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清风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电源连接器和40万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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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清风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电源连接器和40万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2022年9月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裘戎燕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裘戎燕

项目负责人:裘戎燕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观海卫 (略) 85号

编制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观海卫 (略) 85号

目录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附图

附图1: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单位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说明

附件4:危废协议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略) 观海卫 (略) 85号

主要产品名称

电源连接器和空气净化器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

实际生产能力

同环评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2年8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年8月

调试时间

2022年9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2年9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杭州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元

比例

3%

实际总概算

*元

环保投资

*元

比例

5%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第24号,2018年12月29号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7、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9、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10、杭州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1、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慈环建2022-197号。

12、 (略)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现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评价标准。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焊接车间、打标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表1-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60

所有合成树脂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表1-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表1-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

污染物项目

限值(mg/m3)

非*烷总烃

4.0

颗粒物

1.0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纳管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表1-5废水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mg/L(pH值除外)

排放标准

1

pH值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2

悬浮物

400

3

CODCr

500

4

石油类

20

5

生化需氧量

300

6

氨氮

35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7

总磷

8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1-6。

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位置

采用标准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厂界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置,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修改单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的公告》(2017年第43号) 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 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5、总量控制

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本项目总量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1-7总量控制指标

控制因子

控制排放量(t/a)

挥发性有机物

0.44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1、企业概况

(略) (略) (略) 观海卫 (略) 85号,是一家生产电子元件、家用电器及配件、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等制造及加工的企业。

(略) (略) 于2022年8月委托编制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慈环建2022-197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22日-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 (略) (略) 编写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略) (略) (略) 观海卫 (略) 85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21.*°,北纬30.*°)。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 (略) ,西侧 (略) , (略) (略) ,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90m处的塘下村居民住宅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2-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2-3。

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2-3厂区平面布局见图

3、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本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方案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电源连接器

*套/年

*套/年

空气净化器

*台/年

*台/年

4、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2。

表2-2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备注

1

立式注塑机

30

7

/

2

卧式注塑机

40

9

/

3

粉碎机

6

5

/

4

装配流水线

15

10

/

5

激光打标机

6

6

/

6

冷却塔

1

1

/

7

电烙铁

50

24

/

8

点焊机

20

10

/

注:产品规格变小,生产设备减少后产量不变。

5、项目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采用8h白班制生产(注塑车间实行三班制生产),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3本项目原辅材料

序号

原辅材料

环评用量(t/a)

实际用量(t/a)

备注

1

PP 塑料

1688

400

新料、颗粒状,用于生产电源连接器和空气净化器塑料件

2

PVC 塑料

314

80

新料、颗粒状,用于生产插头

3

电源连接器配件

*套/a

*套/a

外购,包括电线、螺丝、五金配件等

4

空气净化器配件

*套/a

*套/a

外购,包括电机、线路板、传感器、电线、五金配件、

滤网、开关等

5

机械润滑油

1.53

0.4

注塑机和机械设备润滑使用

6

焊锡丝

0.5

0.2

外购,无铅焊锡丝

2、水源及水平衡

(略) (略) 直接供给,项目水平衡见图2-4(t/a)。

图2-4项目水平衡图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物节点)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2、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包括电源连接器和空气净化器,两种产品的生产工艺基本一致。其中电源连接器塑料件和空气净化器塑料件的原料均为PP新塑料粒子,插头的原料为PVC新塑料粒子。本项目注塑机模具均为外购,无企业自主生产,厂区内不涉及模具维修。

①外购PP塑料粒子经注塑机注塑成型、人工修边、检验后得到的电源连接 器塑料件和空气净化器塑料件入库待用,外购PVC塑料粒子经注塑机注塑成型、人工修边、检验后得到的插头入库待用。外购电线、五金配件,通过点焊机、电烙铁进行焊接,最后同电源连接器塑料件、插头、其他外购配件(螺丝等) 装配后,经测试、激光打标后即为产品电源连接器;同空气净化器塑料件、插头、其他外购配件(电机、线路板、传感器、滤网、开关等) 装配后,经测试、 激光打标后即为产品空气净化器。

②注塑成型:注塑机在受筒壁及螺杆芯部加热的作用下,达到240℃后逐渐熔融,项目加热方式为电加热。熔融后的原料绕着螺杆向前推动达到机头,经过模芯和模套间的环形间隙挤入模具,由于不同塑料粒子的熔融温度不同,温控箱设置的加热温度也不同,一般塑料粒子电加热至180-210℃左右即成熔融状态,然后在设备内熔融状态的塑料完全进入模具的封闭的模腔,充满模腔后暂停工作。由于注塑工作时温度低于塑料热分解温度,因此,塑料粒子在加热熔融过程中无分解废气产生,但会产生少量注塑热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同时伴随机械噪声。注塑成型产生的塑料边角料进行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③点焊:指焊接时利用柱状电极,在两块搭接工件接触面之间形成焊点的 焊接方法。点焊时,先加压使工件紧密接触,随后接通电流,在电阻热的作用下工件接触处熔化,冷却后形成焊点。点焊过程中仅产生少量的点焊烟尘,通过采用加强车间通排风的方式处理。

