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谢庄回迁区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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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谢庄回迁区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示

项目概况
老谢庄回迁区02地 (略) 路南区女织寨镇老谢庄,地块调查面积为*.52 m2(约合353.77亩)。 (略) 自然资源 (略) 南区分局确认,本次调查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学校用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为一体的综合性片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条款相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响应上述规定要求, (略) 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委托上海 (略) 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开展资料搜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老谢庄居民农用地、住宅使用,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农用地区域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花卉等,东南角区域 (略) ,现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此外中部偏西侧有一处水塘。地块潜在污染源主要来自地块内农药残留、零散生活燃煤堆放 (略) 基垫层、车辆停放可能发生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周边企业排放废气通过大气降尘可能造成地块表层土壤污染。根据污染识别,本地块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砷、苯并[a]芘、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DDD)、p,p"-滴滴伊(p,p"-DDE)、o,p"-滴滴涕(o,p"-DDT)、p,p"-滴滴涕(p,p"-DDT)、石油烃(C10-C40),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

(1)布点采样

根据污染识别,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系统布点的方式,在地块内共计布设25个土壤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2个地表水检测点位。本次调查共计送检66个土壤样品(含60个目标样品、6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4个目标样、1个平行样)、3个运输空白、3个全程序空白样品。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中表1的45项、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o,p"-滴滴涕、p,p"-滴滴涕、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GB/T*中表1的35项(除微生物、放射性指标外)、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DDD)、p,p"-滴滴伊(p,p"-DDE)、o,p"-滴滴涕(o,p"-DDT)、p,p"-滴滴涕(p,p"-DDT)、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地表水检测指标为:*中表1的23项(除微生物指标外)、*基叔*基醚、苯并(a)芘、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o,p"-滴滴涕、p,p"-滴滴涕。样品由具有CMA资质的天津实朴 (略) 、河北实朴 (略) 完成分析检测。

(2)样品分析结果

? 土壤样品:共计检出20项,包括1项pH、6项重金属(包括铜、镍、铅、镉、砷、汞)、6项挥发性有机物(*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仿)、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样品pH值在7.11~10.01之间,地块土壤总体呈弱碱性;检出因子最大占标率超过50%的检出因子为砷、苯并[a]芘,另外,所有检出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

? 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样品共计检出18项,包括11项无机指标(包括pH值、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耗氧量)、6项金属指标(包括锰、锌、铁、钠、硒、铝)以及石油烃(C10~C40),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除浊度、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氨氮外,所有其他检出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对应的III类限值;因本地块地下水不涉及饮用,且地块不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在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中的Ⅳ类标准后,地块内超标因子仅只有1项,为硝酸盐。超标因子为地下水常规指标因子,且非地块特征污染物,通过与对照点对比分析,大部分超标因子在周边区域也均存在超标情况,可能与区域背景值有关,且本地块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地下水不涉及饮用,无人体健康暴露风险,地下水超标风险可接受,环境质量可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地表水样品:地表水样品共计检出16项,包括10项无机指标(包括水温、pH值、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溶解氧)、5项金属指标(包括铜、锌、铅、镉、砷)以及石油类,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除总氮外,所有其他检出项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对应的V类限值;超标因子为地下水常规指标因子,非地块特征污染物,本地块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地下水不涉及饮用,无人体健康暴露风险,地表水超标风险可接受。

结论

本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建议

(1)限制地下水作为日常生活用水的使用

根据地下水分析结论,本地块因常规因子(浊度、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的III类,因此,建议后续开发建设及使用过程中,需限制地块内直接取用地下水用于饮用、游泳等用途。

(2)加强现阶段地块管理

地块现阶段大部分区域已完成拆除,应加强地块的管理,防止外来堆土、建筑垃圾及固体废物等进入场地,造成地块土壤环境污染。

(3)加强地块未来开发建设管理

在今后的地块开发建设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发生。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河北,路南区,唐山,上海,天津

