溶地下水,取水口位于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2°14′41.11″、北纬35°34′36.80″)。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山西省水 (略) ;同时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阳城县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吕达(0351-*)

附件: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阳城县 (略) (略) 沐高 (略) 编制完成了《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6月15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阳城县水务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位于阳城县芹池镇原庄村, (略) 水资源管理 (略) 水资发〔2011〕12号文对该水源井进行了批复。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工程总取水量为34.*m3/a,其中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8.*m3/a,源源醋业生产生活取水量4.*m3/a(含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羊泉煤业职工生活取水量6.*m3/a,服务业取水量2.*m3/a,畜牧业取水量9.*m3/a,管网漏损水量2.*m3/a;农村居民用水指标90L/p·d,源源醋业综合用水指标1.5m3/t,羊泉煤业职工生活用水指标220L/p·d,畜牧业用水定额为25L/(头·d),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供水工程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该项目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该工程有1眼地下水井,开采奥陶系岩溶地下水,井深836.7m,出水量65m3/h(56.*m3/a),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34.*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水源井井口(东经112°14′41.11″、北纬35°34′36.80″)。

六、该井岩溶地下水水质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用水水源。

七、该项 (略) 范围的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及山西 (略) 生产生活废污水,通过芹池镇污 (略) 排入町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羊泉煤业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等管理,安装在线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加强水源井的水量、水位动态监测,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1眼岩溶水井,可以满足项目取水量34.*m3/a的需求。

《报告书》审查通过,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阳城县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09 月 27 日
晋水审批决〔2022〕535号
阳城县龙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阳城县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阳城县 (略) 原庄水源井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阳龙湾供水〔20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涉及居民公共用水利益,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位于阳城县芹池镇原庄村, (略) 水资源管理 (略) 水资发〔2011〕12号文对该水源井进行了批复。2015年工程投入运行。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工程总取水量34.*m3/a,其中:生活取水量15.*m3/a,食品加工、牲畜及服务业生产取水量16.*m3/a,管网漏损水量2.*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利用现有1眼水源井开采岩溶地下水,取水口位于水源井井口(坐标:东经112°14′41.11″、北纬35°34′36.80″)。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山西省水 (略) ;同时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阳城县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吕达(0351-*)

附件: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阳城县 (略) (略) 沐高 (略) 编制完成了《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6月15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务局、阳城县水务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阳城县 (略) 原庄联片深井工程项目位于阳城县芹池镇原庄村, (略) 水资源管理 (略) 水资发〔2011〕12号文对该水源井进行了批复。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工程总取水量为34.*m3/a,其中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8.*m3/a,源源醋业生产生活取水量4.*m3/a(含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羊泉煤业职工生活取水量6.*m3/a,服务业取水量2.*m3/a,畜牧业取水量9.*m3/a,管网漏损水量2.*m3/a;农村居民用水指标90L/p·d,源源醋业综合用水指标1.5m3/t,羊泉煤业职工生活用水指标220L/p·d,畜牧业用水定额为25L/(头·d),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供水工程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该项目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该工程有1眼地下水井,开采奥陶系岩溶地下水,井深836.7m,出水量65m3/h(56.*m3/a),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34.*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水源井井口(东经112°14′41.11″、北纬35°34′36.80″)。

六、该井岩溶地下水水质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用水水源。

七、该项 (略) 范围的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及山西 (略) 生产生活废污水,通过芹池镇污 (略) 排入町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羊泉煤业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等管理,安装在线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加强水源井的水量、水位动态监测,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1眼岩溶水井,可以满足项目取水量34.*m3/a的需求。

《报告书》审查通过,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阳城县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0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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