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陆良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技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陆良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技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良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技改) | 建设地点 | *良县中枢街道办事处茶花社区居委会大凹里 | 建设单位 | 云南益吉环保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海联合(深圳) (略)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良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技改)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1-*-04-05-*),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为 250t/d,取消现有的衍生燃料(rdf),利用现有的垃圾填埋场,无机物和有机物混合物进入垃圾填埋场(库容不变),利用现有的分选车间、再生塑料、木塑产品、营养土生产车间等。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采用“预处理 (分选)→有机质好氧发酵制成营养土+无机有机混合物填埋处置+塑料造粒及制木塑”的综合处理方案。本次技改主要新增的建设内容:①填埋场设置导气笼;②木塑车间废气处置装置新增一套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氧化灯管;③在渗滤液处理站东侧新增一座第一应急事故池;在木塑车间西侧新增一座第二应急事故池,新增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投资:7978.*元,环保总投资881.*元,占总投资的11.01%。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地下水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影响小。非正常情况下滤液调节池发生渗漏,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入渗地下对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入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会出现一定超标。经过预测分析,氨氮最大超标距离为下游2418m,最大影响距离为2540m;砷最大超标距离为下游2265m,最大影响距离为2389m;汞最大超标距离为下游2286m,最大影响距离为2352m;codcr最大超标距离为下游2369m,最大影响距离为2556m。地下水影响范围内无人取地下水饮用。 (2)地表水 项目产生污水主要为渗滤液、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碱液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碱液喷淋废水、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 (3)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物主要有 tsp、nh3、h2s 、非*烷总烃、氯化氢,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综合车间排放的tsp(总悬浮颗粒物)pmax值为7.7033%,cmax为69.3298μg/m3,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各排放源正常工况下均可达标排放, 项目周边 1.3k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外排废气对空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 技改工程投产后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周围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故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人工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和废电子产品、玻璃、金属、橡胶、塑料瓶,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定期更换的光氧化灯管、定期更换的活性炭吸附、生活垃圾和污泥等,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及产品去向明确,处置方式合理可行。危险废物去向明确,处置率可达 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6)土壤影响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正常情况下采取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情况下,根据环评预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入渗对土壤影响较大。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地表水保护措施 渗滤液处理站于2018年 11月开始建设,2019年 6月完工正式投产,采用“水质、水量调节+a2o+两级(反硝化+硝化)硝化+接触氧化+mbr+纳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规模为50m3/d,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008)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站于2018年 11月开始建设,2019年 6月完工正式投产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进入wsz-ao型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8m3/d)再进行处理。 垃圾暂存间已设置1座30m3的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由泵抽至渗滤液调节池。有机料暂存间已设置1座4m3的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由泵抽至渗滤液调节池。营养土发酵车间已设置2座渗滤液收集池,2座收集池容积各为4m3,总容积为8m3,渗滤液收集后暂存,回喷至有机料发酵区。综合车间东侧已设置1座400m3的渗滤液收集池,用于收集填埋区的渗滤液,渗滤液收集后由泵抽至渗滤液调节池。在渗滤液处理站东侧已设置1座17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在渗滤液处理站东侧已设置1座1100m3的第一应急事故池。在木塑车间西侧已设置1座1000m3的第二应急事故池。在办公生活区南侧已设置1座3000m3的清水池,用于暂存渗滤液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暂存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在项目区的设置一座100m3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泵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 (2)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厂区根据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第一应急事故池、第二应急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10-7cm/s。 一般防渗区包括:有机质预处理车间、覆膜好氧堆肥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回用水池、雨水收集池、金属暂存间、塑料暂存间、成品库等,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简单防渗区包括:塑料造粒车间、分选车间(1#、2#)、制木塑产品车间、 办公区、篮球场、道路、职工活动中心等区域。 采取上述措施可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相关防渗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木塑车间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去除颗粒物,除尘后进入碱液喷淋去除酸性气体,随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及uv光氧化去除有机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与分选废气( (略) 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其他环节采用负压收集废气)、再生塑料颗粒废气(集气罩收集废气),再集中送重力沉降室及除尘、除臭一体化设备处理,除尘系统的除尘器为静电除尘器,除臭使用光氧化除臭,经处理后的废气有一根15m高,内径为1.3m的排气筒排放。 