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广源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头梅花鹿养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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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广源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头梅花鹿养殖项目

水保验收
灵台县广源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头梅花鹿养殖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08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规定、《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规定,灵台县 (略) 于2022年4月1日在本单位主持召开了灵台县广源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头梅花鹿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本单位相关人员1名、方案编制单位人员1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家库的专家1名,共3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本工程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设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一次性全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相关程序符合现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要求,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外观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较好的发挥了水土保持功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按要求将验收成果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建设单位联系人:于登科,*


建设单位:灵台县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灵台县 (略)

监测单位:不涉及

建设地点:甘肃省/ (略) /灵台县

备注:

,灵台县
水保验收
灵台县广源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头梅花鹿养殖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08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规定、《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规定,灵台县 (略) 于2022年4月1日在本单位主持召开了灵台县广源鹿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头梅花鹿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本单位相关人员1名、方案编制单位人员1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家库的专家1名,共3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本工程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设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一次性全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相关程序符合现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要求,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外观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较好的发挥了水土保持功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按要求将验收成果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建设单位联系人:于登科,*


建设单位:灵台县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灵台县 (略)

监测单位:不涉及

建设地点:甘肃省/ (略) /灵台县

备注:

,灵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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