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水韵荷香生态小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补助结果的公示
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水韵荷香生态小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补助结果的公示
(略) 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唐山 (略) ”对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 (略) 水韵荷香生态小镇乡村振兴示范区”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略) 审计局对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唐山 (略) ”的验收 (略) 审计局的结算审计报告,现将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 (略) 水韵荷香乡村振兴示范区”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补助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0月1日—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否则,不予受理。电话:0315—*。
附件:20 (略) 水韵荷香生态小镇乡村振兴示范区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补助结果统计表.pdf
2022年9月30日
(略) 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唐山 (略) ”对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 (略) 水韵荷香生态小镇乡村振兴示范区”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略) 审计局对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唐山 (略) ”的验收 (略) 审计局的结算审计报告,现将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 (略) 水韵荷香乡村振兴示范区”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补助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0月1日—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否则,不予受理。电话:0315—*。
附件:20 (略) 水韵荷香生态小镇乡村振兴示范区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补助结果统计表.pdf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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