④电烙铁焊接:电线及五金配件需要通过电烙铁,使用焊锡丝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通过采用加强车间通排风的方式处理。

⑤激光打标:由激光打标机生成高能量的连续激光光束,聚焦后的激光作 用于产品表面,使表面材料瞬间熔融,甚至气化,通过控制激光在材 (略) 径,从而形成需要的图文标记。激光打标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通过采用加强车间通排风的方式处理。

⑥注塑过程中需用间接水冷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注塑产生 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注塑工艺, 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粉碎期间会产生少量的粉碎粉尘。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⑦注塑机和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会添加少量机械润滑油,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要求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3、主要污染物识别

项目主要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见表2-4。

表2-4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主要污染源

污染因子

类别

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部位

废气

G1

注塑废气

注塑机

非*烷总烃

G2

粉碎粉尘

粉碎机

颗粒物

G3

点焊烟尘

点焊机

颗粒物

G4

电烙铁焊接废气

电烙铁

锡及其化合物

G5

激光打标废气

激光打标机

非*烷总烃

废水

W1

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

CODCr、氨氮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固废

S1

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

注塑

废塑料

S2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塑料、纸张等

S3

废机械润滑油

注塑机和机械设备润滑

废矿物油

S4

废机油桶

油类原料使用

沾有矿物油的桶

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2-5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性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规模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处置能力增大

符合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处置能力增大

符合

地点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与环评一致

符合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新增产品品种及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燃料

符合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符合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均不涉及

符合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不新增排口及降低排气筒高度的情形

符合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项目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1。

表3-1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规律

治理设施

工艺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生活

化学需氧量、氨氮

间接性排放

化粪池

生化处理

纳管

图3-1废水处理流程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车间、打标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2,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2。

表3-2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气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排放去向

注塑废气

注塑

非*烷总烃

收集

高空排放

粉碎粉尘

破碎

颗粒物

密闭

无组织排放

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焊接、打标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

无组织排放

图3-2废气处理流程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3。

表3-3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源强dB(A)

位置

防治措施

注塑

75-85

注塑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破碎

75-85

破碎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焊接

70-80

焊接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暂存场所建设情况见表3-4。

表3-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情况

序号

名称

数量(个)

规格

贮存周期

已建措施

1

一般仓库

1

25m

1年

地面水泥硬化

2

危废仓库

1

5m2

1年

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企业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投资明细详见表3-5。

表3-5项目环保投资情况明细表

序号

环保设施名称

用途

环保投资(万元)

1

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设施

处理废气

40

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依托现有

0

3

减振垫等隔声措施

降噪

5

4

危废仓库

固废暂存

5

合计

50

6、企业监测点位

企业监测点位见图3-2。

图3-2企业监测点位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1,与环评批复文件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1项目环评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注塑废气

排放口

非*烷总烃

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m 的排气筒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2015) 中表5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

粉碎粉尘

颗粒物

粉碎时对粉碎机 采用加盖的形式, 防止粉尘外溢,粉 碎完成后静置一 段时间打开

点焊烟尘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排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1996)中

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规定的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电烙铁焊接废 气

锡及其化合物

加强车间通排风

激光打标废气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排风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中表 9 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 境

DW001

(生活污水)

CODCr 、* N 、BOD5

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

(略)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1996)三级

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

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

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中氨氮 35mg/L,总磷8mg/L)

声环境

厂界

噪声

减震、隔声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2008)3 类

表4-2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

项 (略) 观海卫 (略) 85号,生产能力为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

项 (略) 观海卫 (略) 85号,生产能力为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

已落实

废水污染防治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 (略) ,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已落实

废气污染防治

加强焊接车间通排风,立式注塑废气(使用PVC新料)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卧式注塑废气(使用PP新料)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粉碎加盖密闭操作,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VOC3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车间、打标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已落实

噪声污染防治

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其中南侧执行4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已落实

固废污染治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已落实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表5-1。

表5-1监测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样品性状

有组织

废气

烟气参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996及修改单

/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玻璃针筒

无组织

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玻璃针筒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995及修改单

滤膜

环境空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玻璃针筒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995及修改单

滤膜

废水

pH值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见结果表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989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989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

/

2、监测分析仪器

项目监测仪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后使用,并在鉴定有效期内,能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本项目监测仪器设备及有效期详见表5-2。

