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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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标题: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dzscjdj001/2022-*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发文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成文日期:2022年09月30日文 号:发布日期:2022年09月30日时效性: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 (略) 制药工程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 (略) 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 (略) 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儋人才局通〔202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文中所提及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药用辅料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等制药工程专业的科研新产品开发、生产技术管理、工程设计施工、分析化验、技术推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儋州(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制药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略)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三) (略) 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品德要求。将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推荐参评;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资历条件。资历计算以用人单位聘书为据,自聘任之日起计算,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它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年内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三)评审条件。制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68号)(见附件6)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

(四)学历条件

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培训,并增加一年工作岗位经历。

1.申报制药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学历和资历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中专毕业,在制药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经考核合格的;

(2)大专毕业,在制药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的;

(3)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在制药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非制药工程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以上时间需相应增加一年。

2.申报制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学历和资历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2年;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3年;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5年;

(5)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满1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6年;

(6)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以上1项(前四名),申报不受上述学历资历限制。

(四)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我省制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

(五)继续教育认定要求。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或本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在线学习不得少于5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

(六)职称确认和转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工作满1年后,可申报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转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和转岗期间工作考核情况等);从中央、 (略) 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供1寸彩色免冠照3张(不含粘贴在评审表上的照片);

2.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须对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进行完整真实的表述(不少于200字),并在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对个人填写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承诺语”、签名、日期等必须本人亲自手写以示慎重确认)

3.职称评审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通过张榜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要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须本单位人事部门手写)。“单位鉴定意见”栏中,“主管领导”应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审核人员签名盖章,未经核实签名盖章的复印件不予受理。凡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对申报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的,一律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1. 《2022年申报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需用A3纸打印,见附件3)一式三份。

(四)《个人综述材料》(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下列顺序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印,活页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未按要求装订成册,不予受理。)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务必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号码)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2.目录(需编页码),必须和材料顺序一致。

3.个人综述报告(3000字左右),此材料由本人撰写。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政治思想、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承诺语等方面情况。

4.单位对申报人员品德考核材料。(须写明通过哪些方式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品德无问题;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还需写明岗位空缺情况,并做同意推荐申报意见, (略) 委编办、市人社局核准的最新编制岗位审核表)

5.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6.身份证

7.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2000年后毕业的须 (略) 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初级职称资格呈报表或评审表复印件,助理工程师证书(此项仅需申报中级职称提供)

9.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劳动合同(聘用单位需与缴纳社保单位一致)。

10.社保清单(需与申报职称资历年限一致),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11、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4)

12.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复印论文发表书刊正反封面、目录及当页论文正文(申报初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要求)。

13.业绩成果、科研成果、课题、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等(须用人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业绩条件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68号)执行。以新药开发证书作为个人业绩条件之一的,须提供新药证书原件、个人作为新药开发主要完成人的单位证明及公示结果。以本人负责企业GMP认证且已通过作为个人业绩条件之一的,须提供GMP证书原件及国家食药 (略) 查询的截图、个人作为GMP工作主要负责人的单位证明及公示结果。

14.继续教育材料

15.其他申报材料等。

上述所有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经单位审核人员核实签名盖章的复印件。申报材料的原件经审核后按原申报渠道退还。

申报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竖装),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名字、电话号码(手机)、单位名称、申报专业等。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定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从评定的次年开始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纸质审核证明及承诺书,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从申报的次年开始三年内不得组织申报工作。

(三)各申报人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单位须出具委托书(须有委托人联系方式)及承诺书,并附《 (略) 2022年度制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申报花名册》(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 (略) 2022年度制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申报花名册》,如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职数控制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略) 委编办、市人社局核准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岗位审核表》,应在职数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实行评聘结合。

(二)认定条件

制药工程、药学专业符合认定助理级资格条件的,无需参与此次申报工作,符合认定条件者可联 (略) 委人才发展局,按要求进行认定。

六、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各单位须按受理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 (略) 中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712室)(人社局旁边)


联系人:文俏 电话:*


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22年申报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5. (略) 2022年度制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申报花名册

6.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2022年申报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doc
附件5. (略) 2022年度制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申报花名册.doc
附件6.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doc

