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溪星峰金属有限公司扩建年45万吨废金属回收、分选、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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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溪星峰金属有限公司扩建年45万吨废金属回收、分选、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呈报的《 (略) 扩建年*吨废金属回收、分选、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项目批复意见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 (略) 行政审批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112-*-07-0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位于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3"7.391"、北纬28°20"39.514"),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亩。项目属在现有扩建年*吨废钢铁回收、分选、破碎项目基础上实施的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剪切区、破碎磁选车间和拆解区,在现有重选车间新增废电线电缆、在现有拆解区新增废电机拆解生产线及废五金拆解生产线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化粪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废气治理设施和固废暂存间,新建铜米机废水治理设施(沉淀池)以及噪声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成品仓库、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贮运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宿舍、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公共工程。项目新增年回收处理*吨废金属拆解生产线。0.*吨废电线电缆拆解线:以废电线、电缆为原料,通过剥线工序生产废铜,通过破碎、摇床分选等工序生产铜米;*吨废电机拆解线:以废电机为原料,通过外壳拆分、破定子、转子拆分等工序,生产废钢和废铜;4.*吨废五金拆分线:以废五金为原料,通过分选、拆解、清洗、分选、压缩/剪切等工序,生产废铜、废铝和废铁;*吨废钢件拆分线:以废钢件为主要原料,经分选、破碎、磁选、重选、球磨、皮带磁选、摇床重选、分拣等工艺,生产废铁、废铁粉、废铜和废铝。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形成年处理*吨废金属的总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72%。

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铜米机废水、拆解清洗废水、水力重选废水、摇床重选废水。拆解清洗废水、水力重选废水和摇床重选废水依托现有三级沉淀池+循环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铜米机废水经新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全厂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满足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 (略) 进入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废钢铁破碎粉尘和废钢铁磁选粉尘等有组织废气,废钢件分选、剪切、破碎等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废钢铁破碎粉尘和废钢铁磁选粉尘经1套旋风+布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要求。通过车间通风、洒水抑尘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剪切车间、破碎车间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剥皮机、剪切机、铜米机、重选机、摇床、球磨机及破碎磁选一体机等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球、沉淀池污泥、废塑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布袋由供应商回收;废钢球和产品一同外售;沉淀池污泥、废塑料外售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全厂应满足《 (略) 扩建年*吨废金属回收、分选、破碎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18吨/年,氨氮为0.03吨/年。

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运行管理要求。应建立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环保竣工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其它环保要求

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内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日常环保监管。我 (略) 贵溪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执法。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日

(略) :

你公司呈报的《 (略) 扩建年*吨废金属回收、分选、破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批复意见函告如下:

项目批复意见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 (略) 行政审批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统一项目代码为:2112-*-07-0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位于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3"7.391"、北纬28°20"39.514"),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亩。项目属在现有扩建年*吨废钢铁回收、分选、破碎项目基础上实施的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剪切区、破碎磁选车间和拆解区,在现有重选车间新增废电线电缆、在现有拆解区新增废电机拆解生产线及废五金拆解生产线等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化粪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废气治理设施和固废暂存间,新建铜米机废水治理设施(沉淀池)以及噪声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成品仓库、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贮运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宿舍、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公共工程。项目新增年回收处理*吨废金属拆解生产线。0.*吨废电线电缆拆解线:以废电线、电缆为原料,通过剥线工序生产废铜,通过破碎、摇床分选等工序生产铜米;*吨废电机拆解线:以废电机为原料,通过外壳拆分、破定子、转子拆分等工序,生产废钢和废铜;4.*吨废五金拆分线:以废五金为原料,通过分选、拆解、清洗、分选、压缩/剪切等工序,生产废铜、废铝和废铁;*吨废钢件拆分线:以废钢件为主要原料,经分选、破碎、磁选、重选、球磨、皮带磁选、摇床重选、分拣等工艺,生产废铁、废铁粉、废铜和废铝。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形成年处理*吨废金属的总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72%。

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铜米机废水、拆解清洗废水、水力重选废水、摇床重选废水。拆解清洗废水、水力重选废水和摇床重选废水依托现有三级沉淀池+循环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铜米机废水经新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全厂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满足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 (略) 进入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废钢铁破碎粉尘和废钢铁磁选粉尘等有组织废气,废钢件分选、剪切、破碎等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废钢铁破碎粉尘和废钢铁磁选粉尘经1套旋风+布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要求。通过车间通风、洒水抑尘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剪切车间、破碎车间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剥皮机、剪切机、铜米机、重选机、摇床、球磨机及破碎磁选一体机等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球、沉淀池污泥、废塑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布袋由供应商回收;废钢球和产品一同外售;沉淀池污泥、废塑料外售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全厂应满足《 (略) 扩建年*吨废金属回收、分选、破碎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18吨/年,氨氮为0.03吨/年。

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运行管理要求。应建立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环保竣工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其它环保要求

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内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若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日常环保监管。我 (略) 贵溪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执法。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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