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奇裕大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奇裕大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奇裕大厦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奇裕大厦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
3.验收服务单位:广州 (略)
4.项目概况: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奇裕大厦建设项 (略) 南海区大沥镇硝厂岗地段,本次验收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地上24层、地下3层商业楼,其中1-7层为商业裙楼、8-24层为办公用途。本次验收项目总占地面积7455.22m2,总建筑面积*.4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m2,绿化面积2619m2。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接入项目区西南侧雨水管,雨水接驳点位于项目区西南侧雨水接入口上。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项目区 (略) 接入 (略) 政污水管中,最 (略) (略) 排入大沥镇盐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接驳点位于项目区西侧预留的检查井上, (略) (略) 。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机械排气系统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引入内置排烟道,从建筑顶排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对其噪声进行治理:①风机、备用发电机、水泵等设备放置在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内,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②各设备设软连接,排风口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验收服务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路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2日。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
2022年10月2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奇裕大厦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奇裕大厦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
3.验收服务单位:广州 (略)
4.项目概况: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奇裕大厦建设项 (略) 南海区大沥镇硝厂岗地段,本次验收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地上24层、地下3层商业楼,其中1-7层为商业裙楼、8-24层为办公用途。本次验收项目总占地面积7455.22m2,总建筑面积*.4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m2,绿化面积2619m2。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接入项目区西南侧雨水管,雨水接驳点位于项目区西南侧雨水接入口上。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项目区 (略) 接入 (略) 政污水管中,最 (略) (略) 排入大沥镇盐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接驳点位于项目区西侧预留的检查井上, (略) (略) 。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经机械排气系统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引入内置排烟道,从建筑顶排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对其噪声进行治理:①风机、备用发电机、水泵等设备放置在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内,设置基础减震等措施;②各设备设软连接,排风口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验收服务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路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2日。
(略) 南海区大沥镇奇槎社区奇槎经济联合社
202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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