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5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
项目选址: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草坪村崇滩(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拟投资*.*元,在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草坪村崇滩(现有厂区内)闲置区域,占地面积约1.*m2,扩建*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及辅助设施。主要生产工艺:两矿浸出制得粗硫酸锰溶液,通过硫化法除杂,再经过二次酸化、精制、蒸发结晶、烘干包装等工序制得高纯一水硫酸锰。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意见;
(2)对配套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3)其他环境保护相关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够及时反馈。
四、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或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获取。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贵州红星发展 (略)
联系人:梁部长 电话:*
地址: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草坪村崇滩
六、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楚天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 (略) 7号金北大厦10层
联系人:冯工电话:* 邮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贵州红星发展 (略)
日期:2022年9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
项目选址: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草坪村崇滩(现有厂区内)
项目性质: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拟投资*.*元,在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草坪村崇滩(现有厂区内)闲置区域,占地面积约1.*m2,扩建*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及辅助设施。主要生产工艺:两矿浸出制得粗硫酸锰溶液,通过硫化法除杂,再经过二次酸化、精制、蒸发结晶、烘干包装等工序制得高纯一水硫酸锰。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意见;
(2)对配套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3)其他环境保护相关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够及时反馈。
四、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或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获取。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贵州红星发展 (略)
联系人:梁部长 电话:*
地址: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草坪村崇滩
六、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楚天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 (略) 7号金北大厦10层
联系人:冯工电话:* 邮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贵州红星发展 (略)
日期: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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