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亚高科电子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
东莞环亚高科电子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环亚高科电子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安镇 (略) 12号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环亚高科电子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长安镇 (略) 12号(中心坐标:北纬22°47′43.160″;东经113°4716.370″),扩建后,项目总投资增至*港币,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产品总产量不变,主要从事生产电子词典*台/年、触摸屏*片/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激光切割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银浆印刷、烘烤、酒精擦拭工序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焊锡废气设置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9-3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概况描述不全,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环亚高科电子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安镇 (略) 12号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环亚高科电子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 (略) 长安镇 (略) 12号(中心坐标:北纬22°47′43.160″;东经113°4716.370″),扩建后,项目总投资增至*港币,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产品总产量不变,主要从事生产电子词典*台/年、触摸屏*片/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激光切割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银浆印刷、烘烤、酒精擦拭工序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焊锡废气设置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9-30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概况描述不全,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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