表5-2本项目监测仪器和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编号

检定有效期

1

ADS-2062E

XC005、XC006

2023.09.01

2

YQ-3000C

XC008

2023.07.16

3

MH1200

XC037、XC037、XC039

2023.02.22

4

F2-Field

XC065

2023.04.19

5

ER3260D

XC062

2023.04.19

6

AWA6228+

XC017

2023.03.10

7

A60

*

2022.09.15

8

HWS-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X008

2023.09.02

9

ME204E

ZX040

2023.09.02

10

*CN十万分之一天平

*

2023.09.02

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表5-3部分质控情况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及编号

校准值dB(A)

允许偏差

结果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噪声分析仪

AWA6228+

93.8

93.8

0.5

合格

烟气量程校准表

仪器名称及编号

气路

设定值

(L/min)

实测值

示值误差%(5%以内)

结果评价

ADS-2062E

XC005

C

100

99.2

-0.8

合格

C

100

99.3

-0.7

合格

ADS-2062E

XC006

C

100

99.0

-1.0

合格

C

100

98.8

-1.2

合格

MH1200

XC037

C

100

98.2

-1.8

合格

C

100

98.2

-1.8

合格

MH1200

XC038

C

100

98.5

-1.5

合格

C

100

98.6

-1.4

合格

MH1200

XC039

C

100

98.7

-1.3

合格

C

100

98.4

-1.6

合格

质控样检查

编号

定值

测得值

相对误差%

允许误差%

评价结果

pH*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pH*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有组织废气

DA001注塑废气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界4个点位

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厂区

厂区1个点位

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环境保护目标

西侧敏感点

颗粒物

2天,1次/点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废水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

pH

2天,4次/点

BOD5

2天,4次/点

化学需氧量

2天,4次/点

SS

2天,4次/点

石油类

2天,4次/点

氨氮

2天,4次/点

总磷

2天,4次/点

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4个点位

等效A声级

1次/天,共2天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22日~9月23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09.22

电源连接线

3.*套/日

0.*只/日

81.8%

2022.09.22

空气净化器

0.*台/日

0.*只/日

84.6%

2022.09.23

电源连接线

3.*套/日

0.*只/日

75.8%

2022.09.23

空气净化器

0.*台/日

0.*只/日

76.9%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本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

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结果

表7-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1 注塑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1#

采样日期

/

2022年09月22日

2022年09月2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25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6.3

6.4

/

/

烟气温度

32

36

/

/

烟气湿度

%

1.7

1.7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1.43×103

1.43×103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8.10

6.20

5.08

1.76

1.31

1.32

/

/

平均浓度

mg/m3

6.46

1.46

6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9.24×10-3

2.09×10-3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标准。

表7-3废气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总悬浮颗粒物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09月22日

07:00~08:00

23.1

100.3

1.7

0.99

0.037


08:03~09:03

24.5

100.2

1.7

1.08

0.083


09:05~10:05

24.9

100.2

1.8

1.00

0.083


厂界南侧○2#

07:06~08:06

23.1

100.3

1.7

0.93

0.018


08:10~09:10

24.5

100.2

1.7

0.92

0.073


09:15~10:15

24.9

100.2

1.8

0.86

0.120


厂界西侧○3#

07:10~08:10

23.1

100.3

1.7

1.08

0.018


08:14~09:14

24.5

100.2

1.7

1.09

0.101


09:20~10:20

24.9

100.2

1.8

0.91

0.092


厂界北侧○4#

07:17~08:17

23.1

100.3

1.7

1.10

0.073


08:19~09:19

24.5

100.2

1.7

0.99

0.064


09:24~10:24

24.9

100.2

1.8

1.04

0.074


厂界东侧○1#

09月23日

12:01~13:01

26.1

100.5

1.7

0.89

0.064


13:17~14:17

26.8

100.4

1.7

0.93

0.037


14:40~15:40

27.5

100.4

1.5

0.75

0.111


厂界南侧○2#

12:05~13:05

26.1

100.5

1.7

0.99

0.037


13:20~14:20

26.8

100.4

1.7

0.79

0.018


14:43~15:43

27.5

100.4

1.5

0.68

0.019


厂界西侧○3#

12:08~13:08

26.1

100.5

1.7

0.64

0.129


13:25~14:25

26.8

100.4

1.7

0.47

0.157


14:50~15:50

27.5

100.4

1.5

0.55

0.056


厂界北侧○4#

12:11~13:11

26.1

100.5

1.7

0.46

0.046


13:29~14:29

26.8

100.4

1.7

0.70

0.092


14:52~15:52

27.5

100.4

1.5

0.63

0.056


标准限值

4.0

1.0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标准。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生产车间门口○5#

09月22日

06:50~07:50

23.1

100.3

1.7

1.07

07:52~08:52

24.5

100.2

1.7

0.93

08:55~09:55

24.9

100.2

1.8

0.91

生产车间门口○5#

09月23日

12:14~13:14

26.1

100.5

1.7

0.66

13:34~14:34

26.8

100.4

1.7

0.63

14:56~15:56

27.5

100.4

1.5

0.58

标准限值

6

测值判定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厂区内的特别排放限值。

表7-4环境空气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总悬浮颗粒物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西侧敏感点⊕1#

