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崇岗镇工业园区中耀北路K0+000—K2+293.405段(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崇岗镇工业园区中耀北路K0+000—K2+293.405段(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崇岗镇工业园 (略) K0+000—K2+293.405段(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2〕13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崇岗镇工业园 (略) K0+000—K2+293.405段(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209-*-18-0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 (略) 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改善崇岗工业园 (略) 整体环境, (略) 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方便园区货物运输及群众生产生活出行,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对促进工业园产业结构化的优化调整,提升园区吸纳能力和承载功能起到重要作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崇岗镇工业园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工业园区北侧与S303呈T型交叉处,终点 (略) K2+293.405处,道路总长2.293km,其中:K0+000至K0+132段为治超站范围, (略) 面使用状况良好,基本无病害,路面不做处理;改造段长2.161km,路面宽9m,路基宽10.5m,公路等级三级,设计速度30km/h,主要结构层做法为:27-30cm原水泥混凝土板修复完善(旧路整体拉毛1cm)+1cm同步沥青碎石封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89.*元,其中:工程费用361.*元,其他费用20.*元,预备费用7.*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崇岗镇工业园 (略) K0+000—K2+293.405段(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2〕13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崇岗镇工业园 (略) K0+000—K2+293.405段(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209-*-18-0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 (略) 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改善崇岗工业园 (略) 整体环境, (略) 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方便园区货物运输及群众生产生活出行,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对促进工业园产业结构化的优化调整,提升园区吸纳能力和承载功能起到重要作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崇岗镇工业园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工业园区北侧与S303呈T型交叉处,终点 (略) K2+293.405处,道路总长2.293km,其中:K0+000至K0+132段为治超站范围, (略) 面使用状况良好,基本无病害,路面不做处理;改造段长2.161km,路面宽9m,路基宽10.5m,公路等级三级,设计速度30km/h,主要结构层做法为:27-30cm原水泥混凝土板修复完善(旧路整体拉毛1cm)+1cm同步沥青碎石封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89.*元,其中:工程费用361.*元,其他费用20.*元,预备费用7.*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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