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2年9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2年9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高陵区鹿苑加油站 | (略) 高陵区鹿苑加油站项目 |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西韩街 | 西安 (略) | 本项目用地面积614.6m2,站房建筑面积约171.6m2,罩棚面积约247.5m2,汽油罐3个(92#30m32座,95#15m31座),30m3柴油罐1个(0#),安装3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年柴油销售量300t,汽油销售量1880t。 | (1)废气:项目卸油、储油、加油产生的非*烷总烃采用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回收,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四格,容积共7.2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 (略) (略) ,最终排入高陵区污水处理厂,项目COD、BOD5、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TP、T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的B级标准。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和隔声处理,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废活性炭、含油手套及抹布、隔油池油泥采用专用容器暂存,收集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清罐油泥由清罐厂家带走,不在站内暂存。 |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 |
2 | 西安高陵 (略) | 西安高陵 (略) 建设项目 | (略) 高陵区西韩街1427号 | 西安 (略) | 本项目总投资450.*,租赁西韩街七层店面作为西安高陵 (略) (略) 综合楼,其中一层一部分店面作为西安高陵 (略) 体检中心, (略) 综合楼设置床位80张。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煎药废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排放限值;煎药废气通过加强煎药房通风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发电机房门窗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一层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1座,容积15m3)处理,二层及以上医疗废水、洗衣废水与生活污水等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m3/d)(调节+絮凝沉淀+消毒)预处理后,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化 (略) (略) 进入高陵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空调机组、通排风系统等设备,项目自身为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并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西厂界和体检中心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体检中心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东街居民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接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外包装的废纸箱/盒、废塑料袋等)和未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煎药药渣分类袋装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实验废液、直接废包装材料在现有1间2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交西安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消毒后交西安 (略) 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调查 |
3 | 西安 (略) | 西安 (略) 建设项目 | (略) 高 (略) (略) 十字西南角 | 西安 (略) | 本项目总投资*, (略) (略) 十字西南角店面作为西安 (略) 服务大厅、 (略) 综合楼和宿舍楼,住院楼设置床位50张。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排放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发电机房门窗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医疗废水、洗衣废水等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m3/d)(调节+絮凝沉淀+消毒)预处理后,出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1座,容积15m3)处理, (略)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空调机组、通排风系统等设备,项目自身为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并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东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接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外包装的废纸箱/盒、废塑料袋等)和未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医疗废物、实验废液、直接废包装材料在现有1间2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交西安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消毒后交西安 (略) 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调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高陵区鹿苑加油站 | (略) 高陵区鹿苑加油站项目 | (略) 高陵区鹿苑街道西韩街 | 西安 (略) | 本项目用地面积614.6m2,站房建筑面积约171.6m2,罩棚面积约247.5m2,汽油罐3个(92#30m32座,95#15m31座),30m3柴油罐1个(0#),安装3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年柴油销售量300t,汽油销售量1880t。 | (1)废气:项目卸油、储油、加油产生的非*烷总烃采用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回收,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四格,容积共7.2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 (略) (略) ,最终排入高陵区污水处理厂,项目COD、BOD5、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TP、T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的B级标准。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和隔声处理,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废活性炭、含油手套及抹布、隔油池油泥采用专用容器暂存,收集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清罐油泥由清罐厂家带走,不在站内暂存。 |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 |
2 | 西安高陵 (略) | 西安高陵 (略) 建设项目 | (略) 高陵区西韩街1427号 | 西安 (略) | 本项目总投资450.*,租赁西韩街七层店面作为西安高陵 (略) (略) 综合楼,其中一层一部分店面作为西安高陵 (略) 体检中心, (略) 综合楼设置床位80张。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煎药废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排放限值;煎药废气通过加强煎药房通风无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发电机房门窗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一层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1座,容积15m3)处理,二层及以上医疗废水、洗衣废水与生活污水等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m3/d)(调节+絮凝沉淀+消毒)预处理后,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化 (略) (略) 进入高陵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空调机组、通排风系统等设备,项目自身为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并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西厂界和体检中心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体检中心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东街居民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接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外包装的废纸箱/盒、废塑料袋等)和未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煎药药渣分类袋装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实验废液、直接废包装材料在现有1间2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交西安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消毒后交西安 (略) 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调查 |
3 | 西安 (略) | 西安 (略) 建设项目 | (略) 高 (略) (略) 十字西南角 | 西安 (略) | 本项目总投资*, (略) (略) 十字西南角店面作为西安 (略) 服务大厅、 (略) 综合楼和宿舍楼,住院楼设置床位50张。 |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排放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发电机房门窗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医疗废水、洗衣废水等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m3/d)(调节+絮凝沉淀+消毒)预处理后,出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1座,容积15m3)处理, (略)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空调机组、通排风系统等设备,项目自身为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并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东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接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外包装的废纸箱/盒、废塑料袋等)和未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医疗废物、实验废液、直接废包装材料在现有1间2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交西安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消毒后交西安 (略) 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报告表未采取公众参与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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