09月22~23日

09月22日07:24~

09月23日07:24

21.5

100.5

1.0~1.9

/

0.246

09月22日07:24~08:24

23.1

100.3

1.7

0.73

/

09月22日08:25~09:25

24.5

100.2

1.7

0.88

/

09月22日09:27~10:27

24.9

100.2

1.8

0.98

/

西侧敏感点⊕1#

09月23~24日

09月23日11:30~

09月24日11:30

22.6

100.7

1.2~2.0

/

0.278

09月23日11:30~12:30

25.5

100.5

1.6

0.70

/

09月23日12:39~13:39

26.1

100.5

1.7

0.52

/

09月23日13:47~14:47

26.8

100.4

1.7

0.54

/

标准限值

2.0

0.3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备注

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建议值,总悬浮颗粒物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表7-5 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样品性状

pH值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

石油类

氨氮

总磷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1#

2022年

09月22日

08:18

微黄微臭

8.6

156

482

140

0.23

32.7

5.42

09:21

微黄微臭

8.7

138

448

132

0.27

33.8

5.46

10:25

微黄微臭

8.6

126

401

107

0.19

31.6

5.41

11:27

微黄微臭

8.5

144

417

115

0.21

33.2

5.63

日均值

/

141

437

124

0.22

32.8

5.48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1#

2022年

09月23日

12:17

微黄微臭

9.0

92

441

120

0.33

30.2

7.58

13:36

微黄微臭

8.8

98

392

110

0.30

29.6

7.71

14:37

微黄微臭

9.0

110

362

102

0.26

32.7

7.13

15:38

微黄微臭

8.9

132

446

135

0.38

28.7

7.29

日均值

/

108

410

117

0.32

30.3

7.43

标准限值

6~9

400

500

300

20

35

8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标准。

表7-6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 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2年

09月22日

天气晴

风速1.8m/s

10:53~10:54

人员走动噪声

52.0

65

达标

厂界南侧▲2#

11:00~11:01

邻厂打铁噪声+厂内风机噪声

60.9

65

达标

厂界西侧▲3#

10:44~10:45

交通噪声

59.4

65

达标

厂界北侧▲4#

11:08~11:09

冷风机噪声

64.7

65

达标

厂界东侧▲1#

2022年

09月23日

天气晴

风速1.7m/s

13:21~13:22

人员走动噪声

50.2

65

达标

厂界南侧▲2#

13:39~13:40

厂内风机噪声

56.9

65

达标

厂界西侧▲3#

13:46~13:47

交通噪声

56.8

65

达标

厂界北侧▲4#

13:50~13:51

冷风机噪声

59.6

65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2、验收监测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3、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总量控制请款见表7-8。

表7-8总量控制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实际排放量t/a

环评许可总量t/a

备注

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有组织

无组织

总量

0.44

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工作时间按2400h/a计;无组织废气的核算按收集效率90%计,未检出按50%计。

0.014

0.001

0.015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范围及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范围: (略) (略) 年产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大于75%。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能满足环保批复要求。

3、总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

表10-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序号

情形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符合,无此类情形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无此类情形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无重大变动

符合,无此类情形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未造成重大污染

符合,无此类情形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符合,无此类情形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符合,无此类情形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符合,无此类情形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符合,无此类情形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符合,无此类情形

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略) 观海卫 (略) 85号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21.*°,北纬30.*°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台散热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台散热器

环评单位

杭州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慈环建2022-197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宁波 (略)

验收监测施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30

所占比例(%)

3

实际总投资

1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0

所占比例(%)

5

废水治理(万元)

0

废气治理(万元)

40

噪声治理(万元)

5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5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

运营单位

(略)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

验收时间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voc






0.015

0.44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件1:批复

工况说明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22日~9月23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1。

表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09.22

电源连接线

3.*套/日

0.*只/日

81.8%

2022.09.22

空气净化器

0.*台/日

0.*只/日

84.6%

2022.09.23

电源连接线

3.*套/日

0.*只/日

75.8%

2022.09.23

空气净化器

0.*台/日

0.*只/日

76.9%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本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

(略) (略)

2022年9月23日

附件4:危险废物协议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9日, (略) (略)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略) (略) 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负责人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观海卫 (略) 85号,是一家生产电子元件、家用电器及配件、配电开关 控制设备、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等制造及加工的企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2年8月委托编制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慈环建2022-197号)。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22日-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 (略) (略) 编写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及对比,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形,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车间、打标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纳管。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能满足环保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调试运行期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落实妥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略)

2022年9月29日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单


姓名

单位

电话

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略) (略)

2022年9月29日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略) (略)

2022年9月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裘戎燕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裘戎燕

项目负责人:裘戎燕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观海卫 (略) 85号

编制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观海卫 (略) 85号

目录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附图

附图1: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单位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说明

