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军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仓储转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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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军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仓储转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仓储转运改扩建项目

河北 (略)

唐山 (略)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兴城镇西河南寨村北)

河北 (略) 位于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兴城镇西河南寨村北)。项目为扩建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主要在企业原基础上,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仓储转运车间进行改扩建,依据环保等主管行业意见,增加存储转运品种类别,对收集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扩大经营规模(不涉及加工处理工艺),存储达到一定数量后利用专用环保运输车辆将收集的各类废弃物统一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集中处理,预计年收储转运量*吨。调整后可实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年收集处理全面化,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堵塞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漏洞,有效降低环境风险。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2〕26号。

⑴废气:本扩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新增 HW04、HW05、HW37、HW40、HW45、HW06、HW08、HW09、HW12、HW10、HW11、HW13、HW49 类等危险废物存储挥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及固废(涉及污泥、食品残渣等)贮存过程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以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计)。

按照环评要求对库房进行封闭,采取负压抽气,出入口设置风幕,库内设两道门,仓库废气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15m排气筒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控制要求表A.1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限值要求。

⑵废水:本扩建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排放。厂区内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排入经开区中区污水处理厂。

⑶噪声:本项目主要为库房存储项目,不涉及新增生产设备,现有噪声源采取低噪设备、密闭车间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功能区标准;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功能区标准。

⑷固废: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棉纱。

按照环评要求对废活性炭、废棉纱分别收集,使用专用容器或袋密封贮存于库内危废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仓库、事故池、导流沟、化粪池等处防渗防腐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

(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仓储转运改扩建项目

河北 (略)

唐山 (略)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兴城镇西河南寨村北)

河北 (略) 位于河北迁西经济开发区中区(兴城镇西河南寨村北)。项目为扩建工程,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主要在企业原基础上,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仓储转运车间进行改扩建,依据环保等主管行业意见,增加存储转运品种类别,对收集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扩大经营规模(不涉及加工处理工艺),存储达到一定数量后利用专用环保运输车辆将收集的各类废弃物统一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集中处理,预计年收储转运量*吨。调整后可实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年收集处理全面化,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堵塞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漏洞,有效降低环境风险。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2〕26号。

⑴废气:本扩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新增 HW04、HW05、HW37、HW40、HW45、HW06、HW08、HW09、HW12、HW10、HW11、HW13、HW49 类等危险废物存储挥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以及固废(涉及污泥、食品残渣等)贮存过程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以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计)。

按照环评要求对库房进行封闭,采取负压抽气,出入口设置风幕,库内设两道门,仓库废气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15m排气筒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控制要求表A.1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限值要求。

⑵废水:本扩建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排放。厂区内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排入经开区中区污水处理厂。

⑶噪声:本项目主要为库房存储项目,不涉及新增生产设备,现有噪声源采取低噪设备、密闭车间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功能区标准;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4类功能区标准。

⑷固废: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废棉纱。

按照环评要求对废活性炭、废棉纱分别收集,使用专用容器或袋密封贮存于库内危废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仓库、事故池、导流沟、化粪池等处防渗防腐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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