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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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黑土地战略性保护,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遏制黑土地退化、恢复提升耕地地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发的《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2020-2025年)和《黑龙江省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是国家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的第二年,为了保证完成省下达我县的任务,2022年全县实施玉米茬保护性耕作面积力争达到*亩。重点区域放在适合保护性耕作面积比较集中的乡镇,比如宾州、居仁、永和、糖坊、满井、鸟河、宾安等。

 (一)鼓励整村推进。在充分征求乡镇意见的基础上,可选择确定有一定基础的村作为我县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整体推进村。

(二)建设示范基地。整体推进村要以农机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以农机、农技推广单位为技术支撑,以秸秆全量还田覆盖免耕播种为主要技术模式,在乡镇建设一个稳定的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树立保护性耕作样板,基地建设面积200亩以上,地块相邻连片,打造一个高标准保护性耕作新装备新技术集成的实验示范基地。

(三)布局长期监测点。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机推广站负责选不同区域,对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进行长期监测。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设立长期监测点,重点开展秸秆腐烂程度、地温、有机质含量、耕地理化和生物性状、病虫草害变化、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等情况的监测,促进机具装备升级和技术模式优化。

  二、技术模式

  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土壤条件等实际情况,主要采用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两种技术模式。同时要注意配套实施相应辅助技术,力争模式正确、技术到位、效果最好。

  (一)前茬作物玉米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高粱、谷子、小麦参照此技术模式执行

1.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秸秆均匀覆盖还田原垄免耕播种模式,即上年玉米收获时将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春季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

2.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模式,即上年玉米收获时将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秋季或春季播种前使用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整地机械,对垄体种床

上面的秸秆(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后,通过终端监测到秸秆,

再使用免耕播种机播种。

  (二)前茬作物大豆(含杂豆)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

  大豆收获时将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春季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

  三、支持政策和实施步骤

  (一)支持政策及要求

1.作业补助环节。为了提高广大农民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2022年全省对前茬是玉米、高粱、谷子、小麦和大豆(含杂豆)的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给予政策补助。

(1)玉米茬保护性耕作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高粱、谷子、小麦参照此补助标准执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标准,对玉米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实行分档补助政策。第一档为秸秆少量覆盖,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30%以内,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20元/亩作业补助。第二档为秸秆部分覆盖,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30%-60%之间,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35元/亩作业补助。第三档为秸秆大量覆盖,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60%及以上,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60元/亩作业补助。

(2)大豆(含杂豆)茬保护性耕作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对大豆秸秆覆盖还田、且春季开展免(少)耕播种

的地块,给予30元/作业补助。

对于旋耕等动土大或有秸秆焚烧的地块不享受作业补助。

2.高标准应用基地补助。按照国家要求,支持建设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开展数据监测、对比试验、基础研究、培训指导、宣传引导等工作。对有申请意愿和能力建设乡级高标准应用示范基地的,第个乡级基地给予*元补助,每个实施县不超过3个乡级基地。

3.智能监测。进行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机车,必须全部安装免(少)耕播种监测仪,进行作业数量和质量监控。免(少)耕播种作业 (略) 判定合格后,方可以享受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

4.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实施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利用自有免耕播种机实施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的土地经营者。

5.资金使用。保护性耕作补助不能和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当年地块重叠。要以实际作业监测合格面积据实结算。

  (二)实施步骤

  1.确定保护性耕作地块。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农民意愿,尽快安排村委会组织农民保留好实施免耕(少)耕播种作业地块,并组织承担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者与农户搞好对接,落实免(少)耕播种的农户、免(少)耕播种地块、作业面积、作业机车(具),各乡镇要对上述作业前准备情况要进行汇总掌握,并及时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

2.指导免(少)耕播种作业。一是县农机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春播时,县农机总站要指定专人, (略) 查看免(少)耕播种作业机车作业信息和质量分析,做好每天的核查、反馈记录。发现机具作业图像不清晰等监测设备异常情况, (略) 管护协调解决。二是车主(机手)要正确使用监测仪。车主在开始作业时要 (略) ,确认监测仪是否运转正常。作业期间,要每天 (略) , (略) 显示作业量与实际作业量,作业时发现监测仪显示异常,要暂停作业,立即报修,对不及时报修而导致的作业数据丢失等问题,由驾驶人员承担相关责任。对擅自挪动、拆装监测仪部件以及没有机具作业影像的, (略) 不予确认作业面积。三是及时跨区机车信息。对于实施跨区作业的免(少)耕播种作业机车,车主(机手)要在当地的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免(少)耕播种作业监测仪的设备号, (略) 进行作业地点变更,以便作业信息的准确上传。未进行备案登记的机车无 (略) 显示并核实作业信息,不能享受补助政策。

