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澄峰汽车冷气制造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GC-FID法)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广州市澄峰汽车冷气制造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GC-FID法)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有关规定, (略) 澄峰 (略) 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于2022年9月28日对其挥发性有机物(GC-FID法)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广州市澄峰汽车冷气制造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GC-FID法)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澄峰汽车冷气制造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GC-FID法)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澄峰 (略)
承建单位:中环在线(广东) (略)
运维单位:中环在线(广东) (略)
比对验收监测单位: (略) (报告编号:众创检字(2022)第*号)
建设地点: (略) 白云区江高镇私 (略) 28号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2分54.76秒;北纬:23度16分8.65秒。
建设内容:本环保项目总投资*元,包含分析站房、废气排放管道(烟囱) (略) 及爬梯、采样系统(设备)、反吹系统、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及烟气排放参数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及传输单元等,并将在线监测系统各监测因子的监 (略) 并实时上报至生态 (略) 。
验收意见:本项目其建设符合现行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满足环保竣工验收条件要求并验收合格。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比对验收监测报告、安装调试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3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 (略) 澄峰 (略) 提出听证申请或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有关规定, (略) 澄峰 (略) 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于2022年9月28日对其挥发性有机物(GC-FID法)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广州市澄峰汽车冷气制造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GC-FID法)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澄峰汽车冷气制造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GC-FID法)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澄峰 (略)
承建单位:中环在线(广东) (略)
运维单位:中环在线(广东) (略)
比对验收监测单位: (略) (报告编号:众创检字(2022)第*号)
建设地点: (略) 白云区江高镇私 (略) 28号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2分54.76秒;北纬:23度16分8.65秒。
建设内容:本环保项目总投资*元,包含分析站房、废气排放管道(烟囱) (略) 及爬梯、采样系统(设备)、反吹系统、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及烟气排放参数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及传输单元等,并将在线监测系统各监测因子的监 (略) 并实时上报至生态 (略) 。
验收意见:本项目其建设符合现行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满足环保竣工验收条件要求并验收合格。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比对验收监测报告、安装调试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3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 (略) 澄峰 (略) 提出听证申请或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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