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农发〔2022〕34号关于印发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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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农发〔2022〕34号关于印发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局、财政局)

贺平农发〔2022〕34号关于印发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局、财政局)
2022-09-08 16:05来源: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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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农发〔2022〕34号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略) 平桂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

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湾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3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贺整合﹝202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平桂区财政局制定了《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 平桂区农业 (略) 平桂区财政局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2〕83号)要求,为加强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双循环”,促进消费“双升级”,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 链现代化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新发展格局,适 (略) 场对高品质农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要求,坚持“农有、农用、农享”和相对集中布局建设的原则,围绕鲜活农产品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聚焦农业农村新型主体所有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运营,提高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全面提升平桂高品质农产品与消费需求的适配性,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二、建设目标

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支持在村镇建设一批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就近满足产业发展基本需求;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仓储保鲜冷链信息化与品牌化水平全面提升,产销对接更加顺畅;主体服务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略) +”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自治区安排我区项目经费*元,建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28个以上,扶持主体个数21个以上。

三、实施区域

2022年,在平桂区范围内,主要围绕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根据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2022〕5号)要求,鼓励各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自主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四、支持对象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五、补助标准和要求

(一) 2022年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标准采取“双限”,即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元。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主体设施采用贮藏容积对照相应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二) 附属设施补贴方式。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数字化产地仓等附属设备的补助金额不能超过冷藏设施补助资金的30%。

(三) 补贴设施量化方式。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项目建设设备设施的产权必须属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项目申报主体。

(四)动态监管资金。要围绕设施数硬任务,若出现资金余 额,由区农业农村局要重新确定新的主体按比例建设冷藏保鲜设施和商品化产地仓配套设备,不允许使用其他中央项目资金叠加用于本项目建设。

(五)项目管理。2022年开始,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对项目储备库进行动态滚动管理。进入储备库的项目有效期原则上为2年,有效期内可申请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2年未执行和已安排的在库项目自动出库。对实施不了的项目和主体进行及时调整,不能影响年度任务的完成。每年10月3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要将调整的项目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六、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1.冷藏设施。包括通风贮藏库、高温库、低温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及配套设施设备。

2.信息采集设施。中央补贴*元以上的冷藏保鲜库须配备至少1套具有自主通讯功能的信息采集系统,体量较大的冷藏保鲜库应当配套安装信息化地磅,方便采集仓库有关数据。

(二)建设要求

1.建设时间。到2022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全年任务不少于70%的冷藏保鲜设施数,到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全年项目建设和验收任务。

2.强化运营。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供销社农产品销售主渠道作用,鼓励供销社等有建设、 (略) 场主体参与项目合作建设和运营。引进运 (略) 场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合理协商收益分成。要落实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合法申报主体所有的要求,积极引进配套建设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推进全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销售运营。

3.加强统筹。加强与乡村振兴、发展改革等部门的统筹协调,整合县域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字化产地仓、农产品电商、冷链运输车的建设,推动农产品冷藏保鲜、农产品预处理和商品化处理、 (略) 场等设施协同发展,构建集生产、仓储、销售和深加工于一体的全链条新模式。

八、组织实施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完善工作流程,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 加快编报实施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平桂区整体实施方案和平桂区自治区整县推进示范县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二)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建设主体要按照技术方案要求, 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 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

(三)及时组织核验。建设主体完成建设后在线上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工作。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区所有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应设立专门的标识和编号。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严格遵循《广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验收方案》执行,不再另外制定验收方案。

(四)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加快设施设备验收和资金拨付进度。结合实际制定安全可靠、简便易行的验收和资金拨付方式, 加快设施设备验收和资金拨付进度。通过验收后,及时在全区进行仓储保鲜设施补助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补助余款拨付给建设主体。

(五)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 鲜设施建设主体申请行为的信用管理,实行建设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自主承诺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改扩建主体以及第二次申报主体加强监管理,严格界定扩建内容、扩建时间。定期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 总,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加大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信息手段运用,加强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根据领导小 组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及推进工作。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初审、上报等工作,保证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 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好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 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鼓励通过入股、租用 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

(三) 严格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 设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加强过程管理,严格纪律 约束,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要压实实施主体直接责任,落实审核验收责任,建 立可核查机制,全程全面公开各类信息,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施质量和制度公平。

(四)加强培训宣传。要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现 场教学和建设样板库等方式,开展专业化、全程化、实用化培训, 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加强与邮政、快递、电商等企业合作,促进 区域内设施资源整合,实现上游产品和下游服务高效对接,拓展 延伸产业链供应链。

附件:1. (略) 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自治区 (略) 场与信息化处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及验收方案的函

3.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主体申报


附件1

(略) 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义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赖学良区政府办副主任

谢戊荣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祖彪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陈晓玲区财政局副局长

严自喜 区发改局副局长

古天亮区规费征收管理站站长

谢小情区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钟 巧 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潘绍锡 区 (略) 场与经济信息站站长

林 瑞 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办主任

黄灵富 区经管站站长

黎育土 区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管理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 (略) 场与经济信息站,办公室主任谢戊荣兼,副主任李祖彪兼,办公室工作人员:潘绍锡,联系电话:0774-*。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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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贺平农发〔2022〕34号关于印发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局、财政局)
2022-09-08 16:05来源: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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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农发〔2022〕34号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略) 平桂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

