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温州市正欣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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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温州市正欣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温州市正欣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来源:本站作者:123 发布时期:2022-10-08 09:38:34

2022年9月30日,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略)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位于乐清经济开发 (略) 171-1号,面积4758.56平方米。公司决定技术改造,于2022年5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 (略)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于6月20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乐建〔2022〕132号)。本项目于6月底开工建设,7月建成并试运行,员工仍为400人,厂内不设食宿,实行白天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电镀槽总容量和加工能力维持不变:*升,电子配件*吨、标准件4500吨。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排污许可证已申领(证书编号:*55G001P),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5%。

(三)验收范围

(略) (略) 技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主要产生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混排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各种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综合废气吸收废水汇入综合废水,含铬废气吸收废水汇入含铬废水,含氰废气吸收废水汇入含氰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汇入综合废水,初期雨水汇入混排废水,详见监测报告的表4.2-1。生产废水通过明确标识的专用管道 (略) (略) 集中处理,再 (略) 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化粪池与其他企业共用,本次验收不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二)废气

主要产生盐酸雾、硫酸雾、硝酸雾、氢氰酸雾、铬酸雾、氢氟酸雾、抛光粉尘。电镀生产线产生废气的区域封闭或半封闭,收集的废气经喷淋处理,引至25米高空排放。综合废气、含酸废气采用氢氧化钠溶液吸收处理,含氰废气采用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溶液吸收处理,含铬废气采用焦亚硫酸钠溶液吸收处理,详见监测报告的表4.3-1。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抛光过程全密闭,抛光粉尘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电镀废渣(过滤残渣、滤芯、阳极泥等)、废退镀液、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氢氧化钠等物料)、原料包装桶、回收产生的银等、废砂、一般废包装材料、废RO膜等、生活垃圾。原料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回收产生的银等、废砂、一般废包装材料、废RO膜等外售综合利用。电镀废渣(过滤残渣、滤芯、阳极泥等)、废退镀液、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氢氧化钠等物料)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36号)进行管理:电镀废渣(过滤残渣、滤芯、阳极泥等)、废退镀液包装于专用容器,每日运 (略) (略) 的园区集中危废贮存中心, (略) (略) 委托浙江 (略) 处置;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氢氧化钠等物料)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温州臻盛 (略) 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废气工况在线监控, (略) (略) 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六价铬、总镍、总铜、总锌、氰化物在线监控,并与当地生态环境管 (略)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8月1日至2日),1号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2号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氰化氢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3号、4号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5号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铬酸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厂界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铬酸雾、氰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浓度最高点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最高点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二级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8月1日至2日),西侧厂界昼间环境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排放限值,东侧、南侧、北侧厂界昼间环境噪声低于3类排放限值。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经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按照当前的生产安排,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锌、总铜、总锡、总银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去除效率。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完善电镀生产线的密闭性,提高集气效率。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 985-2018)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尽快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略) (略)

2022年09月30日

公示期: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1月08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123 (略) 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略) 址:http://**

附件下载:

(监测报告) (略) (略) 技改项目.pdf



【公示】温州市正欣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来源:本站作者:123 发布时期:2022-10-08 09:38:34

2022年9月30日,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略) 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位于乐清经济开发 (略) 171-1号,面积4758.56平方米。公司决定技术改造,于2022年5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 (略) (略)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于6月20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乐建〔2022〕132号)。本项目于6月底开工建设,7月建成并试运行,员工仍为400人,厂内不设食宿,实行白天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电镀槽总容量和加工能力维持不变:*升,电子配件*吨、标准件4500吨。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排污许可证已申领(证书编号:*55G001P),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5%。

(三)验收范围

(略) (略) 技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主要产生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混排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各种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综合废气吸收废水汇入综合废水,含铬废气吸收废水汇入含铬废水,含氰废气吸收废水汇入含氰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汇入综合废水,初期雨水汇入混排废水,详见监测报告的表4.2-1。生产废水通过明确标识的专用管道 (略) (略) 集中处理,再 (略) 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污水处理厂。化粪池与其他企业共用,本次验收不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二)废气

主要产生盐酸雾、硫酸雾、硝酸雾、氢氰酸雾、铬酸雾、氢氟酸雾、抛光粉尘。电镀生产线产生废气的区域封闭或半封闭,收集的废气经喷淋处理,引至25米高空排放。综合废气、含酸废气采用氢氧化钠溶液吸收处理,含氰废气采用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溶液吸收处理,含铬废气采用焦亚硫酸钠溶液吸收处理,详见监测报告的表4.3-1。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抛光过程全密闭,抛光粉尘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电镀废渣(过滤残渣、滤芯、阳极泥等)、废退镀液、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氢氧化钠等物料)、原料包装桶、回收产生的银等、废砂、一般废包装材料、废RO膜等、生活垃圾。原料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回收产生的银等、废砂、一般废包装材料、废RO膜等外售综合利用。电镀废渣(过滤残渣、滤芯、阳极泥等)、废退镀液、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氢氧化钠等物料)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36号)进行管理:电镀废渣(过滤残渣、滤芯、阳极泥等)、废退镀液包装于专用容器,每日运 (略) (略) 的园区集中危废贮存中心, (略) (略) 委托浙江 (略) 处置;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氢氧化钠等物料)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温州臻盛 (略) 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废气工况在线监控, (略) (略) 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六价铬、总镍、总铜、总锌、氰化物在线监控,并与当地生态环境管 (略)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8月1日至2日),1号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2号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氰化氢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3号、4号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5号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铬酸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厂界无组织排放氮氧化物、铬酸雾、氰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浓度最高点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无组织排放氨浓度最高点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二级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8月1日至2日),西侧厂界昼间环境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排放限值,东侧、南侧、北侧厂界昼间环境噪声低于3类排放限值。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经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按照当前的生产安排,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锌、总铜、总锡、总银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去除效率。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完善电镀生产线的密闭性,提高集气效率。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 985-2018)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尽快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略) (略)

2022年09月30日

公示期: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1月08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123 (略) 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略) 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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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报告) (略) (略) 技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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