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光液化气汽车加气有限公司油罐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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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阳光液化气汽车加气有限公司油罐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上海阳光液化气汽车加气有限公司油罐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地址

(略) 闵 (略) 1218号

项目所属行业

机动车燃料零售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项目介绍

上海阳光液 (略) 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业务。站 (略) 闵 (略) 1218号,加油站占地面积约站区占地面积21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98.26m2,改造后设置:20m3双层SF埋地卧式汽油储罐(2#罐、3#罐、4#罐)3个、20m3双层SF埋地卧式柴油储罐(1#罐)1个、30m3地埋式液化石油气储罐(5#罐)1个。站区北面 (略) ,东面是停车场(三类保护民用建筑物 ),南面围墙外是上海 (略) 营运七部办公楼(三类保护民用建筑物 ),西面 (略) 。

评价范围为:4#罐:20m30#柴油罐改造为92#汽油罐;1台双泵四枪柴油加油机更换为1台单泵双枪加油机(更新);其他设施设备利旧。

本加油站在经营、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腐蚀、噪声危害等。另外,此项目还存在雷击、地震、中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阳光加油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企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上海 (略)

机构资质

证书号

APJ-(沪)-310

资质有效期至

2020年10月25日

项目组长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专业

陈惠青

S**

安全工程

项目组成员

曹锦芳

*0

应用化学

刘倩

*6

环境工程

张宝华

*2

化工机械

胡文进

*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陈强

*7

电气技术

技术负责人

何兴

*2

无机化工

报告编制人

陈惠青、刘倩

报告审核人

张爱娟

评价现场

现场勘察人员

陈惠青、张宝华、刘倩

现场勘验时间

2019年10月-12月

现场勘验影像

图片关键词

评价结论

上海阳光液 (略) 油罐改造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可行,与周边场所安全距离符合要求;项目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在落实《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后续《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基础上,事故风险能够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本项目利旧和新增的安全措施可以满足项目改建需要,符合安全审查条件

审批结果

审批部门

(略)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审批通过时间

2020年3月10日


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上海阳光液化气汽车加气有限公司油罐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项目地址

(略) 闵 (略) 1218号

项目所属行业

机动车燃料零售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项目介绍

上海阳光液 (略) 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业务。站 (略) 闵 (略) 1218号,加油站占地面积约站区占地面积21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98.26m2,改造后设置:20m3双层SF埋地卧式汽油储罐(2#罐、3#罐、4#罐)3个、20m3双层SF埋地卧式柴油储罐(1#罐)1个、30m3地埋式液化石油气储罐(5#罐)1个。站区北面 (略) ,东面是停车场(三类保护民用建筑物 ),南面围墙外是上海 (略) 营运七部办公楼(三类保护民用建筑物 ),西面 (略) 。

评价范围为:4#罐:20m30#柴油罐改造为92#汽油罐;1台双泵四枪柴油加油机更换为1台单泵双枪加油机(更新);其他设施设备利旧。

本加油站在经营、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腐蚀、噪声危害等。另外,此项目还存在雷击、地震、中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阳光加油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企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评价机构

上海 (略)

机构资质

证书号

APJ-(沪)-310

资质有效期至

2020年10月25日

项目组长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号

专业

陈惠青

S**

安全工程

项目组成员

曹锦芳

*0

应用化学

刘倩

*6

环境工程

张宝华

*2

化工机械

胡文进

*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陈强

*7

电气技术

技术负责人

何兴

*2

无机化工

报告编制人

陈惠青、刘倩

报告审核人

张爱娟

评价现场

现场勘察人员

陈惠青、张宝华、刘倩

现场勘验时间

2019年10月-12月

现场勘验影像

图片关键词

评价结论

上海阳光液 (略) 油罐改造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可行,与周边场所安全距离符合要求;项目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在落实《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后续《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基础上,事故风险能够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本项目利旧和新增的安全措施可以满足项目改建需要,符合安全审查条件

审批结果

审批部门

(略)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审批通过时间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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