堆肥仓的 h2s、nh3等臭气,经膜覆盖后返回堆体被微生物利用,排放量极小;筛分环节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后外排;营养土发酵车间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垃圾暂存间等产生的无组织臭气,该气体采用天然植物萃取液喷淋除臭的方式处理;垃圾暂存间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 最大限度的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厂区车间外绿化苗木选取常春藤、虎尾兰和樟树等有一定除臭效果的植物。 填埋场采取填埋单元逐日覆盖、压实等扬尘防治措施。 (4)噪声防治措施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分选机、破碎机、风机、泵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以下降噪措施: (1)从源头上控制:对于机械噪声源主要已配置基础减振,采取柔性连接、设置消音器、建筑隔声等措施,以便达到减振降噪的目的。 (2)在操作过程中控制: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通过规范操作,减少噪声强度,防止人为噪声;同时,通过距离衰减及降噪措施达到减振降噪的目的;对于运输噪声主要是通过限速行驶,维 (略) 质量以达到减振降噪的目的。 (5)固废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多种固体废物,有废电池和废电子产品、金属、可回收大件垃圾、玻璃、橡胶、塑料瓶、粉尘、光氧化灯管、碱液喷淋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1)金属、可回收大件垃圾、玻璃、橡胶、塑料 (略) 。 (2)收集的粉尘、碱液喷淋渣收集后送厂内填埋场处置。 (3)运营人员生活垃圾在厂内综合处理。 (4)光氧化灯管、废活性炭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5)危险废物(废电池、废电子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目前已经与曲靖黎欣 (略) , (略) 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项目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开展工作,本项目与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17日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海联合(深圳) (略) )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25日在 (略) 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 (略) (略) 公示,并将公众意见表作为附件一并公示。 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8日,在 (略) (略) 公示,并将公众意见表作为附件一并公示。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期间,于2022年6月15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公示,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27日在星空快讯( (略) 站,公司地 (略) 与珍珠街交叉口)、2022年6月28日曲靖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并在项目周边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活动。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调查活动主要在项目周边村民、企业,以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为主体展开调查,同时征求当地政府部门意见。 (略) 公示、报纸公示、现场调查,未收到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同意全文本公开的说明。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良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技改) | 建设地点 | *良县中枢街道办事处茶花社区居委会大凹里 | 建设单位 | 云南益吉环保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海联合(深圳) (略)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良县垃圾处理综合利用工程(技改)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1-*-04-05-*),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为 250t/d,取消现有的衍生燃料(rdf),利用现有的垃圾填埋场,无机物和有机物混合物进入垃圾填埋场(库容不变),利用现有的分选车间、再生塑料、木塑产品、营养土生产车间等。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采用“预处理 (分选)→有机质好氧发酵制成营养土+无机有机混合物填埋处置+塑料造粒及制木塑”的综合处理方案。本次技改主要新增的建设内容:①填埋场设置导气笼;②木塑车间废气处置装置新增一套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氧化灯管;③在渗滤液处理站东侧新增一座第一应急事故池;在木塑车间西侧新增一座第二应急事故池,新增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投资:7978.*元,环保总投资881.*元,占总投资的11.01%。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地下水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影响小。非正常情况下滤液调节池发生渗漏,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入渗地下对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入渗地下水中的污染物会出现一定超标。经过预测分析,氨氮最大超标距离为下游2418m,最大影响距离为2540m;砷最大超标距离为下游2265m,最大影响距离为2389m;汞最大超标距离为下游2286m,最大影响距离为2352m;codcr最大超标距离为下游2369m,最大影响距离为2556m。地下水影响范围内无人取地下水饮用。 (2)地表水 项目产生污水主要为渗滤液、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碱液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碱液喷淋废水、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 (3)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物主要有 tsp、nh3、h2s 、非*烷总烃、氯化氢,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综合车间排放的tsp(总悬浮颗粒物)pmax值为7.7033%,cmax为69.3298μg/m3,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各排放源正常工况下均可达标排放, 项目周边 1.3km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外排废气对空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 技改工程投产后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周围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故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人工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和废电子产品、玻璃、金属、橡胶、塑料瓶,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定期更换的光氧化灯管、定期更换的活性炭吸附、生活垃圾和污泥等,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及产品去向明确,处置方式合理可行。