3.作业面积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将组织开展

作业质量、机具质量、监测仪安装等情况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春季免(少) (略) 监控作业时间原则上截至5月31日。作业结束后,县农机总站对 (略) 上监测到的合格免(少)耕作业面积,指导作业车主在乡、村配合下填写《免(少)耕播种作业验收单》(附件2)、确定拟补助面积和对象,在县、乡、村同步公示7日。对有异议的,需进一步组织人工核查, (略) 沟通确认后,将《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情况明细表》(附件3) (略) 农业农村局。

  4.县组织核定面积。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要对各乡镇上报的免耕播种作业补助面积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后,于7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5.兑现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核定的免(少)耕作业面积(附件3),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

四、保障措施

在适宜乡镇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是保护黑土耕地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组织,

 确保如期完成保护性耕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建立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明确重点实施区域、主推技术模式、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强化组织推动,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解决好出现的具体问题,把国家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要发挥服务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育壮大技术过硬、运行规范的保护性耕作专业服务队*。创新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支持采用订单作业、生产托管、跨区作业等方式,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带动规模化经营、标准化作业,积极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推动保护性耕作技术普及。

(三)加强基地建设。要加强高标准应用基地所设。基地要配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高标准应用基地还要开展适合本地的主推技术模式示范,在相邻地块设置传统耕作方式对照田,进行试验对比验证,组织现场演示、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地展示、试验和示范作用。

(四)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县农机推广部门要做好保护性

耕作监测工作,农机推广人员要依托保护性耕作应用示范基地监测点,对保护性耕作地块开展各项数据监测、统计和对比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

(五)加强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管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加强保护性耕作统计,将未安装监测仪的免(少)耕播种作业面积也纳入统计范围,要采取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机制,确保保护性耕作科学有效推进。

(六)加强宣传培训。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 (略) 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 (略) 线、政策措施,凝聚社会共识,加快观念转变。适时举办保护性耕作现场会、展示会,利用农闲时间开展技术培训,总结成效经验,推介典型案例,增强基层和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掀起保护性耕作实施热潮。


2022年4月15日


宾县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计划任务明细表

单位:亩

序 号

乡 镇

免耕播种面积

备注

1

宾州镇

*


2

居仁镇

*


3

宾西镇

*


4

永和乡

*


5

糖坊镇

*


6

满井镇

*


7

鸟河乡

*


8

民和乡

*


9

经建乡

*


10

宾安镇

*


11

新甸镇

*


12

胜利镇

*


13

摆渡镇

6700


14

宁远镇

*


15

常安镇

*


16

三宝乡

*


17

平坊镇

*


合 计

*




为加强我县黑土地战略性保护,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遏制黑土地退化、恢复提升耕地地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发的《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方案》(2020-2025年)和《黑龙江省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是国家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的第二年,为了保证完成省下达我县的任务,2022年全县实施玉米茬保护性耕作面积力争达到*亩。重点区域放在适合保护性耕作面积比较集中的乡镇,比如宾州、居仁、永和、糖坊、满井、鸟河、宾安等。

 (一)鼓励整村推进。在充分征求乡镇意见的基础上,可选择确定有一定基础的村作为我县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整体推进村。

(二)建设示范基地。整体推进村要以农机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依托,以农机、农技推广单位为技术支撑,以秸秆全量还田覆盖免耕播种为主要技术模式,在乡镇建设一个稳定的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树立保护性耕作样板,基地建设面积200亩以上,地块相邻连片,打造一个高标准保护性耕作新装备新技术集成的实验示范基地。

(三)布局长期监测点。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农机推广站负责选不同区域,对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进行长期监测。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设立长期监测点,重点开展秸秆腐烂程度、地温、有机质含量、耕地理化和生物性状、病虫草害变化、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等情况的监测,促进机具装备升级和技术模式优化。

  二、技术模式

  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土壤条件等实际情况,主要采用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两种技术模式。同时要注意配套实施相应辅助技术,力争模式正确、技术到位、效果最好。

  (一)前茬作物玉米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高粱、谷子、小麦参照此技术模式执行

1.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秸秆均匀覆盖还田原垄免耕播种模式,即上年玉米收获时将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春季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

2.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模式,即上年玉米收获时将秸秆粉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秋季或春季播种前使用秸秆覆盖还田少耕整地机械,对垄体种床

上面的秸秆(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后,通过终端监测到秸秆,

再使用免耕播种机播种。

  (二)前茬作物大豆(含杂豆)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

  大豆收获时将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春季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

  三、支持政策和实施步骤

  (一)支持政策及要求

1.作业补助环节。为了提高广大农民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2022年全省对前茬是玉米、高粱、谷子、小麦和大豆(含杂豆)的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给予政策补助。

(1)玉米茬保护性耕作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高粱、谷子、小麦参照此补助标准执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技术指引》标准,对玉米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实行分档补助政策。第一档为秸秆少量覆盖,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30%以内,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20元/亩作业补助。第二档为秸秆部分覆盖,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30%-60%之间,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35元/亩作业补助。第三档为秸秆大量覆盖,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60%及以上,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60元/亩作业补助。

