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吕巷镇2019年夹漏圩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和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吕巷镇2019年夹漏圩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和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2〕724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吕巷镇2019年夹漏圩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量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1〕1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保护耕地,项目用地无法落实,原则同意调整江家浜平面布置,口宽缩窄2米,长度增加25.8米,增加塑钢板桩护岸51米,减少箱涵1座;取消排涝河370.40米河道整治,减少开挖土方855立方米、塑钢板桩护岸107.10米、土工保护毯护坡581.30米;取消蔷薇港等12条河道*域绿化*.20平方米等。
二、根据现场实际,经与周边居民沟通协调,原则同意东长浜增加箱涵1座、倒虹吸1座,取消新开支河55.80米,2座桥梁调整为箱涵;太保河取消176.70米新开河道,减少开挖土方1145.50立方米、疏浚土方1374.54立方米、塑钢板桩护岸330.40米、箱涵2座、倒虹吸2座;盛家浜箱涵长度调整为3.6米。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
沪水务〔2022〕724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金山区吕巷镇2019年夹漏圩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量调整及设计变更的请示》(金水务〔2021〕1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保护耕地,项目用地无法落实,原则同意调整江家浜平面布置,口宽缩窄2米,长度增加25.8米,增加塑钢板桩护岸51米,减少箱涵1座;取消排涝河370.40米河道整治,减少开挖土方855立方米、塑钢板桩护岸107.10米、土工保护毯护坡581.30米;取消蔷薇港等12条河道*域绿化*.20平方米等。
二、根据现场实际,经与周边居民沟通协调,原则同意东长浜增加箱涵1座、倒虹吸1座,取消新开支河55.80米,2座桥梁调整为箱涵;太保河取消176.70米新开河道,减少开挖土方1145.50立方米、疏浚土方1374.54立方米、塑钢板桩护岸330.40米、箱涵2座、倒虹吸2座;盛家浜箱涵长度调整为3.6米。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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