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库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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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库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库建设项目用地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桓仁镇平原城村,占地面积约1988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北纬41.*°。“调查地块”北侧为住户;东侧为农用地;南侧为农用地;西侧为荒地。

国家近些年来对于土壤的管理日趋规范和严格,相继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地方政府也配套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补充,来支持土壤环境等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等文件要求:“对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历史影像,该地块2013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2018年开始,该地块一直闲置。据土地证(辽[2022]桓仁县不动产权第*)用途变更为公共设施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0809-公共设施用地。

为查明调查地块的土壤是否被污染、是否适合开发作为公共设施用地使用,辽宁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识别。

本次场地调查共布设4个采样点,检测土壤基本项目45项和pH。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下水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所列37项基本项(放射性指标除外)。

本次初步采样结果显示,场地内土壤污染物检出浓度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场地内无土壤关注污染物;场地内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下水污染物检出浓度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值,场地内无地下水关注污染物。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工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桓仁满族自治县

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库建设项目用地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桓仁镇平原城村,占地面积约1988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北纬41.*°。“调查地块”北侧为住户;东侧为农用地;南侧为农用地;西侧为荒地。

国家近些年来对于土壤的管理日趋规范和严格,相继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地方政府也配套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补充,来支持土壤环境等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等文件要求:“对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历史影像,该地块2013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2018年开始,该地块一直闲置。据土地证(辽[2022]桓仁县不动产权第*)用途变更为公共设施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0809-公共设施用地。

为查明调查地块的土壤是否被污染、是否适合开发作为公共设施用地使用,辽宁 (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识别。

本次场地调查共布设4个采样点,检测土壤基本项目45项和pH。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下水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所列37项基本项(放射性指标除外)。

本次初步采样结果显示,场地内土壤污染物检出浓度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场地内无土壤关注污染物;场地内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下水污染物检出浓度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值,场地内无地下水关注污染物。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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