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台州联化)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台州联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环*基嘧啶(LT234)、100吨氯苯四唑酮(LT220)、80吨醛基吲哚(LT289)、100吨萘*腈(LT167)、10吨雷米布替尼(RMBT)生产项目 | (略) 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现有厂区实施年产100吨环*基嘧啶(LT234)、100吨氯苯四唑酮(LT220)、80吨醛基吲哚(LT289)、100吨萘*腈(LT167)、10吨雷米布替尼(RMBT)生产项目。其中氯苯四唑酮利用已建A2、A3车间,新建生产线;萘*腈新建A24车间新建生产线,雷米布替尼、环*基嘧啶、醛基吲哚利用在建A25、A26车间新建生产线。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纳管排入上实环境(台州) (略) 进行二级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 2、废气:一般性有机废气经预处理后,再送至RTO末端处理系统处理;含卤有机废气以风管单独收集后,经大孔树脂吸附/脱附系统预处理,尾气再接至总管进入末端RTO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污水站低浓废气经生物滴滤系统处理,废水站高浓废气接入RTO处理,废水站厌氧池废气经湿法除硫+火炬装置处理,固废堆场低浓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进行处理。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部分废溶剂/废液由厂内废液焚烧炉处理;一般固废通过清运等方式处理。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3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环*基嘧啶(LT234)、100吨氯苯四唑酮(LT220)、80吨醛基吲哚(LT289)、100吨萘*腈(LT167)、10吨雷米布替尼(RMBT)生产项目 | (略) 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现有厂区实施年产100吨环*基嘧啶(LT234)、100吨氯苯四唑酮(LT220)、80吨醛基吲哚(LT289)、100吨萘*腈(LT167)、10吨雷米布替尼(RMBT)生产项目。其中氯苯四唑酮利用已建A2、A3车间,新建生产线;萘*腈新建A24车间新建生产线,雷米布替尼、环*基嘧啶、醛基吲哚利用在建A25、A26车间新建生产线。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纳管排入上实环境(台州) (略) 进行二级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 2、废气:一般性有机废气经预处理后,再送至RTO末端处理系统处理;含卤有机废气以风管单独收集后,经大孔树脂吸附/脱附系统预处理,尾气再接至总管进入末端RTO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污水站低浓废气经生物滴滤系统处理,废水站高浓废气接入RTO处理,废水站厌氧池废气经湿法除硫+火炬装置处理,固废堆场低浓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进行处理。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部分废溶剂/废液由厂内废液焚烧炉处理;一般固废通过清运等方式处理。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3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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