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09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09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吨砂石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定海区岑港街道烟墩社区椗次经济合作社 | (略) (略) | 公司拟投资*元,租用舟山 (略) (略) 定海区岑港街道烟墩社区椗次经济合作社的厂区,建设年产*吨砂石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粗碎车间、精制车间、原料石堆场、半成品缓存库、产品堆场、污水污泥处理车间各一座,并沿用厂区内原有办公用房一幢,购置各类规格的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制砂机、输送带、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环保设施,项目实施后可实现机制砂及246石子共*t/a的生产能力。 | 已按规范要求完成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原料装卸作业过程中对装卸作业处等产尘点使用雾炮除尘器除尘;粗碎进料斗设置在密闭进料房内,原料经铲车装至进料房内实行室内进料,并在出入口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在进料斗处设置喷淋抑尘设施;对露天输送带采取密闭包围;破碎工序使用喷淋设施对石块进行喷淋,筛分、制砂工序在作业口使用水枪对物料进行水洗;所有生产设施均布置在密闭生产车间内,粗碎(颚式破碎机)设置于地面以下,破碎口进行喷淋除尘,车间内配设雾炮除尘设施;定期对破碎机的主要易损件进行检查,发现严重磨损或断裂脱节,及时维修、更换,避免因锤头断裂、衬板脱落导致设备的密封性变差,造成粉尘外漏;设置车间式密闭原料堆场、密闭半成品缓存库,并设置雾炮除尘系统,并控制原料、半成品、成品堆放量和堆放时间;成品装车台使用伸缩式卸料散装头,装车时散装头伸至运输车斗内降低相对卸料高度,并保证成品保持一定湿度。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入附 (略) ;洗砂废水、成品堆放滤出废水、喷淋抑尘废水收集后经加药、沉淀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在厂区内设置截流沟及集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喷淋抑尘用水及洗砂,不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节能型生产设备,所有生产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对高噪声源动力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粗碎(颚式破碎机)设置于地面以下,并设置密闭围护房,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采光窗,生产期间关闭车间内所有门窗。 固废:压滤泥饼在堆场内暂存后委托建材加工企业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压滤泥饼堆场设置于密闭的污水污泥处理车间内带式压泥机下方,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并设置渗滤液收集沟、导流槽,泥饼堆放渗出的少量渗滤液同压滤上清液一起汇至污水沉淀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09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80-* 0580-*
传真:0580-*
通讯地址:定海区定 (略) 289号三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吨砂石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定海区岑港街道烟墩社区椗次经济合作社 | (略) (略) | 公司拟投资*元,租用舟山 (略) (略) 定海区岑港街道烟墩社区椗次经济合作社的厂区,建设年产*吨砂石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粗碎车间、精制车间、原料石堆场、半成品缓存库、产品堆场、污水污泥处理车间各一座,并沿用厂区内原有办公用房一幢,购置各类规格的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制砂机、输送带、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环保设施,项目实施后可实现机制砂及246石子共*t/a的生产能力。 | 已按规范要求完成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原料装卸作业过程中对装卸作业处等产尘点使用雾炮除尘器除尘;粗碎进料斗设置在密闭进料房内,原料经铲车装至进料房内实行室内进料,并在出入口设置喷雾抑尘设施、在进料斗处设置喷淋抑尘设施;对露天输送带采取密闭包围;破碎工序使用喷淋设施对石块进行喷淋,筛分、制砂工序在作业口使用水枪对物料进行水洗;所有生产设施均布置在密闭生产车间内,粗碎(颚式破碎机)设置于地面以下,破碎口进行喷淋除尘,车间内配设雾炮除尘设施;定期对破碎机的主要易损件进行检查,发现严重磨损或断裂脱节,及时维修、更换,避免因锤头断裂、衬板脱落导致设备的密封性变差,造成粉尘外漏;设置车间式密闭原料堆场、密闭半成品缓存库,并设置雾炮除尘系统,并控制原料、半成品、成品堆放量和堆放时间;成品装车台使用伸缩式卸料散装头,装车时散装头伸至运输车斗内降低相对卸料高度,并保证成品保持一定湿度。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入附 (略) ;洗砂废水、成品堆放滤出废水、喷淋抑尘废水收集后经加药、沉淀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在厂区内设置截流沟及集水池,初期雨水收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喷淋抑尘用水及洗砂,不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节能型生产设备,所有生产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对高噪声源动力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粗碎(颚式破碎机)设置于地面以下,并设置密闭围护房,生产车间采用隔声采光窗,生产期间关闭车间内所有门窗。 固废:压滤泥饼在堆场内暂存后委托建材加工企业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压滤泥饼堆场设置于密闭的污水污泥处理车间内带式压泥机下方,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并设置渗滤液收集沟、导流槽,泥饼堆放渗出的少量渗滤液同压滤上清液一起汇至污水沉淀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09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580-* 0580-*
传真:0580-*
通讯地址:定海区定 (略) 289号三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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