项目概况
老谢庄回迁区02地 (略) 路南区女织寨镇老谢庄,地块调查面积为*.52 m2(约合353.77亩)。 (略) 自然资源 (略) 南区分局确认,本次调查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学校用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为一体的综合性片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条款相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响应上述规定要求, (略) 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委托上海 (略) 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开展资料搜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老谢庄居民农用地、住宅使用,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农用地区域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花卉等,东南角区域 (略) ,现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此外中部偏西侧有一处水塘。地块潜在污染源主要来自地块内农药残留、零散生活燃煤堆放 (略) 基垫层、车辆停放可能发生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周边企业排放废气通过大气降尘可能造成地块表层土壤污染。根据污染识别,本地块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砷、苯并[a]芘、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DDD)、p,p"-滴滴伊(p,p"-DDE)、o,p"-滴滴涕(o,p"-DDT)、p,p"-滴滴涕(p,p"-DDT)、石油烃(C10-C40),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

(1)布点采样

根据污染识别,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系统布点的方式,在地块内共计布设25个土壤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2个地表水检测点位。本次调查共计送检66个土壤样品(含60个目标样品、6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4个目标样、1个平行样)、3个运输空白、3个全程序空白样品。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中表1的45项、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o,p"-滴滴涕、p,p"-滴滴涕、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GB/T*中表1的35项(除微生物、放射性指标外)、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DDD)、p,p"-滴滴伊(p,p"-DDE)、o,p"-滴滴涕(o,p"-DDT)、p,p"-滴滴涕(p,p"-DDT)、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地表水检测指标为:*中表1的23项(除微生物指标外)、*基叔*基醚、苯并(a)芘、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p,p"-滴滴滴、p,p"-滴滴伊、o,p"-滴滴涕、p,p"-滴滴涕。样品由具有CMA资质的天津实朴 (略) 、河北实朴 (略) 完成分析检测。

(2)样品分析结果

? 土壤样品:共计检出20项,包括1项pH、6项重金属(包括铜、镍、铅、镉、砷、汞)、6项挥发性有机物(*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仿)、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样品pH值在7.11~10.01之间,地块土壤总体呈弱碱性;检出因子最大占标率超过50%的检出因子为砷、苯并[a]芘,另外,所有检出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

? 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样品共计检出18项,包括11项无机指标(包括pH值、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耗氧量)、6项金属指标(包括锰、锌、铁、钠、硒、铝)以及石油烃(C10~C40),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除浊度、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氨氮外,所有其他检出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对应的III类限值;因本地块地下水不涉及饮用,且地块不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在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中的Ⅳ类标准后,地块内超标因子仅只有1项,为硝酸盐。超标因子为地下水常规指标因子,且非地块特征污染物,通过与对照点对比分析,大部分超标因子在周边区域也均存在超标情况,可能与区域背景值有关,且本地块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地下水不涉及饮用,无人体健康暴露风险,地下水超标风险可接受,环境质量可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地表水样品:地表水样品共计检出16项,包括10项无机指标(包括水温、pH值、氨氮、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溶解氧)、5项金属指标(包括铜、锌、铅、镉、砷)以及石油类,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除总氮外,所有其他检出项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对应的V类限值;超标因子为地下水常规指标因子,非地块特征污染物,本地块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地下水不涉及饮用,无人体健康暴露风险,地表水超标风险可接受。

结论

本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建议

(1)限制地下水作为日常生活用水的使用

根据地下水分析结论,本地块因常规因子(浊度、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的III类,因此,建议后续开发建设及使用过程中,需限制地块内直接取用地下水用于饮用、游泳等用途。

(2)加强现阶段地块管理

地块现阶段大部分区域已完成拆除,应加强地块的管理,防止外来堆土、建筑垃圾及固体废物等进入场地,造成地块土壤环境污染。

(3)加强地块未来开发建设管理

在今后的地块开发建设活动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污染的发生。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河北,路南区,唐山,上海,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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