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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销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2022-07-0415:10
关于核销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2022-07-0415:10
2022年5月21日18时许,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中翌 (略) 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 (略) 委、市政府,银川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迅速派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略) 49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略) 人民政府依法成立 (略) 长任组长,银川高新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 (略) 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工信局、人社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5·21”事故调查组, (略) (略)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召开事故讨论会,形成了《陕西中翌 (略) “5·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略) 人民政府批复。2022年7月1日, (略) 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本起事故调查结果。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本次事故属于因该员工晕厥摔倒、心源性猝死,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 (略) 事故统计核销实施细则》(银安办发〔2020〕50号)第四条之规定,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2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部
受理人:张学贵
联系电话:*
附件:1.陕西中翌 (略) “5·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 (略) 人民政府关于《陕西中翌 (略) “5·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2022年5月21日18时许,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中翌 (略) 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 (略) 委、市政府,银川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迅速派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略) 493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略) 人民政府依法成立 (略) 长任组长,银川高新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 (略) 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工信局、人社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5·21”事故调查组, (略) (略) 、银川高新区管委会纪工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召开事故讨论会,形成了《陕西中翌 (略) “5·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略) 人民政府批复。2022年7月1日, (略) 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本起事故调查结果。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本次事故属于因该员工晕厥摔倒、心源性猝死,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 (略) 事故统计核销实施细则》(银安办发〔2020〕50号)第四条之规定,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2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部
受理人:张学贵
联系电话:*
附件:1.陕西中翌 (略) “5·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 (略) 人民政府关于《陕西中翌 (略) “5·2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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