标题: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dzscjdj001/2022-*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发文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成文日期:2022年09月30日文 号:发布日期:2022年09月30日时效性: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 (略) 制药工程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 (略) 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 (略) 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儋人才局通〔202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文中所提及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药用辅料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等制药工程专业的科研新产品开发、生产技术管理、工程设计施工、分析化验、技术推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儋州(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制药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略)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三) (略) 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品德要求。将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推荐参评;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资历条件。资历计算以用人单位聘书为据,自聘任之日起计算,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它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年内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三)评审条件。制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68号)(见附件6)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

(四)学历条件

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培训,并增加一年工作岗位经历。

1.申报制药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学历和资历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中专毕业,在制药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经考核合格的;

(2)大专毕业,在制药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的;

(3)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在制药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非制药工程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以上时间需相应增加一年。

2.申报制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学历和资历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2年;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3年;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5年;

(5)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满1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6年;

(6)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以上1项(前四名),申报不受上述学历资历限制。

(四)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我省制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

(五)继续教育认定要求。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或本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在线学习不得少于5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

(六)职称确认和转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工作满1年后,可申报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转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和转岗期间工作考核情况等);从中央、 (略) 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供1寸彩色免冠照3张(不含粘贴在评审表上的照片);

2.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须对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进行完整真实的表述(不少于200字),并在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对个人填写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承诺语”、签名、日期等必须本人亲自手写以示慎重确认)

3.职称评审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通过张榜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要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须本单位人事部门手写)。“单位鉴定意见”栏中,“主管领导”应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审核人员签名盖章,未经核实签名盖章的复印件不予受理。凡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对申报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的,一律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1. 《2022年申报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需用A3纸打印,见附件3)一式三份。

(四)《个人综述材料》(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下列顺序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印,活页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未按要求装订成册,不予受理。)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务必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号码)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2.目录(需编页码),必须和材料顺序一致。

3.个人综述报告(3000字左右),此材料由本人撰写。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政治思想、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承诺语等方面情况。

4.单位对申报人员品德考核材料。(须写明通过哪些方式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品德无问题;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还需写明岗位空缺情况,并做同意推荐申报意见, (略) 委编办、市人社局核准的最新编制岗位审核表)

5.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6.身份证

7.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2000年后毕业的须 (略) 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初级职称资格呈报表或评审表复印件,助理工程师证书(此项仅需申报中级职称提供)

9.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劳动合同(聘用单位需与缴纳社保单位一致)。

10.社保清单(需与申报职称资历年限一致),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11、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4)

12.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复印论文发表书刊正反封面、目录及当页论文正文(申报初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要求)。

13.业绩成果、科研成果、课题、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等(须用人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业绩条件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6〕68号)执行。以新药开发证书作为个人业绩条件之一的,须提供新药证书原件、个人作为新药开发主要完成人的单位证明及公示结果。以本人负责企业GMP认证且已通过作为个人业绩条件之一的,须提供GMP证书原件及国家食药 (略) 查询的截图、个人作为GMP工作主要负责人的单位证明及公示结果。

14.继续教育材料

15.其他申报材料等。

上述所有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经单位审核人员核实签名盖章的复印件。申报材料的原件经审核后按原申报渠道退还。

申报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竖装),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名字、电话号码(手机)、单位名称、申报专业等。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评定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从评定的次年开始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纸质审核证明及承诺书,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从申报的次年开始三年内不得组织申报工作。

(三)各申报人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单位须出具委托书(须有委托人联系方式)及承诺书,并附《 (略) 2022年度制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申报花名册》(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 (略) 2022年度制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申报花名册》,如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职数控制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略) 委编办、市人社局核准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岗位审核表》,应在职数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实行评聘结合。

(二)认定条件

制药工程、药学专业符合认定助理级资格条件的,无需参与此次申报工作,符合认定条件者可联 (略) 委人才发展局,按要求进行认定。

六、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各单位须按受理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 (略) 中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712室)(人社局旁边)


联系人:文俏 电话:*


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22年申报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5. (略) 2022年度制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申报花名册

6.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2022年申报制药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doc
附件5. (略) 2022年度制药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申报花名册.doc
附件6.关于印发海南省制药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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