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A204c01管理单元香工路东侧、保西路西侧用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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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A204c01管理单元香工路东侧、保西路西侧用地公示

珠海市香洲区A204c01管理单元香工路东侧、保西路西侧用地公示
发表时间:2022-09-29 16:43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香洲区A204c01管理 (略) 东侧、 (略) 西侧用地

占地面积:*.86 m2

地理位置: (略) 保 (略) 东侧、 (略) 西侧

土地使用权人:十字门中央商 (略)

土地利用现状:空闲地

未来规划:住宅、商务公寓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珠海 (略)

检测单位:同创伟业(广东) (略)

钻孔单位:广东普 (略)

调查缘由: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一)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6-8月。 (略) 香洲区A204c01管理 (略) 东侧、 (略) 西侧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现状为空闲地。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在90年代以前为海域,90年代中期由人工填海形成泥滩地。1996~2003年为国有空闲建设用地(实际用途是种植甘蔗地)。2003年珠海金地 (略) 取得土地使用权。2003~2021年,调查地块作为空闲地,一直未开发利用。2011年11月,金地集团在建设金地动力港商务园(位于调查地块的南侧)时,施工单位在调查地块内开挖部分土方转运至金地动力港商务园,之后未有外来土方在调查地块内回填或堆放。2021年4月,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2022年9月至今,十字门中央商 (略) 取得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调查地块周边100m范围内,北侧主要为空闲地、 (略) 、珠 (略) (略) 舒丽玛 (略) 的办公楼(两家企业已关闭搬迁,厂房空置);南侧 (略) 和动力商务港;西 (略) 和动力商务港的空闲地;东侧为空闲地、洪湾片区建筑物拆除处置临时项目部、 (略) 。西北侧100m范围内部分区域与珠海东方制冷 (略) 的绿地重合。西南侧100m范围内部分区域与金地动力港重叠。金地动力港是金地 (略) 开发 (略) 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是集文化创意产业、研发设计、服务外包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聚社区。园区内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有污染物排放。

(三)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无潜在污染源。考虑到2011年金地集团在建设金地动力港商务园(调查地块南侧)时,施工单位在调查地块内开挖部分土方转运至金地动力港商务园。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油污“跑、冒、滴、漏”的情况。调查地块外,北侧1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珠 (略) (略) 舒丽玛 (略) 的办公楼(两家企业目前已关闭搬迁,厂房空置);西北侧100m范围为珠海东方制冷 (略) 。调查地块内靠北侧边界的土壤可能受到地块外企业的影响。

由于无法全面排除调查地块内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风险,为进一步降低不确定性,将整个调查地块作为布点区域,开展下一阶段布点采样调查。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和重金属(主要是铜)。

二、初步采样调查

(1)本次初步调查现场钻孔和采样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6日,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9个,钻探深度为6.0m,钻探深度均达到地下水埋深以下2m,且穿透人工填土层到达第四系海*交互相沉积层。在调查地块北侧(距离调查地块约1.8 km)碑口村北侧林地未受人为扰动处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38个(不含8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①《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②土壤理化性质2项:pH值和含水率;③地块特征污染物1项:石油烃(C10-C40)。

(2)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个,建井深为6m,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不1个含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①水质常规指标:pH值、浊度;②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③地块特征污染物1项:石油烃(C10-C40)。

(3)本次调查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具体如下:

①土壤检出的污染包括砷、汞、铜、镍、铅、镉、二氯*烷、石油烃,所有检出污染物的含量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②地下水检出的污染物有六价铬、汞、砷、镍、铜、镉、铅、石油烃(C10-C40)。除石油烃外,检出的污染物含量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的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的含量低于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推导的风险筛选值(≤0.548 mg/L)。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有机物均未检出。

四、调查结论

综合污染识别和初步采样调查的结果, (略) 香洲区A204c01管理 (略) 东侧、 (略) 西侧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含量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基于人体健康风险推导计算的风险筛选值。经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接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的技术规定,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略) 香洲区A204c01管理 (略) 东侧、 (略) 西侧用地可作为住宅、商务公寓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珠海市香洲区A204c01管理单元香工路东侧、保西路西侧用地公示
发表时间:2022-09-29 16:43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香洲区A204c01管理 (略) 东侧、 (略) 西侧用地

