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舟曲县峰迭镇沟门村;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5m2(折约57.003亩),总建筑面积为7026.57m2。其中包含1栋分娩、配怀舍,1栋保育、育肥舍,1栋出猪房,以及配套的公用环保设施等。
(5)项目总投资:3038.*元。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本链接:见附件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也可电话方式索取纸质报告。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和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公众 (略) 络链接:见附件
5、征求意见方式和期限
评价范围内和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当日起10个工作日。
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2022年9月29日
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舟曲县峰迭镇沟门村;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5m2(折约57.003亩),总建筑面积为7026.57m2。其中包含1栋分娩、配怀舍,1栋保育、育肥舍,1栋出猪房,以及配套的公用环保设施等。
(5)项目总投资:3038.*元。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本链接:见附件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也可电话方式索取纸质报告。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和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公众 (略) 络链接:见附件
5、征求意见方式和期限
评价范围内和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当日起10个工作日。
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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