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达年产80万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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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达年产80万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荣达年产*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

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荣达年产*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嘉禾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35-*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荣达年产*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嘉禾县珠泉镇新平田社区下木叶岭村枫木岭

建设单位

嘉禾县荣达建筑材料厂

项目概况

荣达年产*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位于 (略) 嘉禾县珠泉镇新平田社区下木叶岭村枫木岭,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占地及建筑,占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1910m2,建设有生产车间、原料堆场、仓库区、生活区等。设计规模为年加工铸造类石英砂*方,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该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 (略) 扬尘及汽车尾气,减少露天堆放、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汽车尾气排放环境影响比较小。营运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产品堆场堆放和装卸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油烟废气。

本项目使用湿式降尘处理颗粒物,经处理后,堆场装卸工序、物料运输过程和破碎制砂、筛分等工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2018),喷水或喷雾抑尘量属于可行技术,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尽可能减少生产对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的降尘清洗废水以及石油类对项目附近水环境的污染,营运期内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建设单位拟采用130m3沉淀池3个,则沉淀池容积共390m3,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废水不外排操作性较强。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设备噪声源强在70~95dB(A)之间。施工期间会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夜间禁止施工,尽量不在居民休息的时间施工,采取措施后,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对生产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减少噪声外传,并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非正常工况下噪声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则本项目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再采用防尘、防溢散措施后送至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环境周围影响较小。营运期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危废,遵循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有效、妥善的处理方式,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对本项目周边居民进行调查。本次共发放个人公众意见调查表10张,回收10张,发放单位意见调查表2张,回收2张。从公众参与情况来看,工程建设得到当地公众和单位的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均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在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都应该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工作,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把项目对环境和公众利益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荣达年产*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

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荣达年产*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嘉禾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35-*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荣达年产*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嘉禾县珠泉镇新平田社区下木叶岭村枫木岭

建设单位

嘉禾县荣达建筑材料厂

项目概况

荣达年产*方铸造类石英砂项目位于 (略) 嘉禾县珠泉镇新平田社区下木叶岭村枫木岭,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占地及建筑,占地面积为*m2,总建筑面积1910m2,建设有生产车间、原料堆场、仓库区、生活区等。设计规模为年加工铸造类石英砂*方,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该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 (略) 扬尘及汽车尾气,减少露天堆放、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汽车尾气排放环境影响比较小。营运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料/产品堆场堆放和装卸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油烟废气。

本项目使用湿式降尘处理颗粒物,经处理后,堆场装卸工序、物料运输过程和破碎制砂、筛分等工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 942-2018),喷水或喷雾抑尘量属于可行技术,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尽可能减少生产对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的降尘清洗废水以及石油类对项目附近水环境的污染,营运期内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建设单位拟采用130m3沉淀池3个,则沉淀池容积共390m3,满足本项目生产需要,废水不外排操作性较强。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设备噪声源强在70~95dB(A)之间。施工期间会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夜间禁止施工,尽量不在居民休息的时间施工,采取措施后,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对生产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减少噪声外传,并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非正常工况下噪声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则本项目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再采用防尘、防溢散措施后送至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环境周围影响较小。营运期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危废,遵循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有效、妥善的处理方式,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对本项目周边居民进行调查。本次共发放个人公众意见调查表10张,回收10张,发放单位意见调查表2张,回收2张。从公众参与情况来看,工程建设得到当地公众和单位的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均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在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都应该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工作,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把项目对环境和公众利益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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