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亭大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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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亭大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上海亭大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略) 奉贤 (略) 1688号

项目所属行业

机动车燃料零售

评价类型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介绍

上 (略) 主要从事汽油,位于奉贤 (略) 1688号,法定代表人赵安芳,主要从事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的零售经营。加油站占地面积为4197.00m2,建筑面积为1242.53m2,拥有六个埋地油罐,其中两个为汽油罐(92#、95#),容积均为50m3;四个为柴油罐(0#),容积均为50m3。站区东 (略) 及架空通信线、南临河流、西临五层办公楼、北临空置房及架 (略) 、西北侧临五层办公楼。

评价范围为:罩棚(1层)、站房(2层,建筑面积:300m2)、油罐区(占地面积:550 m2)。

本加油站在经营、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腐蚀、噪声危害等。另外,此项目还存在雷击、地震、中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亭大加油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企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上海 (略)

机构资质

证书号

APJ-(沪)-310

资质有效期至

2020年10月25日

项目组长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专业

陈惠青

S**

安全工程

项目组成员

曹锦芳

*0

应用化学

刘倩

*6

环境工程

张宝华

*2

化工机械

陈强

*7

电气工程

及其自动化

胡文进

*5

电气技术

技术负责人

何兴

*2

无机化学

报告编制人

陈惠青、陈强

报告审核人

张爱娟

评价现场

现场勘察人员

陈惠青、刘倩

现场勘验时间

2020年4月19日

2020年5月11日

现场勘验影像

图片关键词

评价结论

上 (略) 在安全组织、人员构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设施 (略) 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站址及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加油设备、储存设施、电气装置、加油和卸油作业等方面能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局部修订版)等标准规范。

上 (略) 能坚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积极落实评价组提出的建议,本报告安全评价结论为:符合安全要求。

审批结果

审批部门

(略) 奉贤区

应急管理局

审批通过时间

2020年6月27日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上海亭大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略) 奉贤 (略) 1688号

项目所属行业

机动车燃料零售

评价类型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项目介绍

上 (略) 主要从事汽油,位于奉贤 (略) 1688号,法定代表人赵安芳,主要从事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的零售经营。加油站占地面积为4197.00m2,建筑面积为1242.53m2,拥有六个埋地油罐,其中两个为汽油罐(92#、95#),容积均为50m3;四个为柴油罐(0#),容积均为50m3。站区东 (略) 及架空通信线、南临河流、西临五层办公楼、北临空置房及架 (略) 、西北侧临五层办公楼。

评价范围为:罩棚(1层)、站房(2层,建筑面积:300m2)、油罐区(占地面积:550 m2)。

本加油站在经营、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腐蚀、噪声危害等。另外,此项目还存在雷击、地震、中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亭大加油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企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上海 (略)

机构资质

证书号

APJ-(沪)-310

资质有效期至

2020年10月25日

项目组长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专业

陈惠青

S**

安全工程

项目组成员

曹锦芳

*0

应用化学

刘倩

*6

环境工程

张宝华

*2

化工机械

陈强

*7

电气工程

及其自动化

胡文进

*5

电气技术

技术负责人

何兴

*2

无机化学

报告编制人

陈惠青、陈强

报告审核人

张爱娟

评价现场

现场勘察人员

陈惠青、刘倩

现场勘验时间

2020年4月19日

2020年5月11日

现场勘验影像

图片关键词

评价结论

上 (略) 在安全组织、人员构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设施 (略) 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站址及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加油设备、储存设施、电气装置、加油和卸油作业等方面能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局部修订版)等标准规范。

上 (略) 能坚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并积极落实评价组提出的建议,本报告安全评价结论为:符合安全要求。

审批结果

审批部门

(略) 奉贤区

应急管理局

审批通过时间

2020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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