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南、 (略) 以北、广川大道以西、岔河东大道以东,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37.*°,总占地面积*.3m2(约合146.7亩)。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八里庄农用地,历史上存在过德安驾校、农田、林地、墓地、坑塘等,目前地块内建筑物仅存北部部分围墙,中部及东部两处闲置办公用房、一处信号塔,其他均已拆除,地块内北部原德安驾校区域存在大范围堆土,堆土平均高度1.7m,土方量约*方;南部为树林、墓地,地势较为平缓。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和教育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 筛选值”标准要求,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无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委托单位
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调查单位
单位:德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 (略) (略) 交叉口南 (略) 西院内3号办公楼304室
联系人:龙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1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pdf
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位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 (略) 以南、 (略) 以北、广川大道以西、岔河东大道以东,中心坐标东经116.*°、北纬37.*°,总占地面积*.3m2(约合146.7亩)。本次调查地块原为八里庄农用地,历史上存在过德安驾校、农田、林地、墓地、坑塘等,目前地块内建筑物仅存北部部分围墙,中部及东部两处闲置办公用房、一处信号塔,其他均已拆除,地块内北部原德安驾校区域存在大范围堆土,堆土平均高度1.7m,土方量约*方;南部为树林、墓地,地势较为平缓。该地块拟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和教育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齐庄地块一期(原德安驾校地块)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 筛选值”标准要求,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无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委托单位
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调查单位
单位:德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 (略) (略) 交叉口南 (略) 西院内3号办公楼304室
联系人:龙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1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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