附件4:危废协议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略) 观海卫 (略) 85号

主要产品名称

电源连接器和空气净化器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

实际生产能力

同环评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2年8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年8月

调试时间

2022年9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2年9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杭州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元

比例

3%

实际总概算

*元

环保投资

*元

比例

5%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第24号,2018年12月29号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7、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9、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10、杭州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1、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慈环建2022-197号。

12、 (略)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现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评价标准。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焊接车间、打标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表1-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60

所有合成树脂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表1-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表1-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

污染物项目

限值(mg/m3)

非*烷总烃

4.0

颗粒物

1.0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纳管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表1-5废水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mg/L(pH值除外)

排放标准

1

pH值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2

悬浮物

400

3

CODCr

500

4

石油类

20

5

生化需氧量

300

6

氨氮

35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7

总磷

8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1-6。

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位置

采用标准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厂界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置,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及修改单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的公告》(2017年第43号) 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 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5、总量控制

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本项目总量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1-7总量控制指标

控制因子

控制排放量(t/a)

挥发性有机物

0.44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1、企业概况

(略) (略) (略) 观海卫 (略) 85号,是一家生产电子元件、家用电器及配件、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等制造及加工的企业。

(略) (略) 于2022年8月委托编制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慈环建2022-197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22日-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 (略) (略) 编写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略) (略) (略) 观海卫 (略) 85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21.*°,北纬30.*°)。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 (略) ,西侧 (略) , (略) (略) ,最近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90m处的塘下村居民住宅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2-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2-3。

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2-3厂区平面布局见图

3、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本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方案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电源连接器

*套/年

*套/年

空气净化器

*台/年

*台/年

4、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2。

表2-2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备注

1

立式注塑机

30

7

/

2

卧式注塑机

40

9

/

3

粉碎机

6

5

/

4

装配流水线

15

10

/

5

激光打标机

6

6

/

6

冷却塔

1

1

/

7

电烙铁

50

24

/

8

点焊机

20

10

/

注:产品规格变小,生产设备减少后产量不变。

5、项目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20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采用8h白班制生产(注塑车间实行三班制生产),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3本项目原辅材料

序号

原辅材料

环评用量(t/a)

实际用量(t/a)

备注

1

PP 塑料

1688

400

新料、颗粒状,用于生产电源连接器和空气净化器塑料件

2

PVC 塑料

314

80

新料、颗粒状,用于生产插头

3

电源连接器配件

*套/a

*套/a

外购,包括电线、螺丝、五金配件等

4

空气净化器配件

*套/a

*套/a

外购,包括电机、线路板、传感器、电线、五金配件、

滤网、开关等

5

机械润滑油

1.53

0.4

注塑机和机械设备润滑使用

6

焊锡丝

0.5

0.2

外购,无铅焊锡丝

2、水源及水平衡

(略) (略) 直接供给,项目水平衡见图2-4(t/a)。

图2-4项目水平衡图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物节点)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2、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包括电源连接器和空气净化器,两种产品的生产工艺基本一致。其中电源连接器塑料件和空气净化器塑料件的原料均为PP新塑料粒子,插头的原料为PVC新塑料粒子。本项目注塑机模具均为外购,无企业自主生产,厂区内不涉及模具维修。

①外购PP塑料粒子经注塑机注塑成型、人工修边、检验后得到的电源连接 器塑料件和空气净化器塑料件入库待用,外购PVC塑料粒子经注塑机注塑成型、人工修边、检验后得到的插头入库待用。外购电线、五金配件,通过点焊机、电烙铁进行焊接,最后同电源连接器塑料件、插头、其他外购配件(螺丝等) 装配后,经测试、激光打标后即为产品电源连接器;同空气净化器塑料件、插头、其他外购配件(电机、线路板、传感器、滤网、开关等) 装配后,经测试、 激光打标后即为产品空气净化器。

②注塑成型:注塑机在受筒壁及螺杆芯部加热的作用下,达到240℃后逐渐熔融,项目加热方式为电加热。熔融后的原料绕着螺杆向前推动达到机头,经过模芯和模套间的环形间隙挤入模具,由于不同塑料粒子的熔融温度不同,温控箱设置的加热温度也不同,一般塑料粒子电加热至180-210℃左右即成熔融状态,然后在设备内熔融状态的塑料完全进入模具的封闭的模腔,充满模腔后暂停工作。由于注塑工作时温度低于塑料热分解温度,因此,塑料粒子在加热熔融过程中无分解废气产生,但会产生少量注塑热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烷总烃,同时伴随机械噪声。注塑成型产生的塑料边角料进行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③点焊:指焊接时利用柱状电极,在两块搭接工件接触面之间形成焊点的 焊接方法。点焊时,先加压使工件紧密接触,随后接通电流,在电阻热的作用下工件接触处熔化,冷却后形成焊点。点焊过程中仅产生少量的点焊烟尘,通过采用加强车间通排风的方式处理。

