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8月25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8月25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 (略) 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7000吨电熔镁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钢都管理区新民村 | (略) (略) | (略) | 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占地面积77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3240平方米厂房,将原有8台1000KVA电熔镁砂炉改造为2台3200KVA节能环保电熔镁砂炉,拆除原有颚式破碎机,新增自动上料、电极自动升降等控制系统及余热回收装置,改造现有除尘系统,项目技改后年产7000吨电熔镁砂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上料粉尘由集气罩(捕集率90%)收集经1套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弧炉熔炼粉尘由全封闭集气罩收集经1套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限值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原料、产品须分别储存于封闭的原料库和成品库内,物料装卸和破坨、人工拣选等生产工序须在封闭厂房内进行, (略) 面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收集尘、落地灰、废产品皮料、皮砂、废包装袋、废铁皮桶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5日-2022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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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 (略) 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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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略) 年产7000吨电熔镁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钢都管理区新民村 | (略) (略) | (略) | 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占地面积77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3240平方米厂房,将原有8台1000KVA电熔镁砂炉改造为2台3200KVA节能环保电熔镁砂炉,拆除原有颚式破碎机,新增自动上料、电极自动升降等控制系统及余热回收装置,改造现有除尘系统,项目技改后年产7000吨电熔镁砂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上料粉尘由集气罩(捕集率90%)收集经1套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弧炉熔炼粉尘由全封闭集气罩收集经1套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限值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原料、产品须分别储存于封闭的原料库和成品库内,物料装卸和破坨、人工拣选等生产工序须在封闭厂房内进行, (略) 面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收集尘、落地灰、废产品皮料、皮砂、废包装袋、废铁皮桶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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