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万福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将乐县万福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将乐县 (略) (略) 将乐县万安镇福匡村晓坑,主要经营范围是生猪饲养、生猪销售等。根据《将乐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附件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开具的可养区证明),项目属于将乐县可养区内的猪场。
公司于2009年3月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局编制了《将乐县 (略) 常年存栏数2800头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3月23日 (略) 将乐生态环境局(原将乐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见附件6);公司在2017年10月委托福建中科 (略) 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见附件7)。
现有工程项目占地131亩,建筑总面积约8954m2,其中猪舍建筑面积7929m2,其他建筑面积约1025m2,常年存栏2800头,年出栏6000头。
根据《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给予增加县规模养殖场生猪养殖环评审批存栏指标的请示》(将农{2019}148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26号)精神,同意将乐县 (略) 养殖指标由原存栏2800头调整至4300头,新增1500头。依据《将乐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确定,我县生猪养殖环评审批存栏指标*头(出栏*头),将乐县 (略) 养殖指标新增1500头尚在全县生猪养殖环评审批存栏指标*头范围之内。
因此,将乐县 (略) 计划在现有占地面积131亩的基础上(不新增占地)进行扩建,年存栏生猪量从2800头提升至4300头,出栏量从6000头增加至9200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乐县 (略)
联系人:徐建猷 电话:*
地址: (略) 将乐县万安镇福匡村晓坑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过沼气池和异位发酵床处理后用于周边消纳地施肥,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的影响很小。
(2)废气:
1、由预测结果可知,污染源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6.25%,均小于10%,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表2的评价等级划分判据,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对敏感目标(壕俚村)的影响:NH3、H2S在南侧1156m的壕俚村的贡献值很小,经叠加背景值后仍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3、环境防护距离确定为项目猪舍、堆肥场和污水站产污单元外扩100m范围,目前在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集中居民区,符合防护距离的要求;评价要求今后在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城镇居民区、医院及学校等敏感性建筑。
(3)固体废物: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向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
(4)噪声:由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在采取措施后,各场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猪场各设备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和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基本对其不产生影响。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五、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将乐县 (略)
2022年10月4日
一、项目概况
将乐县 (略) (略) 将乐县万安镇福匡村晓坑,主要经营范围是生猪饲养、生猪销售等。根据《将乐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附件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开具的可养区证明),项目属于将乐县可养区内的猪场。
公司于2009年3月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局编制了《将乐县 (略) 常年存栏数2800头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3月23日 (略) 将乐生态环境局(原将乐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见附件6);公司在2017年10月委托福建中科 (略) 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见附件7)。
现有工程项目占地131亩,建筑总面积约8954m2,其中猪舍建筑面积7929m2,其他建筑面积约1025m2,常年存栏2800头,年出栏6000头。
根据《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要求给予增加县规模养殖场生猪养殖环评审批存栏指标的请示》(将农{2019}148号)和《将乐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26号)精神,同意将乐县 (略) 养殖指标由原存栏2800头调整至4300头,新增1500头。依据《将乐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确定,我县生猪养殖环评审批存栏指标*头(出栏*头),将乐县 (略) 养殖指标新增1500头尚在全县生猪养殖环评审批存栏指标*头范围之内。
因此,将乐县 (略) 计划在现有占地面积131亩的基础上(不新增占地)进行扩建,年存栏生猪量从2800头提升至4300头,出栏量从6000头增加至9200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乐县 (略)
联系人:徐建猷 电话:*
地址: (略) 将乐县万安镇福匡村晓坑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过沼气池和异位发酵床处理后用于周边消纳地施肥,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的影响很小。
(2)废气:
1、由预测结果可知,污染源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6.25%,均小于10%,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表2的评价等级划分判据,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对敏感目标(壕俚村)的影响:NH3、H2S在南侧1156m的壕俚村的贡献值很小,经叠加背景值后仍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3、环境防护距离确定为项目猪舍、堆肥场和污水站产污单元外扩100m范围,目前在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集中居民区,符合防护距离的要求;评价要求今后在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城镇居民区、医院及学校等敏感性建筑。
(3)固体废物: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向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
(4)噪声:由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在采取措施后,各场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猪场各设备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和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基本对其不产生影响。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五、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将乐县 (略)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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