④电烙铁焊接:电线及五金配件需要通过电烙铁,使用焊锡丝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通过采用加强车间通排风的方式处理。

⑤激光打标:由激光打标机生成高能量的连续激光光束,聚焦后的激光作 用于产品表面,使表面材料瞬间熔融,甚至气化,通过控制激光在材 (略) 径,从而形成需要的图文标记。激光打标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通过采用加强车间通排风的方式处理。

⑥注塑过程中需用间接水冷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注塑产生 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注塑工艺, 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粉碎期间会产生少量的粉碎粉尘。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⑦注塑机和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会添加少量机械润滑油,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要求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3、主要污染物识别

项目主要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见表2-4。

表2-4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主要污染源

污染因子

类别

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部位

废气

G1

注塑废气

注塑机

非*烷总烃

G2

粉碎粉尘

粉碎机

颗粒物

G3

点焊烟尘

点焊机

颗粒物

G4

电烙铁焊接废气

电烙铁

锡及其化合物

G5

激光打标废气

激光打标机

非*烷总烃

废水

W1

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

CODCr、氨氮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固废

S1

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

注塑

废塑料

S2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塑料、纸张等

S3

废机械润滑油

注塑机和机械设备润滑

废矿物油

S4

废机油桶

油类原料使用

沾有矿物油的桶

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2-5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性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规模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处置能力增大

符合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处置能力增大

符合

地点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与环评一致

符合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新增产品品种及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燃料

符合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符合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均不涉及

符合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不新增排口及降低排气筒高度的情形

符合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项目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1。

表3-1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规律

治理设施

工艺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生活

化学需氧量、氨氮

间接性排放

化粪池

生化处理

纳管

图3-1废水处理流程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车间、打标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2,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2。

表3-2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气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排放去向

注塑废气

注塑

非*烷总烃

收集

高空排放

粉碎粉尘

破碎

颗粒物

密闭

无组织排放

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焊接、打标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

无组织排放

图3-2废气处理流程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3。

表3-3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源强dB(A)

位置

防治措施

注塑

75-85

注塑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破碎

75-85

破碎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焊接

70-80

焊接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暂存场所建设情况见表3-4。

表3-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情况

序号

名称

数量(个)

规格

贮存周期

已建措施

1

一般仓库

1

25m

1年

地面水泥硬化

2

危废仓库

1

5m2

1年

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企业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投资明细详见表3-5。

表3-5项目环保投资情况明细表

序号

环保设施名称

用途

环保投资(万元)

1

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设施

处理废气

40

2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依托现有

0

3

减振垫等隔声措施

降噪

5

4

危废仓库

固废暂存

5

合计

50

6、企业监测点位

企业监测点位见图3-2。

图3-2企业监测点位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1,与环评批复文件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1项目环评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注塑废气

排放口

非*烷总烃

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m 的排气筒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2015) 中表5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

粉碎粉尘

颗粒物

粉碎时对粉碎机 采用加盖的形式, 防止粉尘外溢,粉 碎完成后静置一 段时间打开

点焊烟尘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排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1996)中

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规定的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电烙铁焊接废 气

锡及其化合物

加强车间通排风

激光打标废气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排风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中表 9 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 境

DW001

(生活污水)

CODCr 、* N 、BOD5

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

(略)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1996)三级

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

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

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中氨氮 35mg/L,总磷8mg/L)

声环境

厂界

噪声

减震、隔声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2008)3 类

表4-2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

项 (略) 观海卫 (略) 85号,生产能力为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

项 (略) 观海卫 (略) 85号,生产能力为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

已落实

废水污染防治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 (略) ,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已落实

废气污染防治

加强焊接车间通排风,立式注塑废气(使用PVC新料)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卧式注塑废气(使用PP新料)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粉碎加盖密闭操作,以上废气、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VOC3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车间、打标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已落实

噪声污染防治

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其中南侧执行4类标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已落实

固废污染治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已落实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表5-1。

表5-1监测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样品性状

有组织

废气

烟气参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996及修改单

/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玻璃针筒

无组织

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玻璃针筒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995及修改单

滤膜

环境空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玻璃针筒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995及修改单

滤膜

废水

pH值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见结果表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989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989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

/

2、监测分析仪器

项目监测仪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后使用,并在鉴定有效期内,能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本项目监测仪器设备及有效期详见表5-2。

表5-2本项目监测仪器和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编号

检定有效期

1

ADS-2062E

XC005、XC006

2023.09.01

2

YQ-3000C

XC008

2023.07.16

3

MH1200

XC037、XC037、XC039

2023.02.22

4

F2-Field

XC065

2023.04.19

5

ER3260D

XC062

2023.04.19

6

AWA6228+

XC017

2023.03.10

7

A60

*

2022.09.15

8

HWS-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X008

2023.09.02

9

ME204E

ZX040

2023.09.02

10

*CN十万分之一天平

*

2023.09.02

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表5-3部分质控情况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及编号