占地面积:*.86 m2

地理位置: (略) 保 (略) 东侧、 (略) 西侧

土地使用权人:十字门中央商 (略)

土地利用现状:空闲地

未来规划:住宅、商务公寓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珠海 (略)

检测单位:同创伟业(广东) (略)

钻孔单位:广东普 (略)

调查缘由: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一)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6-8月。 (略) 香洲区A204c01管理 (略) 东侧、 (略) 西侧用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现状为空闲地。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在90年代以前为海域,90年代中期由人工填海形成泥滩地。1996~2003年为国有空闲建设用地(实际用途是种植甘蔗地)。2003年珠海金地 (略) 取得土地使用权。2003~2021年,调查地块作为空闲地,一直未开发利用。2011年11月,金地集团在建设金地动力港商务园(位于调查地块的南侧)时,施工单位在调查地块内开挖部分土方转运至金地动力港商务园,之后未有外来土方在调查地块内回填或堆放。2021年4月,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地块一直未开发利用。2022年9月至今,十字门中央商 (略) 取得调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调查地块周边100m范围内,北侧主要为空闲地、 (略) 、珠 (略) (略) 舒丽玛 (略) 的办公楼(两家企业已关闭搬迁,厂房空置);南侧 (略) 和动力商务港;西 (略) 和动力商务港的空闲地;东侧为空闲地、洪湾片区建筑物拆除处置临时项目部、 (略) 。西北侧100m范围内部分区域与珠海东方制冷 (略) 的绿地重合。西南侧100m范围内部分区域与金地动力港重叠。金地动力港是金地 (略) 开发 (略) 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是集文化创意产业、研发设计、服务外包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聚社区。园区内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有污染物排放。

(三)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无潜在污染源。考虑到2011年金地集团在建设金地动力港商务园(调查地块南侧)时,施工单位在调查地块内开挖部分土方转运至金地动力港商务园。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油污“跑、冒、滴、漏”的情况。调查地块外,北侧100m范围内历史上存在珠 (略) (略) 舒丽玛 (略) 的办公楼(两家企业目前已关闭搬迁,厂房空置);西北侧100m范围为珠海东方制冷 (略) 。调查地块内靠北侧边界的土壤可能受到地块外企业的影响。

由于无法全面排除调查地块内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风险,为进一步降低不确定性,将整个调查地块作为布点区域,开展下一阶段布点采样调查。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和重金属(主要是铜)。

二、初步采样调查

(1)本次初步调查现场钻孔和采样的时间为2022年8月3日-6日,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9个,钻探深度为6.0m,钻探深度均达到地下水埋深以下2m,且穿透人工填土层到达第四系海*交互相沉积层。在调查地块北侧(距离调查地块约1.8 km)碑口村北侧林地未受人为扰动处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38个(不含8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①《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②土壤理化性质2项:pH值和含水率;③地块特征污染物1项:石油烃(C10-C40)。

(2)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个,建井深为6m,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不1个含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①水质常规指标:pH值、浊度;②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③地块特征污染物1项:石油烃(C10-C40)。

(3)本次调查土壤与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具体如下:

①土壤检出的污染包括砷、汞、铜、镍、铅、镉、二氯*烷、石油烃,所有检出污染物的含量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②地下水检出的污染物有六价铬、汞、砷、镍、铜、镉、铅、石油烃(C10-C40)。除石油烃外,检出的污染物含量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的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的含量低于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推导的风险筛选值(≤0.548 mg/L)。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有机物均未检出。

四、调查结论

综合污染识别和初步采样调查的结果, (略) 香洲区A204c01管理 (略) 东侧、 (略) 西侧用地土壤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含量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基于人体健康风险推导计算的风险筛选值。经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接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的技术规定,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略) 香洲区A204c01管理 (略) 东侧、 (略) 西侧用地可作为住宅、商务公寓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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