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聚仁恒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膜回收及滴灌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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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聚仁恒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膜回收及滴灌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受克拉玛依聚仁恒新 (略) 的委托,新疆朗泰晟源 (略) 承担克拉玛依聚仁恒新 (略) 地膜回收及滴灌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详细查看附件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朗泰晟源 (略) 冷雪梅,联系电话:*。

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主要公众范围为特克斯县。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聚仁恒新 (略)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朗泰晟源 (略)

评价单位联系人:冷雪梅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克拉玛依聚仁恒新 (略)

2022年10月03日

,克拉玛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受克拉玛依聚仁恒新 (略) 的委托,新疆朗泰晟源 (略) 承担克拉玛依聚仁恒新 (略) 地膜回收及滴灌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详细查看附件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新疆朗泰晟源 (略) 冷雪梅,联系电话:*。

我公司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主要公众范围为特克斯县。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聚仁恒新 (略)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朗泰晟源 (略)

评价单位联系人:冷雪梅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克拉玛依聚仁恒新 (略)

2022年10月03日

,克拉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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