校准值dB(A)

允许偏差

结果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噪声分析仪

AWA6228+

93.8

93.8

0.5

合格

烟气量程校准表

仪器名称及编号

气路

设定值

(L/min)

实测值

示值误差%(5%以内)

结果评价

ADS-2062E

XC005

C

100

99.2

-0.8

合格

C

100

99.3

-0.7

合格

ADS-2062E

XC006

C

100

99.0

-1.0

合格

C

100

98.8

-1.2

合格

MH1200

XC037

C

100

98.2

-1.8

合格

C

100

98.2

-1.8

合格

MH1200

XC038

C

100

98.5

-1.5

合格

C

100

98.6

-1.4

合格

MH1200

XC039

C

100

98.7

-1.3

合格

C

100

98.4

-1.6

合格

质控样检查

编号

定值

测得值

相对误差%

允许误差%

评价结果

pH*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pH*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有组织废气

DA001注塑废气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界4个点位

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颗粒物

3次/天,共2天

厂区

厂区1个点位

非*烷总烃

3次/天,共2天

环境保护目标

西侧敏感点

颗粒物

2天,1次/点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废水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

pH

2天,4次/点

BOD5

2天,4次/点

化学需氧量

2天,4次/点

SS

2天,4次/点

石油类

2天,4次/点

氨氮

2天,4次/点

总磷

2天,4次/点

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4个点位

等效A声级

1次/天,共2天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22日~9月23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09.22

电源连接线

3.*套/日

0.*只/日

81.8%

2022.09.22

空气净化器

0.*台/日

0.*只/日

84.6%

2022.09.23

电源连接线

3.*套/日

0.*只/日

75.8%

2022.09.23

空气净化器

0.*台/日

0.*只/日

76.9%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本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

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结果

表7-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1 注塑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1#

采样日期

/

2022年09月22日

2022年09月23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25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6.3

6.4

/

/

烟气温度

32

36

/

/

烟气湿度

%

1.7

1.7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1.43×103

1.43×103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8.10

6.20

5.08

1.76

1.31

1.32

/

/

平均浓度

mg/m3

6.46

1.46

6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9.24×10-3

2.09×10-3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标准。

表7-3废气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总悬浮颗粒物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09月22日

07:00~08:00

23.1

100.3

1.7

0.99

0.037


08:03~09:03

24.5

100.2

1.7

1.08

0.083


09:05~10:05

24.9

100.2

1.8

1.00

0.083


厂界南侧○2#

07:06~08:06

23.1

100.3

1.7

0.93

0.018


08:10~09:10

24.5

100.2

1.7

0.92

0.073


09:15~10:15

24.9

100.2

1.8

0.86

0.120


厂界西侧○3#

07:10~08:10

23.1

100.3

1.7

1.08

0.018


08:14~09:14

24.5

100.2

1.7

1.09

0.101


09:20~10:20

24.9

100.2

1.8

0.91

0.092


厂界北侧○4#

07:17~08:17

23.1

100.3

1.7

1.10

0.073


08:19~09:19

24.5

100.2

1.7

0.99

0.064


09:24~10:24

24.9

100.2

1.8

1.04

0.074


厂界东侧○1#

09月23日

12:01~13:01

26.1

100.5

1.7

0.89

0.064


13:17~14:17

26.8

100.4

1.7

0.93

0.037


14:40~15:40

27.5

100.4

1.5

0.75

0.111


厂界南侧○2#

12:05~13:05

26.1

100.5

1.7

0.99

0.037


13:20~14:20

26.8

100.4

1.7

0.79

0.018


14:43~15:43

27.5

100.4

1.5

0.68

0.019


厂界西侧○3#

12:08~13:08

26.1

100.5

1.7

0.64

0.129


13:25~14:25

26.8

100.4

1.7

0.47

0.157


14:50~15:50

27.5

100.4

1.5

0.55

0.056


厂界北侧○4#

12:11~13:11

26.1

100.5

1.7

0.46

0.046


13:29~14:29

26.8

100.4

1.7

0.70

0.092


14:52~15:52

27.5

100.4

1.5

0.63

0.056


标准限值

4.0

1.0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标准。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生产车间门口○5#

09月22日

06:50~07:50

23.1

100.3

1.7

1.07

07:52~08:52

24.5

100.2

1.7

0.93

08:55~09:55

24.9

100.2

1.8

0.91

生产车间门口○5#

09月23日

12:14~13:14

26.1

100.5

1.7

0.66

13:34~14:34

26.8

100.4

1.7

0.63

14:56~15:56

27.5

100.4

1.5

0.58

标准限值

6

测值判定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中厂区内的特别排放限值。

表7-4环境空气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总悬浮颗粒物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西侧敏感点⊕1#

