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企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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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企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企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包括5个中小企业集聚区,分别为龙池片区新材料中小企业集聚区、溶溪片区涂装中小企业集聚区、清溪建材中小企业集聚区、乌杨金属制品中小企业集聚区、平凯-石耶医药健康中小企业集聚区。

2.产业定位

龙池片区新材料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锰渣微粉、正极材料、负极材料以及单晶硅片等产业;溶溪片区涂装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汽车配件、摩配件、农机农具和家具涂装产业;清溪建材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新型防水密封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门窗加工等产业;乌杨金属制品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五金卫浴、不锈钢型材、不锈钢厨具及汽摩零部件等产业;平凯-石耶医药健康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现代中医药、功能性保健品、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

二、规划编制单位相关信息

1.规划编制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联系人:张老师

3.联系电话:023-*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相关信息

1.环评单位:重庆 (略)

2.联系人:张工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请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会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反映。



附件下载:

1.附件1 个人征求意见表.docx
2.附件2 单位团体征求意见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企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述

1.规划范围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包括5个中小企业集聚区,分别为龙池片区新材料中小企业集聚区、溶溪片区涂装中小企业集聚区、清溪建材中小企业集聚区、乌杨金属制品中小企业集聚区、平凯-石耶医药健康中小企业集聚区。

2.产业定位

龙池片区新材料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锰渣微粉、正极材料、负极材料以及单晶硅片等产业;溶溪片区涂装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汽车配件、摩配件、农机农具和家具涂装产业;清溪建材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新型防水密封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门窗加工等产业;乌杨金属制品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五金卫浴、不锈钢型材、不锈钢厨具及汽摩零部件等产业;平凯-石耶医药健康中小企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现代中医药、功能性保健品、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

二、规划编制单位相关信息

1.规划编制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联系人:张老师

3.联系电话:023-*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相关信息

1.环评单位:重庆 (略)

2.联系人:张工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请详见附表1和附表2。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会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反映。



附件下载:

1.附件1 个人征求意见表.docx
2.附件2 单位团体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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