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湾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3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贺整合﹝202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平桂区财政局制定了《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 平桂区农业 (略) 平桂区财政局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2〕83号)要求,为加强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双循环”,促进消费“双升级”,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 链现代化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新发展格局,适 (略) 场对高品质农产品和高质量服务的要求,坚持“农有、农用、农享”和相对集中布局建设的原则,围绕鲜活农产品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聚焦农业农村新型主体所有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运营,提高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全面提升平桂高品质农产品与消费需求的适配性,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二、建设目标

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支持在村镇建设一批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就近满足产业发展基本需求;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仓储保鲜冷链信息化与品牌化水平全面提升,产销对接更加顺畅;主体服务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略) +”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自治区安排我区项目经费*元,建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28个以上,扶持主体个数21个以上。

三、实施区域

2022年,在平桂区范围内,主要围绕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根据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2022〕5号)要求,鼓励各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自主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四、支持对象

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五、补助标准和要求

(一) 2022年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标准采取“双限”,即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元。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主体设施采用贮藏容积对照相应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二) 附属设施补贴方式。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数字化产地仓等附属设备的补助金额不能超过冷藏设施补助资金的30%。

(三) 补贴设施量化方式。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项目建设设备设施的产权必须属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项目申报主体。

(四)动态监管资金。要围绕设施数硬任务,若出现资金余 额,由区农业农村局要重新确定新的主体按比例建设冷藏保鲜设施和商品化产地仓配套设备,不允许使用其他中央项目资金叠加用于本项目建设。

(五)项目管理。2022年开始,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对项目储备库进行动态滚动管理。进入储备库的项目有效期原则上为2年,有效期内可申请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2年未执行和已安排的在库项目自动出库。对实施不了的项目和主体进行及时调整,不能影响年度任务的完成。每年10月3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要将调整的项目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六、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

1.冷藏设施。包括通风贮藏库、高温库、低温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及配套设施设备。

2.信息采集设施。中央补贴*元以上的冷藏保鲜库须配备至少1套具有自主通讯功能的信息采集系统,体量较大的冷藏保鲜库应当配套安装信息化地磅,方便采集仓库有关数据。

(二)建设要求

1.建设时间。到2022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全年任务不少于70%的冷藏保鲜设施数,到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全年项目建设和验收任务。

2.强化运营。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级供销社农产品销售主渠道作用,鼓励供销社等有建设、 (略) 场主体参与项目合作建设和运营。引进运 (略) 场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合理协商收益分成。要落实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合法申报主体所有的要求,积极引进配套建设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推进全县域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销售运营。

3.加强统筹。加强与乡村振兴、发展改革等部门的统筹协调,整合县域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字化产地仓、农产品电商、冷链运输车的建设,推动农产品冷藏保鲜、农产品预处理和商品化处理、 (略) 场等设施协同发展,构建集生产、仓储、销售和深加工于一体的全链条新模式。

八、组织实施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完善工作流程,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 加快编报实施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平桂区整体实施方案和平桂区自治区整县推进示范县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二)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建设主体要按照技术方案要求, 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 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

(三)及时组织核验。建设主体完成建设后在线上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工作。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区所有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应设立专门的标识和编号。2022年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严格遵循《广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验收方案》执行,不再另外制定验收方案。

(四)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加快设施设备验收和资金拨付进度。结合实际制定安全可靠、简便易行的验收和资金拨付方式, 加快设施设备验收和资金拨付进度。通过验收后,及时在全区进行仓储保鲜设施补助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补助余款拨付给建设主体。

(五)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 鲜设施建设主体申请行为的信用管理,实行建设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自主承诺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改扩建主体以及第二次申报主体加强监管理,严格界定扩建内容、扩建时间。定期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 总,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加大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信息手段运用,加强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根据领导小 组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及推进工作。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初审、上报等工作,保证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 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好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 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鼓励通过入股、租用 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

(三) 严格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 设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加强过程管理,严格纪律 约束,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要压实实施主体直接责任,落实审核验收责任,建 立可核查机制,全程全面公开各类信息,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施质量和制度公平。

(四)加强培训宣传。要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现 场教学和建设样板库等方式,开展专业化、全程化、实用化培训, 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加强与邮政、快递、电商等企业合作,促进 区域内设施资源整合,实现上游产品和下游服务高效对接,拓展 延伸产业链供应链。

附件:1. (略) 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自治区 (略) 场与信息化处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及验收方案的函

3.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主体申报


附件1

(略) 平桂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义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赖学良区政府办副主任

谢戊荣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祖彪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陈晓玲区财政局副局长

严自喜 区发改局副局长

古天亮区规费征收管理站站长

谢小情区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钟 巧 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潘绍锡 区 (略) 场与经济信息站站长

林 瑞 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办主任

黄灵富 区经管站站长

黎育土 区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管理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 (略) 场与经济信息站,办公室主任谢戊荣兼,副主任李祖彪兼,办公室工作人员:潘绍锡,联系电话: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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