09月22~23日

09月22日07:24~

09月23日07:24

21.5

100.5

1.0~1.9

/

0.246

09月22日07:24~08:24

23.1

100.3

1.7

0.73

/

09月22日08:25~09:25

24.5

100.2

1.7

0.88

/

09月22日09:27~10:27

24.9

100.2

1.8

0.98

/

西侧敏感点⊕1#

09月23~24日

09月23日11:30~

09月24日11:30

22.6

100.7

1.2~2.0

/

0.278

09月23日11:30~12:30

25.5

100.5

1.6

0.70

/

09月23日12:39~13:39

26.1

100.5

1.7

0.52

/

09月23日13:47~14:47

26.8

100.4

1.7

0.54

/

标准限值

2.0

0.3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备注

非*烷总烃标准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建议值,总悬浮颗粒物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表7-5 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样品性状

pH值

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生化需氧量

石油类

氨氮

总磷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1#

2022年

09月22日

08:18

微黄微臭

8.6

156

482

140

0.23

32.7

5.42

09:21

微黄微臭

8.7

138

448

132

0.27

33.8

5.46

10:25

微黄微臭

8.6

126

401

107

0.19

31.6

5.41

11:27

微黄微臭

8.5

144

417

115

0.21

33.2

5.63

日均值

/

141

437

124

0.22

32.8

5.48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1#

2022年

09月23日

12:17

微黄微臭

9.0

92

441

120

0.33

30.2

7.58

13:36

微黄微臭

8.8

98

392

110

0.30

29.6

7.71

14:37

微黄微臭

9.0

110

362

102

0.26

32.7

7.13

15:38

微黄微臭

8.9

132

446

135

0.38

28.7

7.29

日均值

/

108

410

117

0.32

30.3

7.43

标准限值

6~9

400

500

300

20

35

8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标准。

表7-6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 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2年

09月22日

天气晴

风速1.8m/s

10:53~10:54

人员走动噪声

52.0

65

达标

厂界南侧▲2#

11:00~11:01

邻厂打铁噪声+厂内风机噪声

60.9

65

达标

厂界西侧▲3#

10:44~10:45

交通噪声

59.4

65

达标

厂界北侧▲4#

11:08~11:09

冷风机噪声

64.7

65

达标

厂界东侧▲1#

2022年

09月23日

天气晴

风速1.7m/s

13:21~13:22

人员走动噪声

50.2

65

达标

厂界南侧▲2#

13:39~13:40

厂内风机噪声

56.9

65

达标

厂界西侧▲3#

13:46~13:47

交通噪声

56.8

65

达标

厂界北侧▲4#

13:50~13:51

冷风机噪声

59.6

65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2、验收监测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3、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总量控制请款见表7-8。

表7-8总量控制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实际排放量t/a

环评许可总量t/a

备注

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有组织

无组织

总量

0.44

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工作时间按2400h/a计;无组织废气的核算按收集效率90%计,未检出按50%计。

0.014

0.001

0.015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范围及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范围: (略) (略) 年产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大于75%。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能满足环保批复要求。

3、总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

表10-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序号

情形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符合,无此类情形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无此类情形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无重大变动

符合,无此类情形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未造成重大污染

符合,无此类情形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符合,无此类情形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符合,无此类情形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符合,无此类情形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符合,无此类情形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符合,无此类情形

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略) 观海卫 (略) 85号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21.*°,北纬30.*°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台散热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台散热器

环评单位

杭州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慈环建2022-197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宁波 (略)

验收监测施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30

所占比例(%)

3

实际总投资

1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0

所占比例(%)

5

废水治理(万元)

0

废气治理(万元)

40

噪声治理(万元)

5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5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

运营单位

(略)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

验收时间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voc






0.015

0.44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件1:批复

工况说明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22日~9月23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1。

表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09.22

电源连接线

3.*套/日

0.*只/日

81.8%

2022.09.22

空气净化器

0.*台/日

0.*只/日

84.6%

2022.09.23

电源连接线

3.*套/日

0.*只/日

75.8%

2022.09.23

空气净化器

0.*台/日

0.*只/日

76.9%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本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

(略) (略)

2022年9月23日

附件4:危险废物协议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9日, (略) (略)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略) (略) 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负责人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略) 观海卫 (略) 85号,是一家生产电子元件、家用电器及配件、配电开关 控制设备、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等制造及加工的企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于2022年8月委托编制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慈环建2022-197号)。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22日-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 (略) (略) 编写了《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及对比,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形,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P1排气筒排放;粉碎时对粉碎机采用加盖的形式,防止粉尘外溢,粉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车间、打标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点焊烟尘、电烙铁焊接废气、激光打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纳管。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能满足环保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调试运行期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落实妥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略)

2022年9月29日


(略) (略) 年产*套电源连接器和*台空气净化器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单


姓名

单位

电话

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略) (略)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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