危险废物去向明确,处置率可达 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6)土壤影响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正常情况下采取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情况下,根据环评预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入渗对土壤影响较大。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地表水保护措施 渗滤液处理站于2018年 11月开始建设,2019年 6月完工正式投产,采用“水质、水量调节+a2o+两级(反硝化+硝化)硝化+接触氧化+mbr+纳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规模为50m3/d,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008)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站于2018年 11月开始建设,2019年 6月完工正式投产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进入wsz-ao型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8m3/d)再进行处理。 垃圾暂存间已设置1座30m3的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由泵抽至渗滤液调节池。有机料暂存间已设置1座4m3的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由泵抽至渗滤液调节池。营养土发酵车间已设置2座渗滤液收集池,2座收集池容积各为4m3,总容积为8m3,渗滤液收集后暂存,回喷至有机料发酵区。综合车间东侧已设置1座400m3的渗滤液收集池,用于收集填埋区的渗滤液,渗滤液收集后由泵抽至渗滤液调节池。在渗滤液处理站东侧已设置1座17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在渗滤液处理站东侧已设置1座1100m3的第一应急事故池。在木塑车间西侧已设置1座1000m3的第二应急事故池。在办公生活区南侧已设置1座3000m3的清水池,用于暂存渗滤液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暂存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在项目区的设置一座100m3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泵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 (2)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厂区根据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第一应急事故池、第二应急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重点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10-7cm/s。 一般防渗区包括:有机质预处理车间、覆膜好氧堆肥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回用水池、雨水收集池、金属暂存间、塑料暂存间、成品库等,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简单防渗区包括:塑料造粒车间、分选车间(1#、2#)、制木塑产品车间、 办公区、篮球场、道路、职工活动中心等区域。 采取上述措施可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相关防渗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木塑车间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去除颗粒物,除尘后进入碱液喷淋去除酸性气体,随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及uv光氧化去除有机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与分选废气( (略) 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其他环节采用负压收集废气)、再生塑料颗粒废气(集气罩收集废气),再集中送重力沉降室及除尘、除臭一体化设备处理,除尘系统的除尘器为静电除尘器,除臭使用光氧化除臭,经处理后的废气有一根15m高,内径为1.3m的排气筒排放。 堆肥仓的 h2s、nh3等臭气,经膜覆盖后返回堆体被微生物利用,排放量极小;筛分环节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后外排;营养土发酵车间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垃圾暂存间等产生的无组织臭气,该气体采用天然植物萃取液喷淋除臭的方式处理;垃圾暂存间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 最大限度的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厂区车间外绿化苗木选取常春藤、虎尾兰和樟树等有一定除臭效果的植物。 填埋场采取填埋单元逐日覆盖、压实等扬尘防治措施。 (4)噪声防治措施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分选机、破碎机、风机、泵等,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以下降噪措施: (1)从源头上控制:对于机械噪声源主要已配置基础减振,采取柔性连接、设置消音器、建筑隔声等措施,以便达到减振降噪的目的。 (2)在操作过程中控制: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通过规范操作,减少噪声强度,防止人为噪声;同时,通过距离衰减及降噪措施达到减振降噪的目的;对于运输噪声主要是通过限速行驶,维 (略) 质量以达到减振降噪的目的。 (5)固废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多种固体废物,有废电池和废电子产品、金属、可回收大件垃圾、玻璃、橡胶、塑料瓶、粉尘、光氧化灯管、碱液喷淋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1)金属、可回收大件垃圾、玻璃、橡胶、塑料 (略) 。 (2)收集的粉尘、碱液喷淋渣收集后送厂内填埋场处置。 (3)运营人员生活垃圾在厂内综合处理。 (4)光氧化灯管、废活性炭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5)危险废物(废电池、废电子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目前已经与曲靖黎欣 (略) , (略) 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项目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开展工作,本项目与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17日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海联合(深圳) (略) )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25日在 (略) 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 (略) (略) 公示,并将公众意见表作为附件一并公示。 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8日,在 (略) (略) 公示,并将公众意见表作为附件一并公示。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期间,于2022年6月15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公示,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27日在星空快讯( (略) 站,公司地 (略) 与珍珠街交叉口)、2022年6月28日曲靖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并在项目周边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活动。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调查活动主要在项目周边村民、企业,以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为主体展开调查,同时征求当地政府部门意见。 (略) 公示、报纸公示、现场调查,未收到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同意全文本公开的说明。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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