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7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2022年9月27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县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宁县新 (略) 36号 | (略) | 甘肃 (略)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检测中心、大车维修区、小车维修区、酒店一栋(12层)、临街商铺(作为汽车美容装潢、汽车配件销售、洗车、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区域),公交车停放区、物流仓储等。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2%。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及作业面及时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打磨、焊接烟气,喷漆废气及食堂油烟。打磨、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喷漆房全封闭,喷漆废气经1套集气罩+引风机+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汽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要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略) (略) 进入宁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3)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厂区限速行驶措施等降低噪声的影响,北侧、东侧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西侧、南侧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废钢、铁、铝等金属和塑料、轮胎、玻璃等非金属以及焊渣,零部件和金属有较高回收价值的,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塑料、橡胶、玻璃等非金属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废铅蓄电池等,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0934-*(电话)0934-*(传真) |
(略) 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2年9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请公众予以监督。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县汽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宁县新 (略) 36号 | (略) | 甘肃 (略)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检测中心、大车维修区、小车维修区、酒店一栋(12层)、临街商铺(作为汽车美容装潢、汽车配件销售、洗车、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区域),公交车停放区、物流仓储等。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2%。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施工期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场地及作业面及时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2)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部分泼洒抑尘,部分进入临时旱厕堆肥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维护,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暂存点处置。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1)废气;(2)废水;(3)噪声;(4)固废。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1)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打磨、焊接烟气,喷漆废气及食堂油烟。打磨、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喷漆房全封闭,喷漆废气经1套集气罩+引风机+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要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汽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后要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略) (略) 进入宁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3)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厂区限速行驶措施等降低噪声的影响,北侧、东侧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西侧、南侧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4)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废钢、铁、铝等金属和塑料、轮胎、玻璃等非金属以及焊渣,零部件和金属有较高回收价值的,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塑料、橡胶、玻璃等非金属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废铅蓄电池等,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0934-*(电话)0934-*(传真) |
(略) 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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