(2)大豆(含杂豆)茬保护性耕作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对大豆秸秆覆盖还田、且春季开展免(少)耕播种

的地块,给予30元/作业补助。

对于旋耕等动土大或有秸秆焚烧的地块不享受作业补助。

2.高标准应用基地补助。按照国家要求,支持建设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开展数据监测、对比试验、基础研究、培训指导、宣传引导等工作。对有申请意愿和能力建设乡级高标准应用示范基地的,第个乡级基地给予*元补助,每个实施县不超过3个乡级基地。

3.智能监测。进行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机车,必须全部安装免(少)耕播种监测仪,进行作业数量和质量监控。免(少)耕播种作业 (略) 判定合格后,方可以享受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

4.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实施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利用自有免耕播种机实施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的土地经营者。

5.资金使用。保护性耕作补助不能和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当年地块重叠。要以实际作业监测合格面积据实结算。

  (二)实施步骤

  1.确定保护性耕作地块。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农民意愿,尽快安排村委会组织农民保留好实施免耕(少)耕播种作业地块,并组织承担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者与农户搞好对接,落实免(少)耕播种的农户、免(少)耕播种地块、作业面积、作业机车(具),各乡镇要对上述作业前准备情况要进行汇总掌握,并及时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

2.指导免(少)耕播种作业。一是县农机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春播时,县农机总站要指定专人, (略) 查看免(少)耕播种作业机车作业信息和质量分析,做好每天的核查、反馈记录。发现机具作业图像不清晰等监测设备异常情况, (略) 管护协调解决。二是车主(机手)要正确使用监测仪。车主在开始作业时要 (略) ,确认监测仪是否运转正常。作业期间,要每天 (略) , (略) 显示作业量与实际作业量,作业时发现监测仪显示异常,要暂停作业,立即报修,对不及时报修而导致的作业数据丢失等问题,由驾驶人员承担相关责任。对擅自挪动、拆装监测仪部件以及没有机具作业影像的, (略) 不予确认作业面积。三是及时跨区机车信息。对于实施跨区作业的免(少)耕播种作业机车,车主(机手)要在当地的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免(少)耕播种作业监测仪的设备号, (略) 进行作业地点变更,以便作业信息的准确上传。未进行备案登记的机车无 (略) 显示并核实作业信息,不能享受补助政策。

3.作业面积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将组织开展

作业质量、机具质量、监测仪安装等情况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春季免(少) (略) 监控作业时间原则上截至5月31日。作业结束后,县农机总站对 (略) 上监测到的合格免(少)耕作业面积,指导作业车主在乡、村配合下填写《免(少)耕播种作业验收单》(附件2)、确定拟补助面积和对象,在县、乡、村同步公示7日。对有异议的,需进一步组织人工核查, (略) 沟通确认后,将《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情况明细表》(附件3) (略) 农业农村局。

  4.县组织核定面积。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要对各乡镇上报的免耕播种作业补助面积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后,于7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5.兑现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总站核定的免(少)耕作业面积(附件3),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

四、保障措施

在适宜乡镇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是保护黑土耕地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组织,

 确保如期完成保护性耕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建立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明确重点实施区域、主推技术模式、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强化组织推动,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解决好出现的具体问题,把国家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要发挥服务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育壮大技术过硬、运行规范的保护性耕作专业服务队*。创新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支持采用订单作业、生产托管、跨区作业等方式,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带动规模化经营、标准化作业,积极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推动保护性耕作技术普及。

(三)加强基地建设。要加强高标准应用基地所设。基地要配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高标准应用基地还要开展适合本地的主推技术模式示范,在相邻地块设置传统耕作方式对照田,进行试验对比验证,组织现场演示、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地展示、试验和示范作用。

(四)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县农机推广部门要做好保护性

耕作监测工作,农机推广人员要依托保护性耕作应用示范基地监测点,对保护性耕作地块开展各项数据监测、统计和对比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

(五)加强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管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加强保护性耕作统计,将未安装监测仪的免(少)耕播种作业面积也纳入统计范围,要采取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机制,确保保护性耕作科学有效推进。

(六)加强宣传培训。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 (略) 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 (略) 线、政策措施,凝聚社会共识,加快观念转变。适时举办保护性耕作现场会、展示会,利用农闲时间开展技术培训,总结成效经验,推介典型案例,增强基层和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掀起保护性耕作实施热潮。


2022年4月15日


宾县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计划任务明细表

单位:亩

序 号

乡 镇

免耕播种面积

备注

1

宾州镇

*


2

居仁镇

*


3

宾西镇

*


4

永和乡

*


5

糖坊镇

*


6

满井镇

*


7

鸟河乡

*


8

民和乡

*


9

经建乡

*


10

宾安镇

*


11

新甸镇

*


12

胜利镇

*


13

摆渡镇

6700


14

宁远镇

*


15

常安镇

*


16

三宝乡

*


17

平坊镇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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